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打造一流政务生态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6年6月5日
关于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打造一流政务生态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提高政务服务质效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工作要求,着力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生态,为推进鄂西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以下简称“一件事”)为牵引,围绕经营主体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推进部门协同的流程再造、材料精简、并联审批、线上线下融合等,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一件事一次办”,确保国家、省推出的重点事项全面落实落地,因地制宜推出具有十堰特色的“一件事”,全面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常态化协同推进机制
1.压实工作责任。市、县(市、区)政府统筹推进“一件事”工作,对国家、省发布的年度重点事项,按照上级确定的流程标准、支撑平台、落实要求,明确重点事项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责任分工,强化条块联动,常态化推进和跟踪评估,确保重点事项按统一标准执行、上下业务协同。
2.强化协同联动。市、县(市、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加强综合协调,做好政务服务优化、数据共享等工作。重点事项牵头部门负责省级业务系统推广应用、自建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回流、培训推广等工作;配合部门按职责协同做好流程优化、业务办理等工作。
3.探索特色事项。积极探索市级特色“一件事”,鼓励各县(市、区)创新拓展特色事项,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与工作实际逐年扩充,推动更多事项集成办理。
(二)推进重点事项落地全覆盖
4.实行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建立“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统一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受理条件、办事流程,及时调整国家、省发布重点事项的实施状态。对已实施事项,聚焦利企便民持续减材料、减时限、优流程;对新发布事项,及时推进落地,并动态更新实施。
5.畅通线上办事渠道。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及时完成事项认领、办事指南发布,确保事项上线市县两级全覆盖。结合“局长进大厅、走流程、优服务”活动,检验系统稳定性、流程合理性、操作便捷性,及时发现并解决办事堵点难点问题,推动事项流程更适应本地实际。
6.提升线下办事服务能力。各牵头部门在政务服务场所按需设置“一件事”窗口,配备设施设备,加强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引导,实现“一件事”一窗办结,杜绝“一件事”办理“跑多窗、跑多次”。
7.加强办事指南管理。各牵头部门编制通俗易懂、清晰准确的办事指南,确保办理地址、窗口位置、咨询电话精准无误,线上线下一致。持续加强动态管理,如有变动按程序及时动态调整。
(三)推进重点事项高质量实施
8.扩大数据共享。市、县(市、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依法依规推行企业和个人基础信息在线共享调用、免填免交,部门核发材料及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证明全部免提交,全面取消冗余环节、不必要的证明材料、无审查要点的申请材料,力争2026年重点事项平均减办理时限50%、减申报材料50%、减办事环节50%。
9.创新服务模式。各相关政务服务部门持续提升市内525项、省内1000项、跨省150项政务服务事项通办质效,推进200项以上容缺承诺办事项落地,推行120种高频证照免提交、100项高频事项免证快办,推动更多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元化服务选择。
10.探索人工智能应用。按照“市级统筹、县级复用”原则,聚焦“一件事”应用场景,在安全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提供智能问答、智能引导、智能预填、智能帮办等服务,探索智能辅助审批、智能分析等。
(四)改善企业群众办事体验
11.统一办理规范标准。各级政务服务部门严格执行重点事项流程再造方案,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不得要求超范围、重复提交材料,不得拒绝线下合理办事诉求,不得超时受理或办理。
12.提升咨询服务质效。各级政务服务部门要主动优化重点事项咨询服务,畅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窗口咨询电话,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解答准确率。
13.健全质效评价机制。市、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健全“办不成事”反映、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反馈评价机制,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解决办事堵点难点问题。
(五)推动相关领域配套改革
14.创新“一键三联”改革。各地要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与相关行政许可业务联办、联变、联销等“一键三联”改革,实现企业准入准营、信息变更、注销退出线下只跑一次、线上一键办成。
15.推进“一类事”服务集成。各地要因地制宜,以产业链发展和民生所需为导向,聚焦汽车及零部件、文旅康养、数字经济等十大产业服务场景,围绕创业就业、健康医疗、银龄无忧等民生服务场景,探索推出地方特色“一类事”服务。
16.持续推进涉企“一站式”服务。统筹整合涉企服务职能、渠道、资源,聚焦企业用工、金融、法律、科创等重点需求,建好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提供高标准惠企助企服务。做优线上服务主平台,推进“亲清在线平台”智能化升级,对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企业诉求办理考评机制,实现惠企政策、企业诉求、服务评价“一键直达、接诉即办、即办即评”。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同互补的“一站式”惠企服务新模式。
17.提升审管联动质效。各牵头部门要推动审批服务、监管执法和信用管理协同联动,强化信息共享,提供风险预防提醒、合规指引等服务,进一步提升联合踏勘、联合评审、联合验收等服务质效,形成审管互动良性循环。
18.提高政务运行效能。推广应用全省基层报表填报“一表通”系统,开发具有十堰特色的便企利民工具。加快数据主题库建设,推动数据精准分类汇聚、共享。拓展应用场景,探索在乡村振兴、安全生产、重点人员帮扶管理等领域为基层减负增效。
三、保障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强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务实推进“一件事”改革,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面子工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市数据局会同各重点事项牵头部门,针对改革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适时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现场推进会,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保质完成。纪检监察机关将对“一件事”推进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严肃查处。
附件:十堰市“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及责任分工
十堰市“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及责任分工
序号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上线批次
1
企业信息变更
市数据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人行十堰市分行、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省药监局十堰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2024年国家、省级第一批
2
开办运输企业
市交通运输局
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
3
开办餐饮店
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
市城管执法委、市消防救援局
4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
市城管执法委
市资源建设局、市住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水利湖泊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国网十堰供电公司、供水企业、供气企业
5
信用修复
市发改委
市市场监管局、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有关部门
6
企业上市合法
合规信息核查
市政府办
(市上市企业指导中心)
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城管执法委、市资源建设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市住新局、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湖泊局、市消防救援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7
企业破产信息核查
市数据局
市法院
市公安局、市资源建设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十堰海关、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8
企业注销登记
市数据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人行十堰市分行、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十堰海关
9
新生儿出生
市卫健委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2024年国家、省级第一批
10
教育入学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资源建设局
11
退休
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12
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
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
13
残疾人服务
市残联
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14
加装电梯
市住新局
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省级第一批(特色事项)
15
社会救助
市民政局
市人社局
16
申请公租房
市住新局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资源建设局
2024年国家、省级第二批
17
就医费用报销
市医保局
18
退役军人服务
市退役军人
事务局
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各地人民武装部
19
大件运输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市数据局
20
企业迁移登记
市数据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市人社局
21
企业数据填报
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市统计局
市人社局、十堰海关、市商务局
22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人行十堰市分行、市税务局、市资源建设局
23
留学服务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市人社局
24
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省级第二批(特色事项)
25
大学生
就业落户安居
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住新局
26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市市场监管局
市数据局
市税务局、市公安局、人行十堰市分行、市人社局、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国家、省级第一批
27
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审批与开户
湖北证监局
人行十堰市分行
28
科技成果转化
市科技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29
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审批
市发改委
市数据局
市资源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30
新车上牌
市公安局
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十堰海关、市数据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十堰金融监管分局
31
建设项目开工
市资源建设局
市住新局
市城管执法委
32
个人创业
市人社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市税务局
33
结婚落户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
34
外国人来华工作
市人社局
市科技局
市公安局
35
家电以旧换新和手机等购新补贴申请
市商务局
市税务局、市公安局
36
汽车以旧换新
补贴申请
市商务局
市经信局、市公安局
37
个人身后
市民政局
市卫健委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司法局、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十堰市分行
38
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缴费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
2025年省级第一批(特色事项)
39
企业员工入职
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
40
开办养老院
市民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
41
开办汽车维修店
市交通运输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市住新局
42
养老服务
市民政局
市卫健委
43
返乡创业
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市税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44
员工录用
市人社局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医保局
2025年国家、省级第二批
45
对外承包工程一般项目备案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
46
企业融资服务(以制造业企业为例)
人行十堰市
分行
市经信局、十堰海关、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十堰金融监管分局
47
建设项目联合
验收
市资源建设局
市住新局
市国动办
48
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帮扶
市人社局
49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市商务局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十堰海关
50
进出境邮件通关
十堰海关
市邮政管理局
51
公安交管服务
市公安局
52
社会救助
市民政局
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住新局、市人社局
53
企业纳税缴费
市税务局
2025年省级第二批(国家总体清单内事项)
54
邮政业用户申诉
市邮政管理局
市数据局
55
育儿补贴申领
市卫健委
市医保局
56
开办养老机构
市民政局
市数据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资源建设局、市住新局、市卫健委
2026年国家、省级第一批
57
企业购置不动产
转移登记
市资源建设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市公安局、十堰金融监管分局、市税务局
58
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
市科技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十堰海关、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数据局
59
知识产权保护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司法局
60
举办体育赛事
活动
市文旅局
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数据局、市城管执法委
61
海船开航
市交通运输局
市数据局
62
育儿补贴申领
市卫健委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63
教师资格认定
市教育局
市卫健委、市公安局
64
灵活就业参保
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市税务局
65
外籍来华人员
办理电话卡
市通信发展
管理办公室
市公安局
66
家政信用信息
查询
市商务局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
67
新房购置
市住新局
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委、国网十堰供电公司
68
老年人福利补贴申领
市民政局
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
69
开办人力资源
服务机构
市人社局
市数据局
市市场监管局
2026年省级第一批(特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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