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24日讯 根据上交所安排,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信诺维”)IPO将于6月26日上会,计划募集资金29.4亿元,其中6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其余投向新药研发项目。
资料显示,信诺维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创新药公司。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信诺维针对抗肿瘤、抗感染等多个重大疾病领域,开发了10款主要在研创新药管线,其中注射用亚胺西福预计于2026年上市。
2025年12月,信诺维首次对外披露招股书,其中提到:公司已形成“1+3+N”的创新药管线梯队(1个NDA受理,3个临床III期,N个早期管线),并通过全球BD交易初步实现了以研养研(注:BD 交易是生物医药企业通过授权、转让等方式,将技术、专利、产品管线或商业化权益进行市场化交易的行为)。
对此,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信诺维说明形成“以研养研”的发展模式等表述是否符合实际情况。信诺维回复称:公司通过将在研创新药管线BD交易快速兑现公司管线价值,为持续研发投入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以研养研”具有一定的依据。为避免给投资者造成误导,已使用更为朴实、严谨的文字修改招股说明书相关表述,将“以研养研”修改为“创新反哺研发”。
数据显示,信诺维2023年和2024年营收均为0,归母净利润分别为亏损4.27亿元和亏损3.86亿元;2025年,凭借一笔BD交易,公司实现营收9.35亿元,归母净利润扭亏为2.03亿元。
此外,杏泽资本相关方所持股权的退出也受到了监管关注。资料显示,杏泽资本曾通过其所控制主体杏泽兴禾、杏泽兴福、杏微投资、杏赫医疗等持有信诺维股份。杏泽资本的实际控制人刘文溢,是信诺维实控人强静的配偶。
2022年8月,杏泽兴禾把持有的信诺维股份进行了转让。针对杏泽资本退出,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追问“是否存在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对此,信诺维回复称:杏泽资本主营业务为私募股权投资,其对发行人进行股权投资及后续退出均为市场化投资行为,不存在规避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等其他监管要求的情形。
然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25年8月对杏泽资本作出警告的纪律处分,则揭示了另一重要信息。相关《告知书》提到,杏泽资本存在以下二方面违规行为:
一是未完整披露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信息。起因是杏泽资本的主管产品杏泽兴禾于2018年向某科技公司投资,杏泽资本没有对外披露杏泽资本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刘文溢与该科技公司的强某是夫妻关系,以及强某母亲是该科技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
二是合格投资者确认义务不到位,主要是杏泽兴禾的部分投资者净资产没到1000万元。
《告知书》同时提到,杏泽资本已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不良影响。2024年4月,管理人向杏泽兴禾全体合伙人发送的季度报告中对管理人及管理人相关人员与某科技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进行了专项补充说明和披露。同时,杏泽资本已积极协调基金所持某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的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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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告知书》、信诺维招股书披露的种种细节,多家媒体报道称上述处分告知书中提到的“某科技有限公司”是信诺维。
那么,杏泽资本退出信诺维,到底是市场化投资行为,还是减轻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措施之一?
对于处分告知书中提到的“强某母亲曾是该科技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信诺维最新招股书显示,2017年5月,强静委托其母亲杨某某分别于2017年5月、2017年9月、2017年 11月对信诺维有限出资750万元、1500万元、700万元,自此强静与杨某某之间的代持关系形成。该代持关系于2018年4月解除。
根据信诺维招股书,2010年7月至2018年3月,强静担任中金公司研究所董事总经理。那么,2017年5月-2018年3月,强静同时是信诺维股东,是否符合中金公司的内部管理规定等,信诺维在招股书中未就此作出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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