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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库新增30件民事案件裁判要旨(6.1-6.30)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
整理:民商法茶座
注:01-30均为参考案例
01.特某科
2026-09-2-528-003
【裁判要旨】在认定
01.某银行青岛某支行诉某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某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就未申报的债权起诉要求清偿的,应由原破产法院管辖
2026-01-2-109-001 / 民事 / 保证合同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4.12.02 / (2024)最高法民辖151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6.06.01
【裁判要旨】对于发生在破产重整申请受理前的破产债权,债权人未依法申报而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起诉要求债务人清偿的,应由原破产法院管辖,以确保该债权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受偿,防止个别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有意不申报债权,待企业经重整恢复生机后,再通过选择管辖来获得更为优越的清偿条件。
02.广州市泰某食品有限公司诉奥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条款对总公司具有约束力
2026-01-2-088-001 / 民事 / 买卖合同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4.09.19 / (2024)最高法民辖96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6.06.01
【裁判要旨】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对总公司具有约束力,该合同中设定的协议管辖条款自然也可以约束总公司;相对人就该合同直接起诉总公司的,应当按照前述协议管辖条款确定管辖法院。
03.某银行涪陵分行诉某热电公司等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向债权受让人恶意清偿的,不受债权表见让与规则保护
2026-16-2-081-002 / 民事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5.08.26 / (2025)川民再105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6.06.01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表见让与规则旨在保护债务人、受让人的利益,原则上债务人只需信赖并按照转让通知向受让人履行即可消灭债务,无需考虑债权转让合同是否存在效力瑕疵。但是,如果债务人已经明知或应知债权转让合同存在效力瑕疵,却出于损害转让人或转让人的债权人等其他主体合法利益的目的,赶在债权转让合同被认定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之前向受让人履行的,因其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不应再受债权表见让与规则的保护,债务人不得再以对转让通知的信赖利益为由主张该履行产生债务消灭效力。
04.许昌市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于某来诉柴某前等商业诋毁、名誉权纠纷案——网络主播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经营者商誉及侵害经营者法定代表人名誉权的侵权责任的认定
2026-09-2-529-003 / 民事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5.09.29 / (2025)豫10知民初38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6.06.01
【裁判要旨】1.网络主播为关联店铺引流、开展商业推广的,符合经营者的本质特征;其编造、传播内容不真实的虚假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2.商业诋毁的被侵权经营者,主张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适用法定赔偿规则确定赔偿数额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网络主播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及范围、被侵权人所遭受的经营损失中已经查明的部分等因素,在法定数额限额内予以酌定;在法定赔偿数额之外,对于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也应当依法予以支持。3.行为人既对法人实施商业诋毁,也针对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实施侮辱、诽谤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的,则该行为人在依法对法人承担商业诋毁法律责任的同时,也需对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担名誉权侵权法律责任。
05.胡某妮、范某凤诉三明某托育服务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案——法院主动释明下备位诉求的提出
2026-01-2-142-001 / 民事 / 服务合同纠纷 /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5.01.24 / (2025)闽04民终11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6.06.01
【裁判要旨】诉请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中,原告的初始诉求中未就合同有效提出备位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释明并允许原告在主张合同无效的同时,补充合同有效情形下关于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等备位诉讼请求;经审理认定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原告的备位诉讼请求一并审查裁判。备位诉讼过程中,需要重新指定举证和答辩期限以保障被告相应的诉讼权利的,应当依法重新指定。
06.郑某、蒋某诉南京德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特许经营合同中“目的不能实现”的认定
2026-09-2-159-002 / 民事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2020.09.10 / (2020)沪73民终84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6.06.10
【裁判要旨】与单店特许经营合同不同,区域代理型特许经营合同的合同目的通常并不单一,既包括被特许人开展特许经营业务的自营目的,也包括基于区域代理资格获取区域内新客户返点收益的增值目的。区域代理型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远高于单店特许经营合同的特许费用,被特许人支付该高额代理费用的目的明显是为了获得区域内新客户返点收益的,该目的应被认定为合同根本目的。特许人单方违约导致被特许人该目的落空的,被特许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07.北京酷某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图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多个发明目的并存时对权利要求的解释
2026-13-2-168-002 / 民事 / 实用新型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4.06.27 / (2022)最高法知民终1318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6.06.10
【裁判要旨】发明目的对权利要求解释有重要作用,解释权利要求时应当考虑发明目的与权利要求之间的关联关系。当存在多个发明目的时,不需要每个权利要求均必须同时实现全部发明目的。如果某项权利要求能够实现其中一个发明目的,且并未明确限定实现其他发明目的的技术特征的,不能以应当同时实现其他发明目的为由,引入说明书及附图有关实现其他发明目的的技术特征,对该权利要求作限缩解释。
08.呙某元诉四川鸿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第三人绵阳茂某建材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债权人针对债务人对相对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提起的代位权诉讼应当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2026-01-2-081-001 / 民事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19 / (2023)川07民终4838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6.06.11
【裁判要旨】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管辖,以“原告就被告”为原则,但是应当适用专属管辖的情形除外。代位权诉讼是否适用专属管辖,取决于债务人与其相对人之间的纠纷是否属于法定专属管辖范围。债权人针对债务人对相对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的,应当适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专属管辖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09.广州某商业银行诉上海某发展银行、董某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受移送法院对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处理程序
2026-01-2-352-001 / 民事 / 证券欺诈责任纠纷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4.02.21 / (2024)沪民辖终15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6.06.12
【裁判要旨】受移送法院受理移送的案件后,当事人(包括受移送法院依法追加的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受移送法院应当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处理,即:对异议进行审查后,认为本院对案件有管辖权的,即应依法继续审理,并向当事人做好释明工作;认为本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的,则应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对有关情形,不应适用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管辖权异议程序,对当事人异议审查后作出裁定。如受移送法院适用管辖权异议程序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引起二审程序的,二审法院应当依法撤销该裁定。
10.曲某诉陈某周股权转让纠纷案——涉外股权转让纠纷中根据合同本身和股东资格等不同问题分别确定准据法
2026-10-2-298-001 / 民事 / 股权转让纠纷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3.31 / (2020)京民终753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6.06.22
【裁判要旨】因境外公司股权转让引起的纠纷,涉及股权转让合同本身、股东资格取得等不同法律关系的,应当分别确定准据法。其中,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本身,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关于股东资格是否已经取得,则应适用公司登记地法律,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
11.长沙微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深某医疗科技发展(上海)有限责任公司诉南昌睿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龚某杰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异议案——侵权警告内容指向不明时,确认不侵害专利权诉讼原告资格及管辖法院的认定
2026-13-2-179-002 / 民事 / 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4.08.02 / (2024)最高法知民辖终59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6.06.22
【裁判要旨】1.在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权利人的侵权警告并未明确指出其被侵害的具体专利权或者被指控侵权的具体产品、方法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可能受到的负面影响及其诉讼请求和相关证据等,合理确定其是否属于本案的适格原告。 2.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可以参照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规则来确定。
12.四川省某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某良建筑机械租赁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合同是否系双方虚假意思表示以及是否履行,均不影响其中的仲裁协议条款效力
2026-10-2-483-001 / 民事 /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5.02.24 / (2025)川01民特66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6.06.26
【裁判要旨】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条款具有独立性,合同是否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是否履行并不影响其效力。当事人以合同系双方虚假意思表示、未实际履行为由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3.泽某集团公司诉湖北桃某生态果园有限公司、南京果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管辖权异议案——被诉侵权收获材料的销售者是否属于适格被告的判定及管辖法院的确定
2026-13-2-171-001 / 民事 / 植物新品种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4.08.04 / (2023)最高法知民辖终439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6.06.26
【裁判要旨】1.在管辖权异议程序中,如果被告是否适格不影响受诉法院对案件行使管辖权,其适格问题可以在后续审理阶段审查。如果被告是否适格直接影响受诉人民法院对案件行使管辖权,比如,特定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成为确定管辖的连结点,则应在管辖权异议阶段对该被告是否适格进行审查。 2.品种权人以涉及繁殖材料的行为人和涉及收获材料的行为人为被告一并提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诉讼的,因品种权人已有合理机会针对涉及繁殖材料的行为人主张权利,一般已无权再对仅涉及收获材料的行为人主张权利。此时,涉及收获材料的被告并非适格被告,不宜以其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确定管辖。
14.某祥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诉某兴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案——以物抵债协议履行不能情形下债权人能否请求履行原债务的审查认定
2026-16-2-108-001 / 民事 / 借款合同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4.07.23 / (2024)最高法民再119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6.06.26
【裁判要旨】债务人与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以物抵债协议,且该以物抵债协议客观上不能履行,债权人请求履行原债务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人民法院依法应予支持。
15.浙江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杭州某设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以大学生创业补贴为基数按比例高额抽取服务费用的合同条款效力认定
2026-07-2-142-001 / 民事 / 服务合同纠纷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6.04.17 / (2025)浙01民终13073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6.06.28
【裁判要旨】政府面向大学生发放的无偿创业资助,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申报并专款专用,属于政策性扶持资金,具有鲜明的公共属性。孵化服务机构与创业者约定,以政府发放的科技创业资助金额为基数抽取高额服务费,影响大学生创业补贴的效能发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构成违背公序良俗,该收费条款应当依法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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