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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话世界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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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 C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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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杯战火正酣,绿茵场上的每一个精彩瞬间都让人心潮澎湃。不少球迷习惯随手录制赛事画面、剪辑精彩片段发到朋友圈或社交平台,更有甚者搭建网站、开发软件专门转播赛事牟利。然而,这些行为所面临的可能不只是民事赔偿,情节严重者,将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面临刑事追诉。检察机关提醒您:赛事有版权,传播须授权,莫因一时侥幸触碰刑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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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直播画面受刑法保护
盗播可能构成犯罪
体育赛事直播画面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视听作品。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行为纳入侵犯著作权罪的规制范围。《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视听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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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司法解释降低入罪门槛
刑事风险不容忽视
2025年4月26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5号),进一步明确了侵犯著作权罪的入罪标准。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即构成犯罪。若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五十万元以上,刑期升格为三年以上。新司法解释还将“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标准由十万元降至五万元,加大了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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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典型情节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1.搭建网站或APP转播赛事并收费。个人搭建网站专门转播世界杯赛事并收取会员费、广告费等,违法所得达三万元即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2.开发软件或脚本盗取直播信号。开发软件、脚本或工具自动抓取正版直播信号转推至自己平台,即使不直接生产侵权内容,只要通过技术手段“搬运”他人内容牟利,同样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还可能触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3.直播间播放未经授权赛事画面获打赏。直播打赏、礼物、会员费等收入均属于“违法所得”。只要直播间播放了未经授权的赛事画面并获得打赏收入,累计达三万元即达到入罪标准。
4.组成非法转播团队分工合作。录制者、上传者、平台运营者、推广者分工合作进行赛事盗播,属于共同犯罪,各环节人员根据作用大小分别承担主犯或从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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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寄语
赛事精彩画面请通过官方渠道观看。未经授权切勿搭建网站、开发软件转播赛事,切勿在直播间播放赛事画面获取打赏,切勿以任何形式组建团队实施盗播牟利。合法观赛、合规传播,莫让“热爱”变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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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渭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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