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追责持续落地,矿山安全监管领域再掀问责风暴。6月22日,山西省纪委监委权威通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八处三级调研员耿青禄涉嫌严重违法,正因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5·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接受山西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这也是该起特大安全事故曝光后,又一名被立案追责的矿山安全监察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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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可查的官方信息显示,耿青禄任职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八处,职级为三级调研员,长期深耕山西矿山安全监察执法一线。其岗位职责核心聚焦区域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隐患排查、违规执法督查等工作,直接对接属地煤矿企业日常安全监管,手握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执纪权限,是矿山安全防线的关键履职人员。
此次耿青禄被查,核心关联今年5月山西长治发生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2026年5月22日19时29分,长治市沁源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发时,矿井下当班作业人员多达247人,事故最终造成82人遇难、2人失联、128人受伤住院,伤亡惨重、影响极其恶劣,是近年来山西煤矿领域性质极为严重的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后,各级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最高级别应急响应,调集数百名救援、医护力量开展全方位搜救救治、现场处置和善后工作。经官方初步核查,涉事煤矿存在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管理体系形同虚设,违规作业、隐患管控缺失等问题突出,是此次特大事故发生的核心诱因。
安全生产无小事,重大事故背后必有履职漏洞、监管缺位。事故处置推进期间,山西同步启动全方位追责调查机制,坚持“事故必追责、失职必问责”,对企业违规主体、属地监管部门、一线执法履职人员开展全链条倒查问责。
此次被查的耿青禄,作为属地专职矿山安全监察执法人员,长期负责辖区煤矿安全监督执法工作,肩负排查安全隐患、制止违规作业、筑牢矿山安全底线的法定职责。官方通报直指其涉事被查,足以说明其在日常监察执法、隐患督导、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存在严重履职不力、监管失职等问题,未能及时排查化解留神峪煤业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对特大事故发生负有相应监管责任。
近年来,山西持续从严整治矿山安全生产乱象,紧盯煤矿违规生产、监管宽松软、履职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安全督查和执纪问责,坚决杜绝重生产、轻安全的侥幸心态。此次耿青禄被监察调查,充分彰显了山西从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查监管失职渎职、筑牢矿山安全防线的坚定决心。
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调查中,后续追责结果、问题细节将由官方陆续公布。随着问责深入推进,该起特大矿难背后更多监管漏洞、履职问题将逐一查清,所有失职失责、违纪违法人员都将被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本文统筹来源:央视新闻,新华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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