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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刘文倩 当你在社交平台分享的视频图片被别有用心的人剪裁、拼接、冒用,甚至变成攻击一个人的低俗“素材”时该怎么办?小林(化名)遇到的,正是这样的事。
她投诉一个账号,新的账号又冒出来;她准备起诉,部分账号的真实使用人却还没有查清;她等待案件审理,侵权信息却还挂在网上。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开了案件审理详情。
女生社交平台内容遭冒用姓名肖像均被淫秽信息捆绑
2024年4月的一天,小林像往常一样打开社交平台。有人给她的帖子点赞、评论。她点进对方主页,第一眼看到的,却是自己的身份证件照。
更刺眼的是账号名称,她的真实姓名竟和涉性低俗字眼拼在一起。头像是她,名字是她,主页背景图也是她曾经发布过的生活照。可账号简介里,却把她的姓名、肖像和淫秽信息恶意捆绑在一起。
那一刻,她意识到:自己被“冒充”了,也被“污名化”了,更糟的是,这只是开始。
接下来的几天,小林陆续发现了更多类似账号。头像不同,简介不同,话术不同,但套路几乎一样:冒用她的照片和姓名,再将其与涉性污名化信息绑定,且谣言很快蔓延到现实生活。
同事通过真实姓名和照片认出了她。那些账号里的内容,开始影响她在公司的处境。她每天上班,都像被迫站在大家异样的目光里。
投诉就像“打地鼠”账号不断换“马甲”
小林立即向平台投诉,她先投诉了最早发现的3个账号,要求平台披露用户信息或进行封号处理。可是,处理结果还没等来,新的侵权账号又出现了。她只能再次投诉,再次催促。类似的账号,她前后发现了8个。
投诉后,其中5个账号陆续注销。但还有3个账号仍然存在,账号主页上仍显示着她的姓名、照片和不实污名信息。
对小林来说,这不是一次性伤害,更是一场持续的消耗。她删不掉那些内容,也不知道屏幕后的人是谁。每多存在一天,谣言就可能被更多人看到、截图、转发。无奈之下,小林向法院提起诉讼。
3个账号关联手机号属于境外女子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经法院调查,已注销的5个账号绑定的手机号均实名登记在一个叫小宾(化名)的陌生人名下。仍在使用的3个账号,关联手机号则属境外号码。
小林与小宾并不相识。但账号背后的线索,让她选择将小宾诉至法院。
庭审中,小宾否认了相关事实。他表示,对登记在其名下的账号及所发布内容均不知情,也拒绝承担责任。对于另外3个暂时无法核实注册者信息的账号,小宾也表示与其无关。
案件还需要继续查,账号主体还需要继续核实,平台信息还需要进一步调取。可是,小林等不起。
她担心的是,等到全部账号身份查清,等到案件最终审结,网上的侵权内容可能早已被复制、扩散,甚至出现新的仿冒账号。
“我快崩溃了。等查到所有账号信息、打完官司,少说也要大半年。到那时候,他指不定又搞出多少个新账号,那些脏东西早传遍了。就算最后赢了官司,我的名誉也毁了,怎么办?”小林向法院说:
这正是网络暴力案件中最棘手的难题:诉讼需要时间,但伤害正在发生。
庭审后,小林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她请求法院,一方面禁止小宾继续发布、使用包含其个人信息的侵权内容;另一方面,责令平台对仍然存在的侵权账号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防止相关信息继续传播。
法院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平台第二天反馈完成处理
人格权侵害禁令要解决的,首先是一个更紧迫的问题:侵权还在继续,能不能先停下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规定,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根据这一规定,法院在发出禁令前,重点审查了四个问题。
第一,侵权是否正在发生?本案中,相关账号将小林的姓名、肖像与涉性污名化信息恶意捆绑,并通过头像、用户名、账号简介、背景图等方式持续展示。即使部分账号已经注销,仍有3个账号中的相关信息继续可见。损害并未停止。
第二,不及时制止,损害是否可能难以弥补?互联网信息传播速度快、复制成本低、清除难度高。尤其是涉性污名化信息,一旦被截图、转发、二次传播,就可能持续影响受害人的社会评价、职业环境和生活安宁。
这种损害,事后即便胜诉,也未必能够通过道歉或者金钱赔偿完全修复。
第三,现有证据是否足以支持先行保护?小林已经提交了侵权账号页面、投诉记录、账号状态等证据。法院调查还发现,部分已注销账号绑定的手机号实名登记在小宾名下。
至于小宾是否实施全部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账号的真实使用人是谁,仍需在实体审理中进一步查明。但禁令阶段的关键,是防止正在发生的损害继续扩大。
第四,平台为什么也要配合?对于普通用户来说,侵权账号的后台注册信息、绑定手机号、登录记录等,并不掌握在自己手中。
第五,当部分账号主体暂时无法查明,而侵权信息又仍在持续展示时,如果只能等待全部身份查清后再处理,损害可能进一步扩散。
在小林已经反复投诉并提交初步侵权证据的情况下,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协助删除、屏蔽相关侵权信息。
综合案件情况,法院在一周内作出人格权侵害禁令裁定,禁止小宾发布、使用包含小林个人信息的相关内容,同时要求平台立即删除、屏蔽3个尚存侵权账号内的相关侵权信息。
禁令发出后的第二天,平台即向法院反馈处理结果:
相关账号中包含小林个人信息的内容已被删除、屏蔽,侵权账号的用户名和简介也已被重置。
持续许久的噩梦,终于被按下暂停键。接下来,案件仍将继续审理。但对小林来说,最急迫的伤害,已经先被挡住了。
【法官说法】人格权侵害禁令发挥禁令制度“紧急止损”功能
广州互联网法院法官黄颖慧表示,人格权侵害禁令是民法典确立的重要制度。它的功能,不是替代最终判决,而是在实体责任尚待审理时,为正在遭受或者即将遭受侵害的人格权益提供一种先行、紧急的保护。
本案中,侵权人利用多个账号持续发布涉性污名化信息。部分账号注销后,仍有账号继续展示侵权内容;部分账号主体身份尚未完全查清,受害人无法直接、及时地向全部行为人主张权利。
如果机械等待全部主体查清、全部事实审结,侵权信息可能已经进一步扩散,损害也可能难以弥补。
法院通过人格权侵害禁令,要求平台承担必要的技术协助义务,删除、屏蔽仍在持续展示的侵权信息,正是为了发挥禁令制度“紧急止损”的功能。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当一个人的姓名、肖像、个人信息被恶意盗用,当不实信息持续贬损其人格尊严和社会评价,法律不应只在伤害发生后计算赔偿,也应当在伤害扩大前及时出手。
遭遇侵权时要及时固定证据截屏内容也要截屏账号信息
遭遇类似侵权可以先做什么?黄颖慧提出,第一,要及时固定证据。保存侵权账号主页、头像、用户名、简介、发布时间、评论区、转发情况、链接地址等信息。必要时,可以通过截图、录屏、公证取证、可信时间戳等方式固定证据。
第二,不要只截内容,也要截账号信息。账号ID、主页链接、粉丝量、互动量、发布时间等,都可能关系到后续确定侵权主体和判断影响范围。
第三,及时向平台投诉。投诉时说明自己是权利人,列明被侵害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或个人信息权益,并提交初步证据。
第四,保存平台处理记录。包括投诉提交页面、客服回复、审核状态、未处理或处理不充分的页面。平台是否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可能影响后续责任判断。
第五,如果侵权仍在持续,可以依法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对于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且不及时制止将造成难以弥补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先行制止。
法官表示,正常分享生活,不应成为被造谣、被污名化的理由。当网络暴力借助账号、图片、姓名和平台传播不断扩散时,法律既要追究责任,也要及时止损。人格尊严经不起“等一等”。对正在遭受侵害的人来说,及时制止,有时就是最重要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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