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海南省“十五五”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南省“十五五”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规划
海南省“十五五”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规划
2026年6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成效
第二节 “十五五”时期市场监管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表:“十五五”期间市场监管具体指标
第三章 打造便利规范的经营主体准入退出环境
第一节 建立高标准市场准入体系
第二节 最大限度提高投资自由便利水平
第三节 健全顺畅高效退出体系
第四章 着力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第一节 建立完善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监测机制
第二节 持续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
第三节 优化服务经营主体发展协同机制
第五章 打造公平高效规范的市场环境
第一节 全面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
第二节 深化市场秩序综合治理
第三节 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第六章 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一流消费环境
第一节 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海南样板”
第二节 打造安全放心消费“海南范例”
第三节 探索消费环境共治“海南经验”
第七章 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质量支撑体系
第一节 协同推进质量强省建设
第二节 打造具有自由贸易港特色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
第三节 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能
第八章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第一节 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
第二节 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第三节 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第九章 全面提升市场安全保障水平
第一节 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第二节 全面深化药品安全治理
第三节 完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第四节 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质效
第十章 “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健全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法治监管新体系
第二节 完善经营主体全链条信用监管体系
第三节 高标准建设智慧监管体系
第十一章 深化国际交流与区域协同
第一节 推进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国际对接
第二节 构建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区域合作体系
第十二章 完善市场监管基础支撑体系
第一节 大力夯实基层基础能力
第二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节 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
第四节 推进市场监管文化建设
第十三章 组织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强化监测评估
名词解释
前 言
“十五五”时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封关运作新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为更好发挥市场监管作用、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成效
“十四五”时期,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省内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改革、有效应对风险,推动“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实现既定目标,有力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国率先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改革、外资企业登记“五位一体”改革,经营主体登记便利度全国最优。截至“十四五”末,实有经营主体数较“十三五”末增长2.04倍。外商投资企业增速领跑全国,投资来源地由140个增加至180个国家和地区。全国率先实施便利境外认证机构准入、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等改革举措,获批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推动博鳌乐城特许药械及特殊食品先行先试政策落地见效,540款临床急需特许药械和13款特殊食品实现“中国首用”,惠及人群超21万人次。自贸港政策红利拓展释放。
市场监管制度不断完善,监管更加高效规范。积极争取《食品安全法》等3部国家法律法规在海南调整适用,推动覆盖市场准入等领域11部地方性法规出台,以法治为牵引,更好支撑改革发展。创新境外特殊食品进口使用路径等14项创新实践举措入选海南自贸港制度集成创新案例,其中8项为全国率先。全面推行基于信用风险分类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的事项达94%,信用监管基础更加扎实。建成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业务平台,智慧监管更加高效。
市场安全监管不断加强,“三品一特”安全形势稳定。持续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全省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5%以上,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健全药品安全“三级联动”风险防控体系和季度风险会商机制,“两品一械”抽检合格率达98.5%以上,持续筑牢药品安全屏障。强化对重点工业产品的质量监管,制造业产品质量统计调查合格率达97%。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万台事故率稳定在全国低位水平。“十四五”时期,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不断强化,创新创造动能全面增强。建设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在全国率先推行知识产权“五合一”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打造海口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示范区,探索“全口径”综合服务,入选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以海口、三亚两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支撑,构建“南北覆盖,辐射全省”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知识产权多项重要指标迅速增长,全省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25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33.75万件、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1.96件,分别较“十三五”末增长193%、180%、163%。
消费维权力度不断加大,消费环境明显改善。在全国首创“在线承诺、动态星级、信用+智慧监管”的放心消费“海南模式”,培育放心消费单位超15万家,覆盖旅游、餐饮、购物等20多个行业,经验做法入选2025年全国优化消费环境五大典型案例。发展在线解决消费纠纷企业1020家,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超1亿元。聚焦虚假宣传、欺客宰客、缺斤短两、价格欺诈、制假售假等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严厉打击,有力维护好消费市场秩序。
质量基础不断夯实,质量发展水平稳步提升。推动出台《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高水平质量建设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顶层设计规划文件,质量强省战略地位愈加突出。质量基础设施提质增效,改革组建省检验检测研究院,建成2个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有效认证证书较“十三五”末增长98%,2家企业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1家入选全国质量强国领军企业培育库,3个项目进入全国百个质量强链重点项目。我省公共服务监测满意度达满意水平。
市场监管体制不断健全,市场秩序稳中向好。改革组建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党组,省市场监管局与省知识产权局实现高效合署办公,监管更加有力。深入推进全国首个“强化竞争政策”试点工作,构建“1+17”公平竞争政策体系,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不断强化。查办民生领域案件6.2万宗,清退涉企违规收费12亿元,市场运行更加规范。压实网络平台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发展。
行风作风建设不断走实,队伍能力素质大幅提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入推进,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整治等8个专项行动共查处案件1398宗,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力推进,全省评定五星所3个、四星所20个、三星所40个,基层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第二节 “十五五”时期市场监管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
从国际看,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同时世界变乱交织、动荡加剧,地缘冲突易发多发,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国际经济贸易秩序遇到严峻挑战。这要求准确识别趋势性风险,稳步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型开放,推动规则规制标准相通相融,服务共建“一带一路”,不断提升海南国际影响力。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产业体系优势、丰富人才资源优势更加彰显。这要求主动适应市场变化,充分发挥海南作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交汇点作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市场监管国际交流合作,健全刚性监管制度,加快监管方式转变,着力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为畅通市场循环提供“海南方案”。从我省看,封关运作后具备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开放的基础条件,“三度一色”引领的“五向图强”新质生产力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同时存在实体经济根基不牢、区域发展不平衡、民生保障有待加强等问题,特别是封关后境外输入性风险上升,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防控压力显著增大。这要求深入挖掘市场监管服务发展大局的对接点着力点,以放宽市场准入和外商投资准入激发市场活力、以质量支撑和知识产权赋能打造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以深化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增进民生福祉、以加强“三品一特”安全监管守牢安全底线,全力打造与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高质量市场监管体系。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八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海南建设“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锚定“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战略目标,全面落实“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坚持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惠民生,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助力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市场监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市场监管事业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人民至上。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监管为民理念,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民生重点领域整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对标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更大力度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突出制度型开放,努力创造更多具有全国示范力、影响力和自由贸易港辨识度的改革开放成果。
坚持高质量发展。把新发展理念贯彻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以强化质量基础设施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全面提升质量水平,推动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主动适应国际经贸规则重构新趋势,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充分学习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市场监管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和制度安排,形成具有引领示范特征的市场监管制度,加快推动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围绕多元监管目标,统筹好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推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效的市场体系,更好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加强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着力提升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30年,全省市场创造力和竞争力整体跃升,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的高标准市场体系、高水平监管体系、高质量服务体系、高能级支撑体系、高素质队伍体系基本建成,市场监管治理现代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加主动。市场监管规则同国际先进水平深度对接有序推进,对标国际知名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开放的市场准入体系基本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登记制度更加规范统一,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标准体系有效建立,跨境消费维权合作质效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
促进经营主体发展更加有力。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更加规范高效,长期未经营或停止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妥有序退出市场,经营主体发展质量评价机制有效运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完成,经营主体活力充分释放、发展质量不断提升。
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强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更加规范、专业、智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线索发现、行为判定、调查取证技术支撑能力全面提升,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破除更加有力。
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源头治理质效明显提升,消费纠纷快速处置机制更加完善,消费维权效能进一步提高,消费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整体消费环境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消费信心显著增强。
质量支撑更加坚实有力。质量强省战略深入实施,质量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全面提升,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质量标杆企业、品牌、区域,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
创新活力更加充沛迸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保护体系、运用体系、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更高、运用效益更好、保护力度更大、服务水平更优。
安全底线更加坚实牢固。以风险防控为核心、智慧监管为支撑、多方协同为保障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具有自由贸易港特色的药品监管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更加优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健全。
市场监管更加规范高效。市场监管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全过程全方位执法监督制度机制明显强化。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区域协同信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信用赋能经营主体发展作用增强。大数据服务管理决策的体系初步形成,数据赋能市场监管的效应进一步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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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打造便利规范的经营主体准入退出环境
对标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立高效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规则和市场退出机制,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最大限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第一节 建立高标准市场准入体系
提升市场准入开放度。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开展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机制相适应的审批、监管标准化建设。对标国际自由贸易港采取更加灵活的管理措施,探索市场准入新模式,及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市场准入规则,通过渐进方式推动行业进一步开放,完善与新兴产业经济性质、特点相适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探索推进外商投资准入与市场准入的一体化管理,突破跨境身份认证瓶颈,拓展在线身份核验范围,推动跨境公证认证数据互通。
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推动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管理规定》地方性法规,在“管得住”的前提下,对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原则上取消许可和审批。聚焦现代种业、深海、商业航天、现代服务业、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领域,制定更加符合实际、具有前瞻性的准入标准,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在资质认可、服务贸易等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探索“沙盒监管”机制,完善市场准入配套制度体系。打造吸引外资新优势,提升外资境内再投资登记服务水平。强化部门联动,建立经营主体隐性壁垒反馈机制与处理回应机制,进一步消除市场准入后的隐性壁垒。
提升市场准入规范度。优化实名验证机制。严格登记注册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库登录和操作权限的管理,加强重要数据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住所登记管理,扩大标准地址库对接应用,优化住所负面清单管理。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革,依法实施注册资本按期认缴,推动存量公司完成出资期限调整。加强对注册资本、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等数据采集及监测分析,健全虚假出资监测和惩戒机制。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关于涉及金融属性的企业登记管理会商机制。构建“信用分级—风险预警—审慎审查”市场准入风险防控监测模型,优化智能预警机制,实施风险画像动态监测。
强化登记便利化改革基础支撑。发布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服务规范,统一登记注册服务标准。推动“海南e登记”接入全国统一登记注册系统,实现业务通、数据通、系统通。优化“海南e登记”系统,推动“电子营业执照”与“企业码”整合互通,完善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互通共享应用机制,实现企业开办、投资、经营、退出全生命周期服务应用。加快推进经营主体档案电子化工作,实现档案采集标准化、存储架构安全化、数据融合共享化。创新电子档案应用场景,完善电子档案查询管理机制。强化注册专员队伍建设,建立注册专员分层培训体系和分级管理制度,建立“业务+外语”外资服务团队。
第二节 最大限度提高投资自由便利水平
创新完善投资自由便利制度。落实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障外资企业设立、经营的合法权益。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将更多事项纳入“一网通办、证照联办、免申即享”。深入推进“极简审批”改革,分类推进审批精简,实现简易事项当场办结、一般事项承诺获证、复杂事项一证准营。创新服务供给,优化“提前帮办”服务,为新兴产业经营主体提供“定制化”登记指导。建立“政策直通车”,动态精准推送惠企扶持政策,保障经营主体“准入易、发展畅、退出稳”的全周期需求。
提升跨境投资服务水平。升级“海南e登记”系统国际化功能,推动多语种AI智能服务。探索跨境登记“照章同办”、营业执照和外汇登记同办。简化外商投资主体资格证明,探索跨区域互认机制,推行“一次认证、区域通用”。延伸“一网通办”服务链,整合外币账户、外籍员工登记等事项。
第三节 健全顺畅高效退出体系
推进注销便利化改革。建立健全以公告承诺和优化程序为主的注销便利机制。建立尽职履责的制度体系与具体程序规范。加强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完善“企业注销一件事”功能。完善简易注销程序,研究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推进注销事项全链条整合。推动完善代位注销和另册管理制度。
完善依职权注销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关于公司强制注销有关规定。优化经营主体依职权注销机制。完善破产案件执行和企业登记联动机制,加速应销未销经营主体退出。
优化注销登记风险防控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经营主体制定差异化退出机制。强化信用监管与注销登记联动,对于通过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注销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法撤销注销登记,并严格落实对经营主体及相关直接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登记限制措施的制度。强化对企业及其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利用清算注销登记逃避应负债务、雇主义务、行政责任的追究打击。
第四章 着力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深化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提升工作,不断丰富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的政策举措,改进和优化经营主体评价方式,着力增强经营主体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第一节 建立完善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监测机制
提升基础数据质量。打通部门业务系统壁垒,实现内部、外部数据多元整合。完善经营主体数据采集规范,对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数据实行标准化分类。优化登记环节数据校验规则,建立数据质量自查机制,强化数据清洗治理。
完善监测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可量化、可比较的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监测指标体系框架,对经营主体发展质量进行多维度量化评价。结合各市县实际,制定差异化评价标准,对全省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开展常态化监测评价。
强化发展质量监测。探索增加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指数、经营质量、创新动能等多维度专项分析,构建“基础分层—质量穿透—数据融合—服务适配—价值延伸”的立体分析框架。完善个体工商户活跃度、贡献度、发展指数等统计分析方法,强化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状况分析。
第二节 持续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
深入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扶持活动。深化“个转企一件事”改革,实施个体工商户数字化转型成长计划。出台实施金融服务、就业培训、保险医疗等系列政策帮扶措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县探索由政府部分出资为个体工商户购买经营保险。指导新业态经营主体规范健康发展,支持个体工商户融入企业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体系,与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
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要素支撑。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针对个体工商户特点的融资产品,推进“以信授贷”。鼓励支持金融机构科学设立低门槛的小额贷款、微贷款等产品,为资金需求较少、规模较小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短期资金支持。探索建立面向个体工商户的风险共担机制,由政府、金融机构和个体工商户三方共同分担贷款风险。
打造个体工商户发展平台。积极发挥地方资源优势,促进个体工商户与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社区服务等融合发展,打造海南地方特色品牌。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巡礼、“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实施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走进个体工商户行动。
第三节 优化服务经营主体发展协同机制
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加强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行业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市场监管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健全信用激励机制。探索与金融机构共享信用监管信息和评价结果,推动信用评价结果深度应用于银行融资增信全流程,持续提升守信主体融资便利化水平。推动各部门将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结果或信用合规水平作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基础标准或重要考量。
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强化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深化长期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摸底排查和清理工作,建立动态监测和清理机制。充分利用吊销、除名等手段,加快经营主体市场退出,进一步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专栏1 经营主体提质增效行动
建立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综合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全生命周期政策措施靠前服务体系,优化经营主体结构,推动企业年报率、信用水平等核心指标进入全国前列。深入实施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培育提升行动,“十五五”期间累计培育不少于1500户。在全国率先建立健全企业分型分类服务体系,推动企业平均寿命稳步延长。完善经营主体登记服务制度,确保企业开办、退出整体服务效能保持全国第一梯队。
第五章 打造公平高效规范的市场环境
注重以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规则和科学高效的监管执法,更好引导规范市场行为,大力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深度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第一节 全面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
健全竞争政策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公平竞争委员会工作机制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落实。充分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优势,持续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1+N”公平竞争制度体系,健全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
加强审查规范化建设。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力度,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智慧化水平,统一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从源头防止不当市场干预行为。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评查机制,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意见评查工作,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完善竞争状况评估机制。深化海南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参考指标体系运用,不断丰富应用示例。探索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化数字化实现路径,全面展现海南公平竞争水平。因地制宜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相关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各方协同发展。
专栏2 海南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工程
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评估框架,动态优化完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参考指标体系,运用评估结果推动公平竞争环境持续优化。分阶段推进公平竞争状况评估实施,2026年健全评估指标并完成3个重点区域评估;2028年扩大评估覆盖范围至全省,建成常态化评估机制;2030年形成全维度评估成果并适时发布,以直观数据展现海南公平竞争状况,力争评估科学性、规范性和结果运用效能跻身全国前列。
提高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水平。推动反不正当竞争立法工作,建立以竞争状况评估为基础的反垄断执法重点引导机制。纵深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坚持执法与合规引导并重。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培训,强化理论研究和执法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专栏3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试点样板工程
建立健全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地方标准,出台分级分类工作指引,优化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站点布局,构建全域密集服务网络,打造具有海南自由贸易港辨识度的商业秘密保护试点样板。力争到2028年底,全省商业秘密保护企业联系点达到40个,建成2个试点样板单位;到2030年底,商业秘密保护企业联系点累计达到50个,累计打造4个试点样板单位。
第二节 深化市场秩序综合治理
增强平台经济监管能力。优化升级网络交易监测体系,适配国家网络交易智能化监测模型库,加强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领域监管,推动与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数据交互,强化网络交易监测能力建设。建立省内平台企业分层分级监管模式,实现省内网络交易平台100%监管覆盖。压实监管部门管理责任和平台企业合规责任,引导平台企业自主选择符合经营实际需要的合规管理制度,强化协同监管。探索建立跨平台失信联合约束机制。加强“套代购”市场流通、网络交易等环节风险防控,以强化风险防控为核心,推动“线上全域扫描+线下精准核查”一体化监管,深化风险会商、定期调度、合成作战三个机制,织牢“监、查、打、防”四个网络。
专栏4 网络交易监管监测能力提升工程
推进网络交易与服务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的网络市场治理体系,力争到2030年底建成1至2个示范区。提升网络交易监测技术能力,分阶段升级改造网络监测系统,2027年完成直播监测、在线固证2个模块建设;2030年底,力争实现全省市场监管系统100%应用网络交易监测系统,系统应用覆盖层级范围跃居全国前列。
完善价格监管机制。建立自由贸易港价格协同监测预警机制,即时预警价格异常波动。推动完善哄抬价格行为认定标准,构建重大节假日、灾害性天气等关键节点价格提醒告诫机制。完善价格与收费监管制度框架,动态优化并更新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确保“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治理专项行动,实现行政机关存量涉企收费政策全面合规性自我审查,完成主要行业涉企收费监测点建设,摸排清理隐蔽性违规收费与不合理收费,联合建立涉企收费长效治理机制。
专栏5 涉旅价格监管强化工程
持续开展涉旅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建立市场监管、旅文、交通、发展改革等多部门信息共享、风险会商协同工作制度,完善涉旅价格监管长效工作机制。2026年底前,力争涉旅重点领域明码标价率达到100%;2028年底前,力争重点涉旅经营主体实现价格承诺全覆盖;2030年底,实现价格监管风险同比显著降低,市场价格诚信环境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提高广告监管水平。健全以广告监测为核心的智慧监管体系,推动监测数据向执法证据高效转化。推进广告审慎监管与制度创新,统筹规范执法与服务发展,强化广告在品牌战略中的赋能作用。完善公益广告促进机制,推动广告助农与消费经济深度融合。强化部门协同,出台支持广告业发展措施,健全政策联动体系。鼓励引导平台企业在海南布局广告业务,培育数字广告新动能,支撑地方广告业营收规模稳步增长。
专栏6 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深化行刑、行纪衔接机制,优化案件移送与证据转化流程。推行跨区域交叉执法检查和常态化案卷评查,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建强专家型执法人才梯队,建立执法精英、中坚标兵、青年骨干人才库。拓展“数字+执法”新场景,持续推进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建设和软件分析系统建设。到2027年,基本完成实验室场所建设;到2030年,全省执法案卷合格率达98%以上,“数字+执法”能力达到全国中等以上水平。
第三节 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促进市场循环畅通。服务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畅通问题反映和举报渠道。定期组织开展政策措施抽查,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政策措施专项清理,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规范地方标准制定管理。完善地方标准审查机制,开展地方标准制定和政策引用地方标准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资源自由流通的行为。健全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强化标准实施应用。
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加强行业规范发展的引导,推动企业树立合规经营理念,自觉抵制“内卷式”竞争。深入治理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低价倾销等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良好格局。
第六章 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一流消费环境
坚持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构建适应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的消费维权体系,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第一节 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海南样板”
完善消费领域制度规范。推动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健全消费新业态监管机制,推动制修订和实施相关地方标准,完善服务消费标准体系。引导平台型企业建立消费后评价制度,鼓励消费者客观评价经营行为。研究出台依法处置牟利性投诉举报指导意见。健全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
提升行政调解效能。发挥消费纠纷行政调解基础性作用,优化12315、12345热线消费投诉举报快速响应、精准分派、分级分类、闭环处置机制,实现及时处置率100%、消费者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完善消费投诉举报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加强基层一线监管人员调解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强化消费投诉举报与行政执法衔接,加大“诉转案”力度,形成行政调解和执法办案工作合力。
健全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完善消费环节经营主体首问负责制度,压实经营主体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责任,鼓励实施先行赔付、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等机制,建立线上云调解机制,强化消费纠纷源头化解。推动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领域消费维权服务站全覆盖,实现更多消费纠纷在基层一线化解。健全省、市(县)消协组织机构,推动在重点行业建立行业性调解组织。引入第三方调解,探索委托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组织等社会组织协助开展消费纠纷调解。
第二节 打造安全放心消费“海南范例”
打造优化消费环境“新高地”。持续开展优化消费环境行动,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推动消费转型升级。强化消费新业态新场景合规引领,激发消费新活力。通过制度创新、监管创新推动消费环境从“保底线”向“高质量”跃升,力争海南消费环境的安全度、经营者的诚信度、消费者的满意度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打造规范消费秩序“新标杆”。聚焦消费市场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专项行动与常态化监管相结合方式,保持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突出节假日、旅游旺季、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和旅游购物店、酒店民宿、海鲜市场、水果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领域,大力推广智慧监管手段,严厉打击消费欺诈、价格违法等行为。
打造全域放心消费“新生态”。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大型商圈、电商平台等作出放心消费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发挥“放心消费单位”标杆作用和聚集效应,以点带面推进“放心消费在海南”活动全域推广、全面实施,逐步实现全行业、全领域、全覆盖,基本建成“经营者诚实守信、监管部门高效履职、消费者放心满意”的放心消费新生态。
第三节 探索消费环境共治“海南经验”
强化社会监督诚信监管。构建“社会参与+评价监督+诚信奖惩”长效机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优化平台线上评价功能,推动社会力量融入消费环境治理。实施消费领域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健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依法依规制定失信主体市场禁入或服务受限等失信惩戒措施,引导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健全多方协同治理机制。建立完善由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消协组织、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推动实现跨部门、跨行业以及新领域、新业态消费纠纷的合力化解和重点消费领域的执法协作联动。探索构建全省统一的“调解—仲裁(诉讼)—执行”全链条消费争议处理联动机制,实现消费纠纷闭环管理。
深化跨境消费维权合作。聚焦离岛免税、跨境电商、旅游住宿等高频消费场景,深化与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交流合作,推动消协组织建立“双边协议+多边联盟”协作机制。完善跨境消费纠纷快速响应、信息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等配套机制,为跨境消费群体提供“一站式”权益保障服务。
专栏7 放心消费跃升行动
完善消费维权制度体系,推动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构建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提高行业调解组织、消费维权服务站等覆盖面。打造“放心消费在海南”品牌,全域推进“放心消费在海南”活动,拓展传统消费领域和新兴消费领域应用场景,提高消费者参与度。2028年底前实现全省主要商圈、街区、景区覆盖率100%;力争到2030年底,全省“放心消费单位”达到22万家,海南消费环境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七章 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质量支撑体系
充分发挥质量支撑、标准引领和品牌赋能作用,加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资源的系统集成和融合应用,强化制度型开放引领,增强质量品牌竞争优势,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协同推进质量强省建设
强化质量工作统筹协调机制。落实党管质量原则,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质量工作格局。完善各级质量议事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质量战略专家智库,加强质量基础的共建共享、质量难题的共商共治。加强质量文化建设,丰富“质量月”等活动,增强群众质量体验感和获得感。
细化质量保障政策措施。增强质量强省建设保障政策的匹配度、配套措施的完善度、资源配置的充裕度,促进产业、贸易、科技、财政、金融、人才等政策与质量政策的有效协同。不断健全质量政策体系,丰富质量激励、质量约束、质量分级、质量评价、质量人才等质量政策。健全质量奖励制度,加强质量奖培育、评选和表彰,释放标杆引领示范效应。深化质量融资增信制度,强化对质量改进、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的金融服务供给。
第二节 打造具有自由贸易港特色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
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技术标准体系。稳步开展标准制度型开放试点,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推动规则标准“软联通”。进一步健全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体系,主动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国际规则研判,完善对技贸壁垒的预警响应机制,开展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跟踪分析,拓宽中国标准海外应用。加快推进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严控范围、压减数量、精简层级、提升质量、增强效益、强化监督。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全领域标准引领行动,聚焦“45432”发展架构、“三度一色”等比较优势,完善产业链配套标准链。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行动,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组建技术标准联盟,将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必要专利技术融入团体标准,加快产业创新标准研制。鼓励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
专栏8 标准制度型开放试点
全面开展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标工作,建立规则与标准对标清单,重点围绕旅游业等四大主导产业开展国内外标准比对分析,优化重点产业标准体系,推动国际标准本土化与优势特色标准国际化。提升地方标准开放水平,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标准对接合作,探索中外标准共融共通路径,以中国标准海外应用试点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到2028年底,组织开展150项以上中外标准比对分析,新增国际标准组织注册专家5人以上,推动5项以上国际标准本土化转化,引进或培育3家以上国际化的标准化社会团体或科技组织;到2030年,海南自由贸易港标准制度型开放体系基本建成,标准对外开放度大幅提升。
专栏9 标准稳链质量强链品牌兴链行动
推动各级标准的系统配套、协同应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韧性。优化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推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以“标准+认证”为主要手段,打造海南特色品牌矩阵。到2028年,标准引领、质量赋能、品牌增值、链条协同的产业质量发展体系基本构建;到2030年,新增制定和发布体现海南特色的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200项以上、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50项以上、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5项以上,打造省级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试点项目7个,培育地方特色鲜明、带动辐射作用突出、质量优势明显的产业链20条以上,培育特色产业品牌20个以上。
构建现代化计量服务和监管模式。推动修订《海南省计量管理条例》。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供给,提升民生、南繁、深海、航天、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覆盖率,提升民生计量领域重点强制检定项目覆盖率和民生计量检定便利化水平。加强计量科技研发,开展关键计量技术攻关。推动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落地海南,协助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三亚院区建设深海计量实验基地,推进计量资源共建共享,服务海南主导产业发展。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立健全能源计量体系,不断提高计量检测数据的收集、分析、应用和管理水平。探索推行电能表、电动汽车充电桩、智能电子计价秤等计量器具试点实施状态评价、大数据实时监测、抽样检定等新型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专栏10 计量强基工程
推动亟需计量标准建设,围绕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商业航天、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建立完善一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及部门、行业最高计量标准。在全省推广电动汽车充电桩实施计量性能在线监测评价工作,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创建工作,深化法制计量监管守护民生行动。2027年底前,实现充电桩在线监测覆盖率达95%以上;2028年底前,实现对“抄表到户”的电能表实施在线状态评价,覆盖率达98%以上;到2030年,引导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不少于500家。
建设认证检测支撑体系。深化制度创新改革,支持境外认证机构在海南备案后开展出口产品认证。推进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改革,优化资质认定目录。发挥认证赋能作用,实施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与质量认证服务强企强链强县行动,推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低碳等自愿性认证,引导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机构采信既有认证检测结果。出台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构建适配检验检测体系。推动国家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落地海南。推进检测结果国际互认,探索共建国际互认联合实验室。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比对,引导检验检测集约化发展。加大认证检测宣传引导力度。
发挥科技基础保障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构建覆盖全产业链、辐射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技术支撑体系,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和引领力的海南检验检测“特色品牌”。强化科研攻关能力建设,加速科研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发挥中国计量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质检院、中国特检院等“国家队”进驻技术优势,提高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三区一中心”区域发展的能力。
专栏11 检验检测能力跃升工程
构建科学高效的检验检测监管体系。出台检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指导意见,推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抽查深度融合,实现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深化国际合作,加强能力验证。到2030年,实现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覆盖率100%;建成3-5个省级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4-6家“专精特新”机构及获批筹建1-2个国家质检中心;建成1-2家“灯塔实验室”;完成10类产品、300家机构能力验证;推动5家机构获国际认可,重点领域实现“一次测试、多国认可”。
推进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改革发展。统筹构建完善的市场化服务体系,加快美安新基地建设、仪器设备提档升级、实验室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构建引育并举的人才发展体系,系统性提升计量、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医疗器械六大领域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级。2026年基本实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转型;2027年实现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能力基本覆盖主要质量安全指标;2028年实现市场化运行机制优化完善;2029年实现美安新基地正式投入使用;到2030年,完成500台/套以上仪器设备增置,检测资质达到2.01万项,检验检测技术人员总数超过600人、海南自贸港D类以上高层次人才超过10人,检验检测整体能力达到全国中上游水平。
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加强质量技术基础能力建设,提升质量基础设施能级。推进质量基础设施集成化、一体化、智慧化建设,规范完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加强部门间、机构间信息共享、衔接互动和业务协同,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全省质量服务矩阵。推动质量基础设施要素融通互补,促进区域质量协同发展。完善质量基础设施运行监测和综合评价机制。
第三节 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能
持续推进质量提升行动。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最大程度发挥效能。依法依规支持重点企业锚定国际标准开展标准比对分析,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结合“放心消费在海南”活动,探索开展杰出服务计划。以“质量赋能”“提质强企”助力企业质量提升,深入企业帮扶指导,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全面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深入实施质量品牌战略。以“以质取胜+信誉赋能”驱动品牌升级,推动海南消费领域区域公共品牌高质量发展。支持“海南鲜品”提质升级,加强服务标准和质量品牌建设。以热带农产品、海南旅游为突破口,对标“湾区认证”,推动热带农产品、海南旅游等特色产品建立品牌评价体系,带动树立一批能够承载海南特色、传递市场信任的质量品牌,全面提升海南特色优势产业的品牌竞争力。建立政府、园区、企业、社会组织促进质量品牌提升协同机制,实施精准帮扶培育。
专栏12 消费领域质量品牌赋能培优行动
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南消费领域区域公共品牌,构建“1+2+N”品牌培育模式,每年遴选2个重点领域,联动N个区域子品牌,滚动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特色品牌矩阵。到2027年,海南消费领域区域公共品牌体系基本建成,国内影响力显著提升;到2030年,力争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品牌10家、区域品牌20个、特色产品品牌100个,海南消费领域区域公共品牌价值全球彰显,成为代表中国消费竞争力的重要名片。
系统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建设。实施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培育行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工具方法,培树一批质量标杆企业。加速推进商业航天等重点产业链“政、产、学、研、用”集聚,构建优质产业生态,部署实施一批质量强链标志性项目,推进跨区域质量强链联动项目,建立一批产业链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打造一批质量引领力强、品牌美誉度高的产业集群。实施质量强县(区、镇)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创新试点和特色质量实践活动。以质量认证服务“强企强链强县”产业融合试点建设为抓手,提升“企业竞争力、产业集聚度、县域贡献率”,促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
第八章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动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打造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第一节 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
健全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配套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促进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政策保障,完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建立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常态化机制,健全展会、跨境电商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完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完善省部、局市(县)合作会商工作机制,“一地一策”做实做深知识产权工作。持续深化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改革,推动海口高新区持续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效能,鼓励各市县探索优化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门类的综合管理、保护和服务。
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建设。优化省、市、园区三级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机构专业服务能力。建立产业需求导向的公共服务清单管理与动态发布机制,提升服务精准性与适配性。开展路演、对接等活动,建立“需求牵引-服务响应-成果转化”闭环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助企惠企行动。推进海口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优化升级,吸引培育一批高端化、国际化、专业化服务机构。推动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运营服务向专业化发展。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相关增值服务。培育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组织,加强专利代理师培养。培育数据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生态,推动数据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增信融资、数据资产入表等多元场景运用。持续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构建诚信、规范、健康的服务业态。
专栏13 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服务效能提升工程
加强省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机制建设,健全知识产权考核体系。出台种业、深海、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促进措施,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持续推进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建设,引领三亚经济圈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推动海口高新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示范区向海口经济圈辐射。支持儋洋经济圈从商标服务窗口向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窗口升级。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园区设立知识产权服务站点,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一件事”办理。2028年,增设1-2个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窗口,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1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1个。“十五五”末,力争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指数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第二节 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完善展会、赛事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行政执法专业指导,组织省重点商标、“海南鲜品”相关地理标志专项执法行动。扩充种业、海洋等领域技术调查官队伍,提升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侵权判定技术支撑能力。优化信用分级分类评价指标,强化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支持特色产业商标和地理标志进入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实施多维度精准保护。
完善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高效有力的协同保护机制,推动涉外知识产权信息和资源共享,提升优势产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能力,助力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支持海外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建设,强化主要贸易国家(地区)和跨境电商平台监测预警,支持“出海”企业和商协会积极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加强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举办崖州湾知识产权论坛等交流活动,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水平。
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围绕种业、海洋、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与重点产业规划、重大科技项目及重要创新平台深度融合。强化专利预审精准服务与支撑能力,建立健全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协同审查、分类精准联络服务机制,实施“一企一策”管理。支持海口市、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广东审查协作中心建立协助审查与人才培养协作机制,持续优化预审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优化行刑衔接、诉调对接、仲调对接等机制。
专栏14 知识产权一体化协同保护能力提升行动
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能力,制定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修订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提升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开展“企业出海、IP先行”专题活动,建立“出海”重点商标库,每年针对不少于50个重点商标开展海外风险监测。提升专利预审服务能力,实施跨区域专利预审,每年为不少于30家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到2030年,纳入重点保护名录商标数增长20%,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达到40人;实现海外纠纷预警覆盖率100%;专利预审授权率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第三节 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围绕生物医药、种业、深海科技、航天科技、高端装备制造等海南特色优势产业和生物制造、氢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培育挖掘高价值专利及专利组合。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前移,嵌入技术立项、研发、试验和转移转化全链条。优化专利奖评选导向,突出产业转化前景与产业链带动作用,树立支撑产业高端化发展的标杆专利。
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水平。锚定种业知识产权核心领域,建设国家级种业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强化植物新品种、现代农业专利等领域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探索构建种业知识产权跨区域转化运用体系,建立全国性种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机制。持续开展高校院所专利盘点入库,推动更多高价值专利产业化应用。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支持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建设。在重点区域和产业园区布局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围绕主导产业实施产业规划类与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支撑产业创新决策与资源优化配置。探索“产业+人工智能+知识产权”转化模式,推广“先试用后付费”“开放许可”等机制。
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推动商业银行扩大中小企业质押贷款规模。支持保险公司开发设计满足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规范探索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完善海南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与业务高效办理。
专栏15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与服务赋能行动
统筹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服务全链条赋能,高水平建设国家级种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持续深化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点盘活工作,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动态发布《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及“一站式”平台名录》,建立专员联络机制,深化“海研智链”智能平台应用,推动服务窗口向重点园区延伸。力争到2028年,种业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基本建成、专利转化机制更加顺畅;到2030年底,累计孵化植物新品种权100个、涉种业专利600件,形成高效协同的知识产权转化与服务生态,有力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加大“琼字号”商标品牌培育力度,推动海南独有自然资源、人文文化、体育赛事、重大展会等注册商标。支持市县围绕特色产业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打造区域公共品牌,面向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引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商标品牌体系建设,开展海外商标注册。积极引导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建设,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支持更多海南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
第九章 全面提升市场安全保障水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聚焦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隐患,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坚决守稳筑牢“三品一特”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节 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党政同责,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分层分级精准防控工作机制。夯实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提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素养与风险识别能力。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健全风险会商、联合研判、执法协作常态化机制,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衔接顺畅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推行“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动态管理全覆盖。
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强化运输、贮存、寄递、配送等环节协同监管。深化审管联动,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要求。完善食盐储备管理制度。健全校园食品经营许可准入、承包经营、食材采购、加工制作、应急处置等制度规范。深化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推动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信息共享与执法联动。加强食品安全抽检风险预警防控,完善抽检发现、风险预警、监管治理闭环处置机制。聚焦民生关切,严惩重处掺杂掺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处罚到人”和行业禁入规定。
专栏16 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全面深化部门间协同监管,推动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进口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贮存运输寄递等协同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风险会商与联合研判,高效推进协同处置与溯源核查,构建“风险预警—协同处置—长效联动”监管闭环。完善真伪鉴别、产地溯源等技术体系,提升食品添加剂、地方特色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新型污染物等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能力,新增检测参数200项以上。到2028年,基本建立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制度体系,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风险信息共享率、协同处置率达100%;到2030年,进一步健全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食品安全全链条保障体系,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推进“互联网+AI监管”,实现获证在营食品生产企业“互联网+可视化监管”全覆盖,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集中用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拓展非现场检查、远程巡查等数字化监管场景,推动食品安全监管由被动处置向主动防控转型。聚焦网络餐饮、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新业态,压实外卖平台经营者资质审核、监测抽查等主体责任,提高网络销售食品抽检靶向性,推动线上线下同标同质。提升食品添加物质未知风险侦知和非靶向筛查能力。健全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食品安全应急响应体系,加强校园、重大活动等重点场景实战演练,提升快速反应与高效处置能力。
专栏17 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定校园食品安全信用分级管理相关制度规定,100%建立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经营主体“一企一档”信用分级管理档案,严格实施行业禁入和联合惩戒,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充分拓展“数字食堂”应用场景,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保持100%。指导学校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推动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
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支持行业协会制定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自律公约和团体标准,推动行业治理向主动引领转型。健全社会化监督网络,完善内部举报奖励机制。推进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强化专家智库支撑,开展食品安全前瞻性研究与风险评估,提升科学决策与精准监管能力。创新宣传引导机制,加强舆情监测与网络谣言治理,构建政媒协同、公众有序参与的宣传共治格局。
专栏18 促进海南本地特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建立“省级统筹、市县落实、企业主导”的工作发展格局,完善海南特色食品配套标准链,培育一批海南糟粕醋等特色食品核心企业,打造产业“区域公共品牌+地理标志商标”体系,力争到2027年底培育2-3家龙头企业,2030年底培育3-5家龙头企业。建立“风险分级+信用分类+品类重点”抽检机制,特色食品抽检每年不少于500批次。充分利用飞行检查、监督检查等手段,对海南糟粕醋等获证生产企业实现100%全覆盖检查,提高企业食品生产安全质量水平。
专栏19 特殊食品产业提升行动
建立健全乐城临时进口使用特殊食品政策体制机制,不断优化产品申报指南及审评审批流程,提升技术审评效率。大力引进新原料和新功能优质境外保健食品、临床急需的特定全营养和罕见病类特医食品,丰富国内紧缺特医食品高质量供给。开展临时进口使用特殊食品真实世界研究,探索真研数据在产品注册或备案的转化和应用。积极引进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中心特殊食品专业技术支持,挖掘海南热带动植物资源附加值,开发地方特色保健食品上市,助推保健食品产业发展。
第二节 全面深化药品安全治理
构建药品多元共治格局。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机制,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化跨部门协同,健全与卫生健康、医保、海关、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合研判、联动执法与行刑衔接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引导行业诚信自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交流和应急处置体系,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研判分析,提升从源头发现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创新药品现代化监管模式。以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为核心,构建以标准为引领、风险为导向、技术为支撑的现代化药品监管体系。对标国际先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监管政策与法规研究,推动制定符合自由贸易港发展需求的安全标准、技术规范、管理方式。完善基于风险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探索实施“伴随式监管”“触发式监管”“远程无感监管”等新型模式,提升监管的预见性与有效性。健全全生命周期智慧追溯体系,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追溯链条。聚焦突出问题和高风险领域,建立常态化、精准化专项整治机制,保持药品安全高压态势,提升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的规范性与精准性。
优化医药产业创新生态。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为创新药、临床急需药械、改良型新药等建立“提前介入、专人负责、研审联动”服务机制,加速产品上市进程。支持重点区域与平台发展,推动乐城先行区打造真实世界研究应用高地,探索数据跨境流动安全有序路径,建设国际创新药械转移转化平台。促进海口高新区、洋浦开发区、崖州湾科技城等重点园区的生物医药产业升级和海洋医药创新发展。支持特色产业创新发展,加大对南药黎药等中药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化妆品产业集聚和品牌化、高端化发展。加速创新成果临床转化与产业化应用,积极支持创新药械在医疗机构的推广使用。
深化医药领域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优化境外已上市创新药械转移转化政策,探索生物制品和原料药分段生产、离岛免税化妆品管理等新模式,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医药产业相关原辅料、零配件、生产设备等进出口更加高效便捷,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引导产业高质量转型升级,促进仿制药质量提升,推动产业结构向价值链高端迈进。提升监管国际化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监管协调与合作,深度融入全球药品监管体系,打造全球创新药械进入中国市场的“第一站”和“优选地”。
专栏20 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推动药品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强化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内容,符合约谈情形的100%约谈。持续优化风险会商机制,建立健全“封关运作药品风险清单”动态更新机制,风险隐患100%销号。构建“依法行政+信用分类+风险分级+智慧无感”四位一体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对药品委托生产、集采中选、麻精药品经营等五大类企业实现100%覆盖检查。全面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药品流通追溯扫码全覆盖。组织开展特许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检查,特许药械使用100%不流弊。
提升监管科学技术支撑能力。强化“四大支柱”协同支撑,协同推进技术审评、检查核查、药物警戒、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力争到2027年底,实现审评、检查、警戒队伍能力达到国家仿制药立卷审查、特殊化妆品注册审评协同、化妆品新原料备案等试点要求,第二类医疗器械审评能力跃居全国前列。优化检验流程、配强检验资源,将平均注册检验周期缩短20%,并对重点研发药械实施“检验前置”。鼓励建设更多符合要求的药品临床前安全评价实验室,力争2027年底前新增1家。升级海南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2030年实现重点企业监测覆盖率100%。
加强国际监管合作与交流。推进与东盟、RCEP成员国部分领域及产品监管互认。依法依规支持国内企业与境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军企业联合研发、设立联合实验室,提升研发实力。办好博鳌国际药械真实世界研究大会。推动设立国家药监局药械审评核查进口分中心,支持国际医药行业协会在琼设分支机构,强化智库支撑。
专栏21 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深化“乐城研用+海南生产”,以重点园区为载体,推进乐城先行区、海口高新区、洋浦开发区、崖州湾科技城等差异化协同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药、生物医药研发和生产基地。深入实施真实世界研究三年行动计划,争取每年促推3-5个国际创新药械开展真研、2-3个通过真研辅助获批上市。优化特许药械审批流程,力争每年引进特许药械60种以上。依法依规推动将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部分政策以适当方式惠及海口、三亚等中心城市。
推动生物药引领突破发展,以生物创新药研发为核心,重点推进海洋生物制药、抗体、细胞和基因治疗等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化发展。构建“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产业转化”全链条创新体系,促进2-3个产品落地转化。
推动化学制药创新高端发展,加强高端制剂技术工艺研发攻关,一体化发展“中间体+原料药+化学制剂”。力争到2027年底新增5家以上医疗机构取得临床试验备案资质。
推动现代中药品牌特色发展,做精中药饮片、做大中成药、做特延伸产品,强化黎药、南药规范化发展和品牌培育。完善地方中药标准体系,“十五五”期间累计开展30个以上地方药材标准质量研究。推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重点推广胆木、裸花紫珠等GAP种植规范。
推动医疗器械数智一体发展,以高值植(介)入耗材、智能康复设备、高端诊疗器械、数字疗法产品为核心,发展智能化、小型化、精准化的医疗器械产业,力争国家级第三类创新医疗器械“零”突破,2026-2030年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年均增长10%以上。
第三节 完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及时完善风险管控清单,优化风险监测机制和监督抽查制度,逐步扩大重点高风险产品抽查比重,落实生产单位“源头赋码”及销售单位、消费者“识码用码”的“一码贯通”机制。推进海南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系统等数据互通。
深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高风险产品、涉及安全健康等民生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产品列入海南省重点工业产品目录。强化获证企业证后监管,持续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网售重点工业产品风险管控清单,优化网售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模式,深化网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专栏22 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提质工程
构建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抽查力度,深化风险监测预警,推进智慧监管赋能,筑牢质量安全基石。每年对工业产品获证企业检查覆盖率100%;每年抽检3000批次以上,网售产品抽检比例不低于8%,重点产品目录类别抽查覆盖率达100%;每年开展重点产品专项风险监测不少于2次。到2027年底前,重点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信息建档率100%;2030年底前,重点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及安全员配备率100%。
第四节 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质效
完善以风险防控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管理防”措施,全力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加强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设,指导市县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平台,逐步实现全省电梯应急救援全覆盖。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重点强化新能源特种设备、高耗能设备能效检测能力,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发挥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作用,推动职能部门对有关行业、领域的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责任落实机制。
专栏23 特种设备安全固堤工程
压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出台海南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引,推动全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现从“被动他律”到“主动自律”的根本性转变。深入推进高风险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和实施100%全覆盖的年度现场监督检查计划,全面提升高风险特种设备安全水平。建立特种设备企业自主管理机制,推动大型重点监管企业(规模以上且在用特种设备100台/套以上)使用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实现设备全生命周期、安全风险全流程自主管控。2026年底前完成6家企业试点应用;2030年底前实现全覆盖,构建形成“企业自主、政府监管”的特种设备安全共治模式。
第十章 “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优化市场监管方式和手段,一体推进提升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水平,运用法治化举措稳定预期、运用信用监管机制促进市场自我规范、运用智慧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市场监管公平统一、高效规范。
第一节 健全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法治监管新体系
引领构筑海南自贸港特色监管法规制度。充分运用国家赋予的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推动构建动态、多维的法规体系研究与发展平台,强化立法储备与前瞻预研。夯实市场监管法规基础,推动制订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市场经济领域自贸港法规,补充完善质量基础领域地方性法规,推动出台促进海南特色产业发展的法规规章,探索在更广领域立法推动“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加强配套政策研究,主动适应新经济发展需求,推进政策制度的立改废,及时出台合规指引、地方标准等。深入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清单化管理模式,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更精准体现执法的温度与力度。
系统性开展制度集成创新与风险防控研究。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研究,聚焦“封关运作”后新的监管难题,开展靶向性、穿透式政策研究,着力形成制度集成创新案例。系统构建“情景—对策”一体化风险防控机制,建立风险场景库与模拟推演平台,实施跨部门风险会商与协同处置,完善市场监管风险精准识别、早期预警与高效处置的制度性安排和操作性方案。积极探索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执法线索发现、法规智能检索、法律文书辅助生成、法制审核辅助决策、普法依法治理等场景的深度应用,提升法治工作质效。
专栏24 构建全链条全过程风险防控体系
系统构建市场监管领域风险“发现—识别—研判—处置—发布”全链条全过程风险防控体系,统筹建设覆盖市场监管全领域的“风险场景库”,建立风险防控制度,健全常态化风险排查、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协同处置等机制,细化风险防范工作指引,确保海南市场监管领域不发生系统性、全局性风险。到2027年,基本建成覆盖重点领域、运转高效的市场监管风险防控制度框架;到2030年,形成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匹配、覆盖全领域的现代化市场监管风险防控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第二节 完善经营主体全链条信用监管体系
构建企业信用合规管理体系。制定通用型企业信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规范指引,引导经营主体诚信自律、防范信用违规风险。鼓励经营主体建立健全信用合规管理制度,将信用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
打造信用标注体系。根据行业领域、监管事项、风险状况等维度,结合经营主体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探索建立经营主体标注体系,助力经营主体精细化画像,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法依规公示标注信息,服务社会公众更好掌握经营主体信用状况。推动经营主体标注体系在帮扶发展、监管执法、统计分析等方面的应用。
优化信用修复机制。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动信用修复从“被动受理”向“主动服务”转型,大幅降低制度性成本。探索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信用修复“掌上办”。健全协同修复工作机制,推动修复结果协同联动、共享互认。
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执行《海南省监管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实现“一张清单管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分类结果有机结合常态化,实施差异化监管。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强化条块结合与区域联动,推动与“综合查一次”深度融合,探索非现场检查、“一业一查”等新模式,提升信用监管质效。
专栏25 信用监管提质增效工程
构建企业信用合规管理体系框架,研制信用合规建设指引,推动企业将信用建设融入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管理。深化信用信息智能归集应用,构建企业精准信用画像,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服务机制。深入推进信用赋能重点领域监管,全面提升穿透式、精准化监管能力。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提升信用修复效能。推动信用评价结果深度应用于银行融资增信全流程,强化信用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底,基本构建较为完善的“通用+专业(知识产权、食品、特种设备、登记管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体系;到2030年底,“知信、守信、用信、增信”良好生态初步建立。
第三节 高标准建设智慧监管体系
推进人工智能驱动的智慧市场监管。建设统一的海南市场监管“数智平台”,以企业信用信息为纽带,实现涉企数据的全量归集、治理,为经营主体赋予数字标签,依托AI驱动的数据引擎,自动识别经营主体异常趋势与潜在风险,推动监管从“事后”向“事前”“事中”转变。依托海政通、海易办平台技术底座,持续建设、优化、整合市场监管各类系统,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各类业务场景应用,提高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非现场监管、穿透式监管能力,为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完善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保护体系,持续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和国产密码支撑能力,逐步对存量信息系统开展升级改造,增加风险预警功能,健全信息系统用户认证授权机制。强化业务发展、网络安全、数据管理“三同步”,做好网络与数据安全风险监测与防护处置。
专栏26 智慧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新建信息系统。建设海南省市场监管统一平台,按业务条线整合现有系统,在平台内建成市场监管领域数智子平台、海南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子平台、海南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子系统、“互联网+AI”食品安全监管子系统、价签服务子平台。
升级信息系统。升级海南e登记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海南信用监管系统、双随机监管系统、海南省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
新建人工智能模型应用程序。研发应用“e登记智能导办”“AI+特种设备监管”“AI+食品监管”等应用程序。
第十一章 深化国际交流与区域协同
围绕国家区域战略布局,探索创新“走出去”的路径与模式,建立完善市场监管区域协作联查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第一节 推进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国际对接
系统梳理CPTPP、DEPA、RCEP、欧盟单一市场等高水平国际协定及新加坡、迪拜、中国香港等自由贸易港在准入、竞争、质量、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市场监管领域的核心规则、标准及最佳实践,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在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等领域,推动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等技术措施与境外对接。
第二节 构建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区域合作体系
加强科技资源联合。与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城市群共建检验检测联合实验室,联合申报国家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共同面向以东盟为重点的周边区域提供高水平公共技术服务。
加强监管执法联动。探索建立区域性监管合作机制,推动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领域的政策标准统一、数据共享、结果互认,强化监管协调联动。推动执法信息互通、热点共商,强化跨区域公平竞争审查、反垄断执法和价格执法协作,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执法统一行动。
加强区域信用监管。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区域优势,以信用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为支点,探索建立“信用+标准”机制,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推动监管标准互通、违法线索互联、检验鉴定结果互认,助力广东、海南经营主体及货物“信用通关”双向便利化。不断拓展同京津冀、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合作,联合陕西、广东、福建、广西等省份加快推动构建“信用一带一路”。
第十二章 完善市场监管基础支撑体系
强力推进市场监管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强化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市场监管文化建设,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第一节 大力夯实基层基础能力
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所履职效能。加强市场监管所信息化能力建设,将信息化手段全面融入日常履职、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各环节,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全面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强化市场监管所所长能力建设,配强所长队伍。推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搭建基层监管文化服务平台,打造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文化品牌。由各级人民政府合理保障市场监管所开展工作所需的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鼓励市县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充实基层市场监管力量。
第二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需求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统筹推进统一大市场、综合执法、质量基础设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科技和法治监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库和人才库。探索建立符合海南实际的质量技术基础职称评审标准,健全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领域专业职称评价体系。开展国际标准化人才选培行动,遴选国际标准组织注册专家。建立人才交流合作、学术研讨、职称评审、专利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模式。强化系统性业务培训,组织大练兵大比武,打造“学干融合、战训一体”的干部教育培训模式,提升干部队伍能力水平。
第三节 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
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健全正风肃纪反腐长效机制,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深化清廉市场监管建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优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运用好“监督一张网”,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全面加强党性教育、纪法教育、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分层分类、靶向施策开展警示教育,做深做实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第四节 推进市场监管文化建设
坚持以党建引领文化建设,出台加强市场监管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快培育形成“促进竞争公平、坚持执法公正、做到信息公开、实现规则统一”共同价值观。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行风建设、职业培训等活动,推动“监管为民”核心理念从被动遵守向主动践行转变。打造机关文化长廊、荣誉室、图书角等文化阵地,着力塑造职业道德。健全表彰激励机制,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大力铲除破坏性文化土壤,强化务实担当精神。推动文化建设与市场监管业务深入融合,强化文化对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第十三章 组织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规划实施全过程,织密建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完善争先创优、政策激励等工作机制,为顺利实现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省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抓好任务落实。各市县政府要把市场监管作为改善地方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将市场监管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统筹推动规划有效落实。
第二节 强化监测评估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知识产权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规划实施评价体系,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确保全面实现规划目标任务。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市场监管工作,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规划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名词解释
1.“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
2.“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为根本遵循,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制度基石,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为目标定位,以政策环境、法治环境、营商环境、生态环境、经济发展体系、社会治理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组织领导体系为稳固支撑。
3.四大主导产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
4.三度一色:气候温度、海洋深度、地理纬度、绿色生态。
5.五向图强:向种图强、向海图强、向天图强、向绿图强、向数图强。
6.“45432”发展架构:第1个“4”指四大主导产业,“5”指五向图强,第2个“4”指四新未来产业(生物制造、氢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3”指三篇消费文章(免税购物、医疗、教育),“2”指人才荟萃之岛、技术创新之岛。
7.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除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生态保护红线、重大公共利益等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外,在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依法取消许可和审批,建立健全备案制度,经营主体书面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8.外资企业登记“五位一体”改革:率先在全国推行港澳非自然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简化版公证文书、推动部分外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登记材料、事项和流程,实施外国企业直接登记制度,构建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三个一件事”+“免申即享”服务链。
9.“沙盒监管”机制:划定一个范围,对在“盒子”里的经营主体,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措施,同时杜绝将问题扩散到“盒子”外面,并在可控范围内实行容错纠错,由监管部门对运行过程实施全程监管。
10.注册资本认缴制:登记机关仅登记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登记实收资本。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出资义务,公司设立时无需一次性缴足全部注册资本,仅需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出资。
11.一网通办: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规范网上办事标准、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搭建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总门户、整合政府服务数据资源、完善配套制度等措施,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企业群众办事线上只登录一次即可全网通办。
12.证照联办:将营业执照与相关行业许可证的开办、变更、注销业务整合,线下一窗办理、线上一网通办,解决多部门重复提交材料、办理时限长的问题。
13.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群众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14.“海南e登记”系统:2019年1月正式上线,是海南全省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平台,服务覆盖经营主体从设立、变更到注销的全生命周期业务。
15.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将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核心质量要素有机融合,面向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集成化综合服务。
16.技术性贸易措施:一个国家(区域)为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防止欺诈行为等目的,采取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等强制性或自愿性技术措施的集合。
17.三品一特: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
18.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由东盟发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15方制定的、当今世界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协定。
19.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由新加坡、智利、新西兰三国于2020年6月12日签署的全球首个专门针对数字经济的国际协定,2021年11月23日正式生效。
20.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由日本等11国签署,旨在建立高水平自由贸易区的国际协定。
21.监督一张网:以一套贯通协调机制为主导、一个信息化平台为载体,汇聚党内监督和人大、民主、行政、司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舆论等各类监督力量,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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