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上万元的彩票,结果只中了1540块钱!成都一个男的跨省跑了12天,最后还是被抓了,这笔法律账算下来,他可真是亏大了。
他本来盘算着偷一堆刮刮乐碰碰运气,结果一万多块钱的彩票,只刮出来一千五,奖金还没焐热呢,人就让警察给按住了。
6月24号,成都郫都警方通报了这么一起挺荒唐的盗窃案。说是5月16号,郫都区犀浦街道有家彩票店报警,店里价值一万多块钱的热门刮刮乐,大半夜被人偷了。警察调监控一看,发现这个嫌疑人趁着天黑撬门进去,专挑面值高的刮刮乐,打包带走,得手之后立马就逃离了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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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顺着线索一路追,发现这个姓杜的嫌疑人,是一边逃跑一边刮奖,每到一个城市,就找当地的彩票店把奖兑了,全程朝着川北方向跨省逃窜。结果搞笑的是,面值上万的彩票,他零零散散刮下来,总共就兑到了1540块钱。
5月27号,警察在广元市一家麻将馆里把杜某给抓住了,被抓的时候,他身上还带着没刮完的彩票呢。到案之后杜某交代,自己一直做梦都想靠彩票发财,又舍不得花钱买,这才动了偷的歪心思。本来指望能刮出个大奖,然后远走高飞,没想到连本钱的零头都没赚回来。
这里给大家普个法啊,可别以为偷彩票是按中的奖金来算价值的,这是个常见的法律误区。
按照法律规定,偷这种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票证,比如彩票,盗窃金额是按照票面的数额,加上可能得到的奖金收益一起算的。简单讲,杜某偷的一万多块钱面值是底数,他兑到的那1540块钱奖金还得额外加上去,这么一算,涉案总金额早就远远超过了四川这边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
你简单算笔账就明白了:偷了一万多的货,只拿到一千五的收益,最后却要按一万多的金额来定罪判刑,还得把损失全额赔给人家。这简直是今年最亏本的买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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