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鸿顺(603922)6月26日晚间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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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立案调查距公司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尚不足一个月。回溯来看,因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金鸿顺”,日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随后,公司股价一度走出五个“一字”跌停。
此外,公司还在披露2025年年报的同时,还公告实际控制人刘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约1.07亿元。截至5月29日,占用余额仍达1.06亿元未能清偿。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6月1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保持5%不变。
另据公司披露,实控人刘栩自2025年12月中旬起便已失联,公司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导致向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就股价异常波动事项发函查证未能获得回函。截至6月18日,控股股东众德科技所持公司5374.2万股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标记、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若被进一步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同时,刘栩本人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亦缺乏清偿能力。公司表示,已通过报警、应诉等法律途径维护利益并向相关方追偿。
经营层面,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车身和底盘冲压零部件及模具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9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1.02亿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8亿元,归母净利润874.76万元,实现单季度扭亏。
公司提示,若下一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仍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股票将面临退市风险警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称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并表示将积极配合调查,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此次立案调查及此前公司暴露的资金占用、内控缺失等系列问题,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持有ST金鸿顺股票,无论在2026年4月29日之后是否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判决为准。
内容来源:大众证券报
编辑:陈陟
审校:李秋捷
责编:徐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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