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巨力索具(002342.SZ)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误导性陈述违法违规,公司及两名责任人合计被罚950万元。
经查明,巨力索具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5年12月16以来,巨力索具多次通过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的方式进行自愿信息披露,且多次回复均未正面回应投资者提问。
其中,2025年12月15日,投资者询问公司是否为长征十二甲提供产品。次日,公司回复称“在商业航天领域公司也为国内可回收火箭提供了产品支持”。2025年12月16日,投资者询问公司在国内运载火箭、卫星及空间站项目中的索具配套占比、商业航天领域的市场份额拓展情况、是否在航天索具细分品类处于绝对主供地位。次日,公司回复称“公司正积极将技术优势延伸至商业航天前沿领域,且已为国内可回收火箭提供了包括捕获臂装置、试验拉索装置等关键产品支持”。2026年1月4日,投资者询问公司索具产品是否应用于卫星在轨工作部件。次日,公司回复称“在箭体发射前的安装调试、转运以及地面回收等环节已有代表性应用”。
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2月11日,公司股价大幅上涨,期间多次触及异常波动。2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对互联网出现巨力索具相关不实信息进行澄清,并披露公司2025年度在商业航天领域取得订单累计金额996.51万元,其中2025年可确认的收入金额占公司2025年收入比例低于0.50%,2026年初至披露日取得商业航天订单累计金额128.65万元,金额占比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均很小。
巨力索具上述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回复属于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且商业航天为当时市场热点,但公司回复未准确披露在商业航天领域产品应用情况,未准确反映“捕获臂”所处阶段、知识产权归属情况等,未完整披露公司在商业航天领域订单金额、金额占比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均很小等情况。
张云作为巨力索具时任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互动易平台相关回复,主导实施了上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是对巨力索具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超作为巨力索具时任总经理,未勤勉尽责,是对巨力索具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河北证监局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张云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杨超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6月10日,巨力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杨建忠卸任总经理、董事长,杨子卸任副董事长。
巨力集团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3.65亿元。公司由杨建忠持股83%、杨子持股17%。旗下上市公司为刚被处罚的巨力索具。
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巨力索具大股东仍为巨力集团,持股15.03%,杨建忠、上海步润私募基金、张虹、杨会德,分别持股5.21%、5%、4.96%、1.75%。
不过在此次对公司立案调查之前,4月25日,巨力索具宣布,巨力集团原股东杨建国、杨会德、杨会茹分别将其持有的巨力集团股份总计20257.5万股(占巨力集团总股本的55.5%)转让给杨建忠。转让之后,杨建忠合计持有巨力集团30295万股(占巨力集团总股本的83%),杨建忠通过持有巨力集团股份而间接在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增加8.34%至12.48%。
资料显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85年,是中国规模大、品种齐全、制造专业的索具制造公司,2010年1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
公司一季报显示,2026年一季度公司实现收入5.6亿元,同比增长14.67%;归母净利润371.16万元,同比减少38%。截至一季度末,公司总资产54.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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