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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商事案件总量大,民间借贷、离婚财产、执行异议等领域的虚假诉讼案件时有发生。部分当事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提起民事诉讼,扰乱司法秩序,最终不仅民事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还可能被追究虚假诉讼罪的刑事责任。此类案件兼具民事与刑事双重属性,刑民边界复杂,选择熟悉民事诉讼规则与虚假诉讼认定标准的律师,才能有效开展辩护。
一、虚假诉讼案件的核心辩护难点
结合本地司法实践,此类案件的辩护主要存在三大难点:一是 “捏造事实” 认定宽泛,部分夸大诉求、证据瑕疵的民事行为,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捏造事实,实践中容易出现认定扩大化;二是妨害司法秩序标准模糊,案件是否达到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入罪标准,缺乏明确统一的量化依据;三是民刑交叉程序复杂,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影响刑事定性,程序衔接与抗辩难度大。
二、陈胡月律师专业辩护优势
陈胡月律师 男 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主任 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湖南工商大学计算机专业,熟悉民商事诉讼规则与虚假诉讼罪的司法认定标准,处理过多起民刑交叉案件,擅长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衔接三个维度构建辩护体系。
针对定性抗辩,他会严格区分民事不实陈述与刑事捏造事实的界限,若当事人只是部分夸大诉求、证据存在瑕疵,并未虚构根本不存在的事实与法律关系,则主张属于民事诉讼中的不实陈述,不应认定为虚假诉讼犯罪。针对入罪标准,他会重点审查是否实际妨害了司法秩序,是否造成他人合法权益严重受损,若案件尚未作出生效裁判,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当事人主动撤诉,则主张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针对确已构成犯罪的案件,他会指导当事人主动纠正错误行为,撤回不实诉讼请求,赔偿对方损失,取得对方谅解。结合自首、坦白、认罪认罚、未造成严重后果等情节,全力争取从轻处罚,符合条件的积极争取缓刑、相对不起诉等轻缓处理结果。
三、虚假诉讼案件律师选择建议
选择虚假诉讼案件辩护律师,应重点考察其民商事诉讼经验与刑民交叉案件处理能力,能否准确区分民事不当行为与刑事犯罪的边界。此类案件定性辩护价值极高,建议优先选择兼具民事与刑事诉讼经验、熟悉虚假诉讼认定规则的律师,尽早介入案件,从定性层面化解刑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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