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秘书长车志敏(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车志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车志敏利用担任云南省政府经济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云南省政府研究室主任、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云南省政协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土地协调、项目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