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到非洲,不是为了寻找爱情,我是来做生意的,可谁能想到,最后真正把我留下来的,不是钱,也不是生意,而是这片土地上那些把我一点点揉碎、又一点点拼起来的人和事。
二〇〇九年,我三十二岁,从广州飞到内罗毕,行李不多,心事不少。那时候刚离婚没多久,前夫把我伤得不轻,我嘴上不说,心里其实像被人拿刀来回剐过似的,见血不见血,反正疼。走之前我回了趟老家,我妈做了一桌饭,红烧排骨、清蒸鱼、炒青菜,都是我爱吃的。她一边给我夹菜,一边说“到那边别省,饿了就买点好的吃”。我爸闷着头喝酒,喝了两杯,抬头跟我说:“芳芳,实在撑不住就回来,家里给你留门。”我点头,说好。其实我知道,我这趟出去,不是为了散心,是为了给自己换条命。
飞机落地的时候,内罗毕的风扑到脸上,热的,干的,还带着一股土腥味。来接我的是个当地司机,举着牌子,牌子上把“陈芳”写成了“陈芬”。我没纠正,拉着箱子上了车。一路上我看着窗外,红土、树、低矮的房子,还有远处看不真切的山,心里突然就安静下来了。我对自己说,陈芳,从头来吧,别回头了。
刚到内罗毕那会儿,我住在一间不大的公寓里,楼下就是市场。每天一大早,小贩的叫卖声就起来了,斯瓦希里语、英语夹在一起,叽里呱啦的,我一句也听不懂,但听久了,反而觉得踏实。我先跟着朋友做纺织品生意,从广州和义乌进货,再卖给当地零售商。做久了,人脉熟了,路子也摸清了,我就自己单干了。生意不算大,可养活自己绰绰有余。我雇了两个人,一个叫约瑟夫,一个叫格蕾丝,都很靠得住。那几年我忙得厉害,白天跑客户,晚上对账,累的时候连哭都嫌费劲。
第一个走进我生活的男人,叫詹姆斯。
詹姆斯是在教会认识的。我不是教徒,只是刚到这边,人生地不熟,朋友说去教会容易认识人,我就跟着去了。第一次见他,是在一个星期天上午。他站在前面读经文,声音很沉,很稳,有种说不上来的安抚感。我那天本来心烦得很,听着听着,倒安静了。
后来在教堂后面的院子里领咖啡,他排在我后头,笑着问我是不是新来的。我说是。他又问我是不是中国人,我点头。他眼睛一亮,立马说他喜欢成龙,还比划了两下,动作怪模怪样的,把我逗笑了。再后来,他请我去家里吃饭,说他做当地菜,我做中国菜,互相尝尝。
他家在恩贡山脚下,院子里有棵芒果树,鸡在树底下乱刨土,房子不大,收拾得很整齐。他做了乌加利和炖羊肉,说实话,乌加利我真吃不惯,噎得慌,可羊肉炖得特别香。他坐在对面看着我,忽然说:“陈,你眼睛里藏了很多事。”就这一句,把我说愣了。那种感觉很奇怪,好像一个一直把门关得死死的人,忽然被人从窗户里看见了。
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没有什么正式表白,也没谁先挑明,反正一来二去,就成了。他是个很温和的人,会帮我修坏掉的插座,会陪我去市场搬货,会在我忙到没时间做饭的时候拎着吃的过来。那段时间,我真觉得自己像是从硬邦邦的石头里重新长出了肉。
可詹姆斯有个毛病,说好听点叫善良,说难听点就是没边界。他对谁都好,哥哥失业,他给钱;表弟结婚,他包了大半;邻居孩子住院,他垫医药费;教会募捐,他一捐就是半个月工资。最开始我挺感动,后来就受不了了。有一次他没钱交房租,来找我借,我终于没忍住,问他:“你帮这么多人,你自己怎么办?”他说:“他们是我的家人,我不能看着他们挨饿。”
我理解不了。真的理解不了。我不是没同情心,可在我看来,先得把自己过稳了,再去拉别人一把。可詹姆斯不是这么想的。在他的世界里,只要身边有人苦,他就没法顾自己。我们不是因为不爱分开的,是因为太累了。那种累,不是吵一架就能解决的,是你明明知道他是好人,可你跟这个好人就是过不到一块去。分手那天,他握着我的手说:“陈,你会遇到更适合你的人。”我笑了一下,说,希望吧。
第二个男人,叫穆萨。
穆萨是做进出口生意的,在蒙巴萨那边很有门路。第一次见他是在商会上,西装笔挺,头发梳得一丝不乱,说话也有分寸,一看就是见过场面的人。他跟詹姆斯完全不是一类人。詹姆斯是把日子过得紧巴巴还想拉别人一把,穆萨是生来就活得松快,身上有股从容劲儿。
他追我追得挺直接,请我去海边餐厅吃饭,送花,送我去机场,甚至会突然出现在我出差的酒店楼下,说“刚好路过”。这种话当然是假的,可女人有时候就吃这一套。被人惦记着,总归是舒服的。再加上他确实有能力,帮我办过经营许可证,还介绍过客户给我,我那时候真觉得,这回大概是遇上对的人了。
可没多久,我就发现,穆萨这个人太“自由”了。他身边总围着一群朋友,男男女女都有。他习惯了那种被人簇拥着的生活,今天一个局,明天一个趴,手机也永远不消停。有一次我在他手机里看到一个女人给他发暧昧消息,措辞不露骨,可那股味道一看就不对。我拿去问他,他很平静,说就是朋友。
“普通朋友会这么说话吗?”我问。
他笑了笑,说:“陈,你别想太多。”
就这一句,把我堵得半天说不出话。不是因为他说得多有道理,是因为他把我的不安,轻飘飘地推成了我自己的问题。后来我们争吵越来越多,我嫌他没分寸,他嫌我太敏感。说到底,我们都没法说服对方。最后分开的时候,反倒很平静。我说分手吧,他点点头,说尊重我的决定。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坐在酒店里,听着外头海浪声,心口空得厉害。我不是舍不得他,我是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怎么选都选不对。
第三个男人,叫卡玛乌。
卡玛乌是大学教授,教经济学。我们是在一个书展上认识的,我当时在翻一本关于非洲经济史的书,他过来搭话,问我是不是对这个感兴趣。我说做生意的,总得懂一点。他听完就笑了,说很少见到会主动看这些的中国商人。
他跟前面两个都不同。说话慢,声音稳,什么事都有条理。跟他聊天很舒服,从经济聊到历史,再聊到文化,好像总有话说不完。他也很细心,记得我的口味,记得我的生日,甚至记得我随口提过的一句话。我以为细水长流就是这样,安安静静的,不折腾,也不消耗。
可是谈久了,我慢慢发现,卡玛乌太理性了。理性到什么程度呢?我不高兴了,他不是先抱抱我,也不是先哄我,而是坐下来跟我分析,我为什么不高兴,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情绪产生的原因是什么。他像是在做研究,不像是在谈恋爱。就连他说“我爱你”的那个傍晚,都像是排练过似的,时间、场景、语气,全都刚刚好,唯独少了点人味儿。
我不是说理性不好,可感情这东西,有时候就得糊涂一点,莽撞一点,失控一点。你要是什么都提前想清楚、安排明白了,那还怎么心动?后来我们连吵架都像辩论赛,他摆事实讲道理,一条条拆我的话,拆到最后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在生气,还是在参加答辩。分手的时候他也很体面,说我们在某些根本问题上有差异,需要重新评估关系未来。我听得差点笑出来。一个人连分手都像写论文,那也真是没谁了。
第四个男人,叫奥科罗。
奥科罗是在我最忙的时候出现的。那几年我把生意做大了,东非几个国家来回跑,人都快在飞机上安家了。他是合作公司的客户经理,第一次见面是在阿鲁沙,迟到了十分钟,抱着一堆文件冲进来,额头上全是汗,站稳第一句话就是道歉。他不算多亮眼,可看着老实,做事也认真。
后来他追我,追得很笨,不是送花,也不是制造惊喜,就是一遍遍问我吃没吃饭、累不累、有没有休息好。你别说,年纪到了,越是这种朴素的关心,越容易打动人。我们在一起之后,我一度觉得他挺适合过日子的,不闹腾,不花心,也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应酬。
问题是,他太被动了。去哪儿吃饭让我定,看什么电影让我选,就连买不买房这种大事,他都能说“你决定就好”。刚开始我还觉得这是尊重,到后面就烦了。我需要的不是一个什么都听我的人,我需要的是一个能跟我一起做决定的人。哪怕意见不同,哪怕会争,也比一句“都行”强。
后来我才知道,他小时候成长环境很压抑,做错一点事就会被骂、被罚,所以长大后凡事都下意识往后缩。他不是没主见,是不敢承担后果。我能理解,可理解不等于能接受。我们最后和平分开,临走前他说了一句:“陈,你太强了,强得让人觉得自己在你面前什么都不是。”这话我记了很久。不是因为委屈,是因为我第一次意识到,我这些年练出来的硬壳,原来有时候也会把人挡在外面。
第五个男人,叫乔纳。
乔纳是在蒙巴萨海边认识的。那年我四十岁,一个人去度假,他是酒店的潜水教练,比我小八岁。第一次下水的时候我怕得不行,死死抓着他的手不松。他特别有耐心,一遍一遍教,不笑话我,也不催我。阳光照在海面上,他站在水里朝我笑,年轻得晃眼。
那段感情挺轻松的,轻松到像偷来的。跟他在一起,我不用谈生意,不用算成本,也不用操心以后。我们就去海边吃烤鱼,看星星,吹海风。他喜欢我这件事,明明白白,没掺别的。不是图我的钱,也不是图我能给他什么,就是单纯喜欢。人到中年,还能遇到这种干净的喜欢,其实很难得。
可再难得,也扛不过现实。乔纳太年轻了,年轻到他觉得“今天开心”就够了,而我已经到了不得不想明天的年纪。我问他未来怎么打算,他说,未来就是明天也像今天一样开心。我听完心里一软,又一沉。不是他说错了,是他站的位置和我不一样。他的世界是海、阳光和自由,我的世界是合同、账本和责任。我舍不得把他拖进我的世界,也没办法把自己变回他那个年纪。后来分手时,他送了我一个小贝壳,说希望我一直记得海的颜色。那一刻我眼泪是真没憋住。
第六个男人,叫丹尼尔。
认识丹尼尔的时候,我已经在非洲待了十二年。那会儿我会说一点斯瓦希里语,生意也稳定了,在内罗毕买了房,还养了只猫。丹尼尔是我的律师,帮我处理过几次合同,做事稳,话不多,最重要的是靠谱。长相嘛,真不算出众,扔人堆里很难一眼看见。可偏偏就是这么个人,让我第一次动了安定下来的心。
丹尼尔和前面那几个人都不一样。他也活在当下,但不是稀里糊涂地活。他知道享受生活,也知道为将来打算。跟他在一起,我不用猜。他想什么,会说;我不舒服,也敢说。我们不是没有分歧,可每次有问题,都能坐下来聊,不用赌气,不用绕弯子。
有一次我问他,上一段婚姻为什么会结束。他很坦白,说以前不会沟通,总觉得自己是对的,听不进别人说话,等妻子提出离婚时,已经来不及了。后来他去学,真的去学怎么沟通,怎么看见别人的感受,怎么处理分歧。我听完特别震动。因为我以前总觉得,感情里很多毛病是天生的,改不了。可丹尼尔让我知道,不是改不了,是你愿不愿意改。
我跟丹尼尔在一起这几年,最大的感觉就是松快。不是说天天甜得冒泡,也不是一点矛盾都没有,而是我终于不用在关系里拼命使劲了。我不用时刻证明自己值得被爱,也不用逼着对方变成我想象中的样子。我们俩都不年轻了,谁身上没点旧伤,谁心里没点坎儿?可正因为这样,反而更知道珍惜平常日子。
后来他带我去见他女儿萨拉,小姑娘十岁,扎着小辫子,刚见我时躲在他身后,怯生生地叫了声阿姨。我蹲下来,把从国内带来的丝巾送给她,她一摸就喜欢上了,眼睛亮亮的。那一瞬间,我心里突然有种很实在的感觉——原来人到了这个年纪,想要的不是多轰烈的爱情,而是这种你站在别人生活边上,对方愿意给你腾个位置,让你慢慢走进去。
我在非洲待了十五年,前前后后遇见六个男人。詹姆斯让我明白,善良要有边界;穆萨让我看清,喜欢和忠诚不是一回事;卡玛乌让我知道,感情不是分析出来的;奥科罗让我懂得,两个人过日子,不能总靠一个人往前推;乔纳让我想起,快乐本身也很珍贵;丹尼尔呢,他让我终于不再急着从别人身上找答案了。
以前我总觉得,爱情应该是遇见一个刚刚好的人,他不用改,我也不用变。后来才懂,哪有这种便宜事。两个人能走到一起,靠的不是天生合适,是愿不愿意磨,愿不愿意学,愿不愿意把自己那点硬邦邦的地方,一点点放软。
我现在四十七岁了,眼角有皱纹,头发里也有白丝,熬个夜第二天都能看出来。可我不怕老。比起年轻时候那个总想证明自己、总怕被抛下的陈芳,我更喜欢现在这个自己。她不完美,脾气也没多好,可她终于知道自己要什么,也知道什么该放手。
有一天晚上,我和丹尼尔坐在阳台上喝茶,看着内罗毕的灯一点点亮起来,风从恩贡山那边吹过来,不凉,带着一点夜里的土味和花香。他忽然问我:“陈,你现在还觉得你是来非洲做生意的吗?”
我想了想,笑了。
刚来的时候,我确实是这么想的。可十五年过去,我才知道,我来非洲,不只是为了做生意,也不是为了找男人,更不是为了证明自己多能干。我是来学会怎么重新活一次的。
那些走进我生命里的人,不管停留多久,都有他们的用处。有人教我心软,有人教我清醒,有人教我克制,有人教我松手。绕了一大圈,我最后找到的,不是什么完美爱情,而是一个更完整的自己。
夜里回房前,我看了一眼窗外。远处的灯一盏接一盏,亮得不算整齐,可凑在一起,还是很好看。我忽然想起二〇〇九年那个坐在车里看红土和树的自己。那时候她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也不知道自己会哭多少次、失望多少回、又会被治愈多少回。可如果她现在能看到我,我想跟她说一句——陈芳,你这一路没白走。
真的,一步都没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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