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6月26日的报道,江苏淮安有个小区,物业贴了张告示,说小区里一只三花猫老抓人,悬赏200块钱让大家去抓,死活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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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告示一发,业主群里直接炸了,好多人商量着用什么方法,把猫给消灭了,去领这个悬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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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转来了:好心人赶在“猎人”前面找到了猫,发现这猫根本不凶,不仅特别亲人,而且刚生了一窝小奶猫,是个正在哺乳期的猫妈妈。最后,猫妈妈和孩子们被安全转移。
这事儿之所以吵得凶,是因为大家站的立场不同。
从物业的立场,小区是大家住的地方,所有人的安全肯定放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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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攻击性的流浪猫会是个安全隐患,不管的话,如果有人因此受伤,最后还是物业担责赔钱。
虽然这次抓人伤人的三花猫是刚生完小猫的猫妈妈,它咬人不是故意作恶,是护崽、本能自保。
但不管什么原因,确实有伤到人的情况,物业就得出来处理隐患、规避风险,是在尽自己的管理责任,出发点是为了全体业主的安全,这点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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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同意物业的悬赏做法的网友,他们的说理是:
一、根据《动物防疫法》,流浪动物的专业收容与处置权限仅归属官方涉农与城管部门,法律没有赋予物业捕杀、悬赏猎杀流浪动物的权力,物业此举属于超范围管理,悬赏公告也因违背公序良俗在法律上无效,存在合规风险。
二、涉事猫咪是处于哺乳期的猫妈妈,伤人行为只是护崽的本能反应,并非主动恶意伤人,以悬赏猎杀的方式处置,手段过于残忍、缺乏人文温度。
我的立场,我是偏向于后者可以采取更温和的做法,可以捕捉,收容或转移安置。物业的做法够不上不违法,但会激化邻里矛盾,让担心安全的业主和爱护动物的业主产生对立,破坏小区和谐氛围。
还有分享这个新闻评论区的一条高赞的留言,“救一只小猫不会改变世界,但它的世界会因此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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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挺在理的,也让这个善意汇聚传播,这不就是我们想要的那个更好的世界吗?”
听听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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