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号,浙江杭州的马女士她在停车场牵绳遛狗时,遭到两只未牵绳的犬只追咬,前后被扑了十几次,衣服多处被咬破。
涉事的是一只边牧和一只萨摩耶,事发后狗主人既没有道歉,对赔偿事宜也是一拖再拖。
目前,马女士已经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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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狗是人类的朋友。但这个"朋友"的前提是它处在主人的有效管控之下。一旦脱离了牵引绳,再温顺的狗,对陌生人来说都可能构成威胁。
尤其是两只狗凑在一起,更容易出现群体激化的行为。这个时候牵不牵绳就不是小事了,它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
这些年,"我家狗不咬人"几乎成了所有不牵绳养犬人的口头禅。
但问题是,犬只的情绪很难完全预判,一点轻微的刺激都可能引发扑咬。把"我觉得"当成"一定是",这本身就是一种侥幸。
而文明养犬从来就不是一个道德选择题,它是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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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说,责任其实是很清晰的。
民事上,《民法典》第1246条明确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要承担无过错侵权全责,医疗费、误工费这些该赔的都得赔。
行政上,今年1月开始实施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了,遛狗未拴绳致伤亡,情节严重的可以处5到10日拘留。如果长期放任大型犬不牵绳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触及刑事责任。
法律条文摆在那里,但为什么类似的事件还是一再发生?
今年以来,未牵绳犬只伤人的事件就有多起:1月份,两名女子遭未拴绳犬只追咬,狗主人被行政拘留;
4月份,云南大理一名女子牵绳遛狗时遭未拴绳大狗撕咬,徒手掰狗嘴救人自己也被咬伤,而大狗主人拒绝道歉且拒不露面;
5月份,河北邯郸一名女子骑行时被未拴绳的大型犬撞倒,不幸身亡。
悲剧一再上演,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
一方面,是违法成本还不够高,另一方面,是部分养犬人的自律意识确实有待加强。总觉得"没出事就没事",可真等出事了,往往就晚了。
当然,治理遛狗不牵绳的问题也不能全靠养犬人自觉。
日常的巡查执法也要跟上,违规的该罚就得罚;建立养犬黑名单制度,让屡教不改的人付出代价。新修订的法律既然已经实施,就要落到实处。
牵绳这件事,牵住的是狗,守住的是安全,体现的是文明。
你爱狗,是你的权利。
但尊重别人的安全,是你的义务。
希望马女士的事情能尽快得到妥善处理,也希望更多的养犬人能意识到“文明养犬”从牵好手里的那根绳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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