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根据宁波证监局发布的公告,宁波珈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夏激舟、俞佳彪,财务总监章华芳,董事长徐华和董事会秘书李娜收到了警示函。
此次监管措施的原因是公司多次向其实际控制人提供借款,合计金额为1210万元,构成资金占用。
其中,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11月17日和2026年1月19日累计向夏激舟提供借款970万元,并于2025年8月4日向俞佳彪提供借款240万元。至今上述借款及相应利息已归还,但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6年4月28日和5月15日才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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