极目新闻通讯员 杨柳青
“咱们都是老乡,跟着我操作投资,稳赚不赔……”面对诱惑,李某某动了心。殊不知,这是针对他而精心设计的一场骗局。7月1日,荆州市江陵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了一起虚假投资理财骗局。
2025年2月,马某某通过微信群聊认识被害人李某某,马某某以同是老乡为借口套近乎,期间还多次邀请李某某出入高档场所消费,并通过微信向李某某展示大额转账,讲述大额消费经历等方式,构建其经济实力雄厚的假象,很快李某就被蒙骗,认定了这位“富豪”朋友。
“当时他给我发了2张收入截图,我当时一看他一天的收入都有2-3万左右,就觉得他是个特别会赚钱的人……”李某某表示,自己也是被马某某精心打造的人设所蒙蔽。
2025年7月,在逐步取得李某某信任后,马某某声称,自己有个高回报的虚拟币投资项目,邀请李某某进行投资。
“他让我下载了两个软件,但是下载后并未让我进行里面任何操作。只让我在各种平台贷款然后把贷来的钱转给他。他当时给我说的是一共投资六条线,第一条是需要交71700元的保证金,每天返717元,返还周期为一年,另外的五条线是每10万元,每天返800元,返还周期也是一年。”当晚,李某某合计向马某某转账7.17万元,之后又在马某某的诱导下网贷了50多万用于投资。
“第一条线返了15天,每天717元,共计10755元,另外五条线一分钱没有返,只是给我陆陆续续转了大概10万元还了贷款。”此后,马某某多次谎称账户被冻结,钱提不出来,直到自己被马某某拉黑后,李某某才察觉自己被骗,连忙报警。
江陵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经审查发现,短短三个月,马某某就诈骗李某某51万余元。此外,马某某还以同样方式诈骗被害人张某某91万余元,累计诈骗金额高达143万元。
近日,江陵县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责令向被害人李某某退赔人民币51万余元、向被害人张某某退赔人民币91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提醒:虚假投资理财诈骗分子往往通过网络社交工具、短信、网页等发布推广股票、虚拟货币、外汇等投资理财信息,再通过聊天获取被害人信任,第三步诱导被害人小额投资试水,进而加大投入,第四步当被害人发现资金无法提现时,却早已被诈骗分子拉黑,投资平台也是无法登录。投资理财,切记认准银行、有资质的证券公司等正规途径。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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