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四点半,成都的天还没亮透,天府机场里却已经有了人声,今天这一批从挪威来的客人,不是普通游客,而是来给一位成都老太太“回家”的。
国际到达大厅的灯亮得发白,地面擦得像镜子一样,脚步声、行李轮子声、广播声混在一起,听着就知道这地方一天到晚都不会闲。老赵站在接机口,手里举着“挪威团”的牌子,脖子上挂着导游证,外套拉链拉到顶,还是觉得后背有点发潮。他带团二十多年了,什么样的客人都见过,可今天这趟,他心里莫名有点不踏实。
航班晚点了十几分钟,屏幕一跳成“已到达”,老赵就抬头往通道口盯。先出来的是几个零散旅客,有抱孩子的,有推大箱子的,还有一个边走边打电话的中年男人,脸上都是坐长途飞机后的倦意。老赵本来以为差不多也就这样了,结果没过多久,后面一下子涌出来二十多个人,队伍不算乱,但特别整齐,老老少少都有,穿得也都很素净,冲锋衣、羽绒背心、登山鞋,看着就像那种平时做事很认真的人。
走在最前面的,是个白头发老头,个子高,背挺得直,手里推着行李车,车上叠着两个箱子。他旁边跟着一个老太太,头发也白了,短短的卷发,戴一副金边眼镜,脸上一直带着笑。老赵看他们第一眼,就觉得这两个人不一般,不像来旅游的,倒像是来认门的。
他赶紧迎上去,用英语招呼:“欢迎大家,我是你们这次的导游,叫我老赵就行。”
白头发老头伸出手,跟他握了一下,手掌又大又粗,握起来很实。老头说:“你好,我叫埃里克,我负责这次的团队。”
老赵点头笑着,把小旗子举起来,带着大家往外走。二十五个人,人数对得很齐,没有一个掉队的。可老赵还是注意到,这群人一边走一边看,眼睛不是乱扫那种,而是像在找什么熟悉的东西,连呼吸都放得很轻。走出到达口的时候,那个叫埃里克的老头停了几秒,抬头看天花板,又看大厅里的指示牌,最后才慢慢吐了口气。
那一瞬间,老赵说不上来为什么,心里忽然轻轻跳了一下。
大巴车停在外面,司机老李早就等着了,帮着把行李一件件塞进车底。车开上机场高速的时候,天边才刚刚泛白,成都的早晨正一点点醒过来。路边早餐铺子已经开始冒蒸汽了,白乎乎的雾从蒸笼里往外翻,隔着玻璃都能闻到一点点面香和油香。老赵透过后视镜看那帮挪威人,发现别人都在补觉,只有埃里克和那个老太太没睡,一个看窗外,一个低头捧着保温杯喝水。
车子下了高速,拐进市区,街边的店铺一间间开门了。卖包子的、卖稀饭的、卖豆浆油条的,老板们动作利索,嘴里还不停地招呼客人。路口有个大姐端着热气腾腾的蒸笼往外走,旁边一个老头蹲着吃抄手,吃得唏哩呼噜。埃里克一直盯着窗外,盯得特别认真。
到了酒店,前台房卡出了点小问题,刷了半天都不行。老赵本来还有点着急,怕客人刚下飞机就闹心,结果一回头,发现这二十五个人谁也没催,老老实实坐在大堂沙发上,有的翻宣传册,有的喝水,还有个年轻姑娘掏出一本书看了起来,安静得很。
老赵一下子就不那么紧张了。等房卡弄好,大家拿着行李去房间,他站在大堂里看着那几个老人慢慢走进电梯,心里还想着,这帮人真怪,怪得又有点说不上来的舒服。
中午集合的时候,他们一个都没迟到。老赵带着他们去吃第一顿川菜,选的是一家老字号,门脸不大,里面却总是人声鼎沸。凉菜一摆上桌,埃里克就拿起筷子夹了块蒜泥白肉,动作居然挺像那么回事。老赵当时还愣了一下,心想这老外学得真快。可接下来更让他傻眼——水煮牛肉刚端上来,桌上那个中年男人就直接说出了菜名,还顺口接了一句“花生的”。老赵看着满桌人,忽然有点反应不过来。
他忍不住问:“你们以前来过中国?”
埃里克摇头:“没有,第一次来。”
“那你们怎么连筷子都用得这么顺,菜名也知道?”
埃里克放下筷子,停了两秒,像是在想怎么说。最后他看着老赵,很平静地说:“因为我们的妈妈教过我们。”
老赵一时没听明白。什么叫“我们的妈妈”?
埃里克就把话讲得更慢一点:“不是每个人都真有血缘关系,但我们这一群人,都跟同一个女人有关。她是我们的母亲、外婆、邻居、老师,也是我们最亲的人。”
老赵听到这儿,心里就更乱了。一个成都老太太,怎么会跟二十五个挪威人扯上关系?可看他们的表情,又不像开玩笑。老赵没再追问,只是陪着大家吃饭。可他注意到,从头到尾,埃里克吃东西时都很安静,眼神偶尔会飘到窗外,像是在确认什么。
下午去宽窄巷子,老赵原本想给他们讲讲历史,结果人一进巷子,这帮挪威人就散开了,像放出去的鸟,谁也不听他讲。他们蹲在糖画摊前看老师傅拉糖,站在掏耳朵的小铺子门口笑得不行,还有人钻进最窄的巷子里,仰着头看墙上的绿萝和爬藤。老赵也不管了,反正这帮人规矩得很,说几点集合,就一定几点集合。
英格丽,也就是那个白发老太太,最后停在一个做皮具的小摊前。她看着店主拿锥子在皮面上打孔,看了很久,然后轻声说:“我母亲以前也有一根这样的锥子。”
老赵在旁边站着,没接话。英格丽低头拍了张照片,拍完又笑了一下,说:“走吧,我得去找我丈夫,他又跑远了。”
老赵陪她找到埃里克的时候,老头正蹲在竹编摊前,手里拿着一个小竹篮翻来覆去地看,像看什么宝贝。最后他一下买了三个,说要带回去。英格丽看了,嘴上没说什么,眼里却全是笑。
晚上看川剧变脸,那群挪威人坐得笔直,一个个眼睛都不眨。变脸演员一出手,台下就一片惊呼。莉娜,就是那个最年轻的姑娘,激动得差点站起来。散场的时候,她还一路学着变脸动作比划,笑得特别开心。
回酒店的路上,车里居然有人唱起了歌。不是中文,是挪威语,调子很慢,很软,听着像在讲很远很远的家。老赵坐在前排,忽然觉得鼻子有点发酸。他说不清楚为什么,就是觉得那歌里有种特别重的东西,像是人心里最深的念想。
那天晚上,老赵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他总觉得这群挪威人不简单,可又说不出到底哪里不简单。直到第三天下午,人民公园那一幕,才算真的把他给震住了。
那天太阳特别好,银杏叶黄得发亮,地上一层层的,踩上去沙沙响。老赵带着他们在公园里慢慢走,原本想找个地方坐着喝茶,结果一转头,就发现人全都围到鹤鸣茶社那边去了。
他赶过去一看,差点没站稳。
埃里克正坐在茶桌边,面前摆着一碗盖碗茶,对面是个成都老大爷,两个人居然在下中国象棋。更离谱的是,棋盘上杀得还挺像回事。周围围了一圈大爷大妈,全在看热闹,嘴里不停地喊“好棋”“将军”。老赵站在外面,眼睛都看直了。
英格丽站在埃里克后面,轻轻搭着他的肩膀。老赵忍不住问她:“他啥时候学会下这个的?”
英格丽看着棋盘,笑了一下:“很多年前就会了。他不光会下棋,还会写毛笔字、背唐诗、做麻婆豆腐。”
老赵差点把口水呛住:“麻婆豆腐?”
英格丽点头:“我们家里一直这样过。吃饭用筷子,过年贴春联,讲中文,做川菜。孩子从小就是这么长大的。”
老赵一下子就愣住了。原来不是来学,是早就会了。不是第一次见,是回到了自己熟悉的地方。埃里克这时候正好赢了一步,成都大爷一拍大腿,笑着竖起大拇指,还冲他喊了一句什么。埃里克听不太懂,但还是笑了,笑得特别踏实。
老赵终于坐下来,给他们两口子各点了一碗茶,然后把话问出来了。
“你们家那位妈妈,到底是谁?”
埃里克沉默了一会儿,才慢慢开口:“她叫苏明秀,是成都人。1949年离开中国,后来去了挪威,嫁给了我父亲。她一辈子没忘过成都。”
他顿了顿,又说:“她把成都带去了挪威,也把挪威人一点点变成了她的家人。”
老赵听得发懵,可又觉得这话很重,重得让人不敢随便接。埃里克接着讲,说苏明秀在卑尔根住了一辈子,家里做的全是川菜,过年包饺子,平时教孩子写字,连邻居家小孩也一起教。她嘴上总说“明年回成都”,可这一等就是几十年,最后也没等成。
“她临走前,最后说了一句成都话,”埃里克低着头,声音有点哑,“她说,儿啊,妈想家了。”
老赵听到这儿,眼眶一下就热了。他这才明白,这不是普通旅游团,这是一群被一个女人用一辈子养大的人,替她回家。
从那天起,老赵心里就不一样了。后面几天,他带着他们看熊猫、逛老街、吃火锅、喝茶,原本是走流程的事,结果每到一个地方,这群人都像被什么轻轻碰了一下。熊猫基地里,英格丽站在玻璃前看熊猫宝宝翻身,看着看着就红了眼。她说,苏明秀年轻时最喜欢熊猫,每年都给熊猫基金会捐钱。可惜她一直没等到再回成都看一眼。
后来老赵干脆临时改了行程,带他们去了玉林路,去了老居民区,还去了一个很普通的小巷子。那条巷子不宽,两边晾着衣服,楼下大妈在择菜,楼上有人隔着窗户喊话,猫趴在墙角打盹。埃里克站在巷子中间,慢慢转了一圈,最后轻声说:“就是这种感觉。她说的成都,就是这种感觉。”
那天傍晚,莉娜从包里拿出一本发黄的笔记本,翻开给老赵看。那上面全是中文,字写得很认真,记着老成都的街名、老成都的味道、苏明秀自己写下的菜谱和回忆。最后几页,是一封没寄出去的信。老赵看得心里发堵,手都抖了一下。
莉娜说,那本来是苏明秀姐姐后来写来的信,可等收到的时候,人已经不在了。这次他们来,不只是为了看风景,是为了把外婆带回家。
说到这儿,她从红布包里捧出一个小白瓷罐,轻轻放在桌上,说:“这里面,是外婆的一部分骨灰。她说过,要是有一天能回来,就带她回来。”
老赵那一刻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能低头揉了揉眼睛。
那天晚上,他们被一位成都大姐请回家吃饭。小小一间屋子,挤了二十多个人,桌子不够就拼,椅子不够就站着吃。大姐炒回锅肉,英格丽照着老菜谱做麻婆豆腐,埃里克坐在桌边,一口一口吃着,吃着吃着,眼泪就下来了。
他说:“就是这个味道,一点都没变。”
再后来,他们去了双流老居民区,去了苏明秀以前住过的地方。楼早就换了,街也改了,可老赵翻了一夜资料,硬是把位置找了出来。骨灰罐放在花坛边的时候,整个小区都安静了。埃里克把那封用钢笔写好的回信放在罐子旁边,说:“妈,我们把信带回来了,你等了太久,今天终于能收到了。”
然后他们又去了那棵老银杏树下。那是苏明秀1949年离开成都前拍过照的地方。树还在,叶子黄得满满当当,风一吹就往下落。埃里克站在树下,忽然张开双臂,抱住了树干。莉娜也抱了上去,接着是英格丽、拉尔斯,还有其他人,二十五个人围着那棵树,谁也没说话。
老赵站在一边看着,心里那股子劲儿一下子全顶上来了。他突然明白,很多人一辈子都在找家,不是找一套房子,也不是找一张床,而是找那种“我终于回来了”的感觉。
第十二天一早,老赵带他们去机场。一路上车里很安静,跟来时完全不一样。进了出发大厅,办完值机,过完安检,到了分别的时候,埃里克却没急着走。他拉住老赵的手,把那支刻着“明秀”的钢笔塞给了他。
“她说过,笔是拿来写的,不是拿来放着看的。”埃里克看着他,眼睛有点红,“你留着,在成都写字。”
老赵握着那支笔,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半天没说出话来。英格丽走过来抱了抱他,莉娜也来抱,拉尔斯拍了拍他的肩膀。二十五个人一个个跟他道别,没谁多说煽情的话,可那一下下的拥抱,都实实在在。
最后埃里克站在玻璃门里,回头冲他挥了挥手。老赵站在门外,看着他们慢慢消失在人群里,手心里那支钢笔还带着一点温度。
他低头看了一眼,笔帽上那两个字安安静静的——明秀。
老赵忽然想起自己妈妈还在家等他回去喝藕汤。他掏出手机,给她打了个电话。
“妈,我今天晚上回来吃饭。”
电话那头,他妈愣了一下,接着就笑了:“回来嘛,我给你炖藕汤。”
老赵“嗯”了一声,抬头看了看机场大厅外头刚亮起来的天。成都的早晨一点点铺开,远处的天光发白,街边早餐铺子的蒸汽也开始往上冒了。
他握紧手里的笔,转身往外走。
这一次,他忽然觉得,自己也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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