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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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文章之一 | 扎实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 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
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任务,对支撑实现碳达峰目标、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提质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作出系统部署,明确未来三年改造攻坚重点方向,引导各地区、各相关市场主体精准聚焦重点领域,稳步推动改造工作落地见效。
一、深刻认识开展节能降碳改造的重要意义
一方面,有利于支撑碳达峰目标实现,加快全面绿色转型。“十五五”时期是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的攻坚期、决胜期。钢铁、电解铝、水泥等重点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也是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规模大、强度高的重点行业,更是完成节能降碳目标任务的主攻方向。《通知》明确,利用3年时间全面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到2028年底,钢铁、电解铝等工业重点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煤电行业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累计形成节能量1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以上。这一安排将有力推动行业能效碳效水平全面提升,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夯实基础。
另一方面,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提质升级。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提出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当前,部分重点行业仍存在工艺装备落后、能效水平偏低等问题,蕴藏着巨大的改造提升空间。节能降碳改造既是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升级的关键路径。《通知》提出推动企业实施一批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能效提升项目,有利于先进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能够推动传统产业提质降碳、降本增效,不断扩大绿色低碳产业规模,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动能。
二、准确把握节能降碳改造的重点任务
(一)聚焦重点行业,合理确定改造范围。《通知》将能耗排放高、挖潜空间大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9个行业作为三年攻坚重点,全面推动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在此基础上,明确2028年起结合实际视情拓展实施范围,允许各地区结合工作需要先行有序开展其他行业改造,既保证了当前攻坚的聚焦度和穿透力,又为后续深化积累经验、做好重点行业全覆盖奠定了基础。
(二)推广先进技术,因业制宜明确路径。《通知》分行业提出了节能降碳改造的技术方向和工艺路线。钢铁行业重点推动高炉大比例球团冶炼、氢冶金、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等改造;电解铝行业推广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石墨化阴极、500kA及以上大型电解槽等先进技术;水泥行业推广六级预热器、窑炉富氧燃烧、高效粉磨等工艺;煤电行业采用通流改造、高效燃烧、冷端优化等技术,推动机组供电煤耗降低5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这些技术路线为行业企业提供了清晰可行的升级指南,增强了节能降碳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聚焦重点装置,加快产业迭代更新。《通知》落实协同推进产能治理和碳排放双控要求,明确提出加快炭化室高度小于6米的顶装焦炉、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装置、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30万吨/年以下天然气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等限制类装置和工艺迭代更新,推动资源要素向高效产能集聚,有效促进产业提质升级。
三、切实强化节能降碳改造的保障措施
(一)资金价格市场三策并举,让改造有动力、有收益。调动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是推动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通知》从资金、价格、市场等方面明确了推动行业企业参与改造的支持措施。在资金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按核定总投资的20%给予资金补助,优先支持改造后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项目,并落实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在价格方面,提出将现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归并整合为统一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在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不超过0.1元。在市场方面,对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行业实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让能效碳效水平先进的企业获得合理收益,同时明确存量工业企业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可作为本地区新(改、扩)建“两高”工业项目的碳排放置换来源。这些政策工具同向发力、协同联动,构建了“奖优汰劣”的制度环境。
(二)政府企业社会三方联动,让责任压得实、落得细。节能降碳改造涉及部门多、主体多,需要各方协同推进,《通知》从组织领导、主体责任、社会合力三个维度构建了全链条责任落实机制。在政府层面,要求各地区制定总体方案,形成具体到企业的改造计划清单,并定期报送进展情况,实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在企业层面,明确相关企业是节能降碳改造的责任主体,要求聚焦主要工序、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开展节能降碳诊断,充分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加快实施改造。在社会层面,要求全国节能降碳中心系统、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强化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创新服务模式,凝聚起全社会共同推进节能降碳改造的强大合力。
(三)评估监察考核三管齐下,让成效看得见、摸得着。《通知》从国家评估、地方监察、央企考核三个层面同时发力,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改造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国家层面,每年对上一年度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在地方层面,要求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日常调度和专项监察,核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重点用能设备能效等情况,依法查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核查结果作为落实投资、价格等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在央企层面,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中央企业绿色发展评价工作中,强化节能降碳改造要求,充分发挥中央企业示范表率作用。(闫勇哲 国家节能降碳中心副主任)
专家解读文章之二 | 大力实施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推动节能降碳攻坚取得实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制定了《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等,对加快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提质升级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在《行动计划》中提出了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的具体任务和要求,为今后一个时期挖掘石化化工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潜力明确了路线图、施工图。
一、聚焦能耗和碳排放规模、强度较大的重点领域,准确把握节能降碳工作主战场
《行动计划》以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9个行业为重点,提出利用3年时间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企业能效碳效水平提升,有利于集中力量和资源,进一步打开工作局面,推动节能降碳工作走深走实。2025年,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行业的能耗总量、碳排放总量分别占石化化工行业能耗总量、碳排放总量的42%、53%,是石化化工行业消耗能源和产生碳排放的主要子行业。这4个行业的企业数量较多,工艺路线和装置类型多样,能效碳效水平差别较大,仍有一些产能能效低于基准水平,标杆水平占比不高,节能降碳改造存在较大潜力。随着先进技术和装备研发与推广,能效碳效提升空间也在不断扩大。从炼油和乙烯行业看,核心装置和工艺的先进控制技术、蒸汽系统优化、裂解炉效率提升、氢气和燃料气系统优化、高载能设备电气化改造和升级换代、绿电应用拓展等都有较多的改造升级场景;从合成氨和甲醇行业看,气化装置大型化及废锅流程推广、高效合成催化剂应用、等温变换应用、余热余压利用、电气化率提升、碳捕集与利用、节能高效设备更新、绿氢耦合等都是节能降碳改造的重要方面。《行动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制定的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政策基础上,继续将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作为改造升级的重点领域,进一步明确目标,提出的多项重点任务均围绕上述技术和产业发展方向展开,充分体现了政策的系统性、延续性、前瞻性,有利于引导企业一步步走深走实,以重点突破带动石化化工全行业节能降碳工作整体推进。
《行动计划》还提出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敞开式延迟焦化等装置和工艺,以及30万吨/年以下天然气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固定层间歇气化、铜洗法氨合成原料气净化等装置应加快改造升级,强调改造后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这不仅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具体举措,也是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依法有序推进落后低效产能和工艺设备出清,协同化解产业结构性矛盾的重要抓手。
二、综合运用资金保障、价格调节、政策激励、标准引领等措施,全面保障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落地见效
《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系统性、针对性的保障措施。
第一,在资金支持和保障方面。《行动计划》再次强调了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的导向,对符合条件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且优先支持改造后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项目。除了中央预算内投资之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也将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列入支持范围。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将产生较大资金需求,《行动计划》强调鼓励金融机构围绕节能降碳改造需求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服务,将进一步发挥金融在绿色转型中的引导支持作用。
第二,在价格引导和调节方面。《行动计划》主要采用了电价调节政策工具,提出要综合考虑产能产量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能耗碳排放水平、环保绩效水平等因素,将各类电价政策整合为统一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并明确了加价幅度要求。随着石化化工行业电气化率的逐步提升,电价政策引导调节作用将逐步发挥,有效增强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行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的动力。
第三,在政策衔接和激励方面。《行动计划》明确存量工业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经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后,可作为本地区新(改、扩)建“两高”工业项目的碳排放置换来源,这对于地方解决新(改、扩)建石化化工项目缺少碳排放置换来源的瓶颈问题提供了重要路径,将有效激励存量石化化工企业加大节能降碳改造力度,实现存量项目节能降碳、新增项目优化升级的“双赢”局面。
第四,在标准引领和约束方面。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行业相关的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等标准已在实施,碳排放限额相关标准正在研制,相关标准将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工作提供技术参考,行业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节能降碳改造,达到相关指标要求。同时,《行动计划》提出,将结合实际持续完善和更新相关标准,以确保始终充分发挥标准的牵引倒逼作用。
三、石化化工行业需要积极行动,深入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
石化化工企业是节能降碳改造的责任主体,也是降低用能和碳排放成本的受益主体,要将节能降碳改造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契机。一是要通过能源审计、碳排放统计核算,准确掌握自身能耗和碳排放情况,实施全面系统的节能降碳诊断,分析主要工序、重点装备和关键用能、碳排放环节,做到心中有数、手上有据,务实制定节能降碳改造具体方案,细化明确改造内容、实施路径和时限安排;二是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好政府投资、绿色信贷和转型金融、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支持政策,以节能降碳技术应用、用能设备更新、企业和园区整体能源系统优化升级等为重点,加快实施改造升级。
石化化工领域的行业协会是推动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的服务力量,也是企业和政府间的桥梁纽带。相关行业协会有责任深入推动本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工作,要通过政策宣传、标准制修订、先进技术和装备推广、典型案例总结和传播等多种方式,做好节能降碳改造服务工作;同时,要立足“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职能定位,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为石化化工企业提供能源审计、碳排放统计核算与核查、节能降碳诊断、节能降碳技术筛选、培训和能力建设等各项高质量服务。
总的看,《行动计划》明确了做好新形势下节能降碳改造工作的总体要求,把节能降碳改造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重点领域改造升级,能有力有效指导各有关方面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持续提升能源资源产出效率,从源头有效减少碳排放,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凌逸群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党委委员、副会长;李永亮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与装备部主任)
专家解读文章之三 | 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大力实施冶金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行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钢铁、电解铝等重点行业全面提升能效碳效水平、加快绿色转型升级提供了系统指引和实施路径。
一、充分认识冶金行业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的重要意义
钢铁、电解铝等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和消耗能源、产生碳排放的重点领域。推动相关行业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支撑“双碳”目标,推动钢铁、电解铝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钢铁、电解铝行业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规模大、强度高,是挖掘节能降碳潜力的重中之重。通过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推动重点工序装置改造升级,全面提升行业能效碳效水平,是加快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步伐、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路径。
(二)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提质升级。节能降碳改造不仅是降本增效的有力手段,更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着力点。聚焦主要工序、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可显著降低能源成本,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向“质效提升”转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腾出充足空间、提供绿色动能。
(三)强化标准约束,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通过实施攻坚三年行动,倒逼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推动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高,既是落实节能降碳标准的重要任务,也是通过市场化手段淘汰落后、优化存量的必由之路,有利于提升钢铁、电解铝行业整体竞争力,确保行业在“十五五”期间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钢铁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主要路径
(一)聚焦主要工序,深化工艺技术创新。一是实施生产工艺改造。紧扣炼焦、炼铁、炼钢等关键生产环节,推广应用高炉大比例球团冶炼、炉顶均压煤气回收、热风炉富氧烧炉等先进适用技术,从源头降低碳排放。二是优化生产流程衔接。大力推广“铁水一罐到底”等工序间界面衔接技术,实现生产流程的紧凑化与高效化。三是前瞻布局低碳冶金。坚持创新驱动,有序开展氢冶金等前沿低碳冶金技术的应用示范,探索钢铁行业深度脱碳的技术路径,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
(二)加快设备更新,提升系统能效水平。一是加快通用设备迭代升级。全面排查电机、风机、水泵、热泵、锅炉、制氧机、空压机、变压器等通用用能设备,淘汰低效落后设备,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装备,提升设备运行效率。二是实施系统能效优化。对标行业先进节能降碳技术案例,开展系统节能诊断与优化改造,通过变频调速、永磁驱动、数字化赋能等技术手段,实现设备运行与工艺需求的精准匹配,深度挖掘节能潜力。
(三)强化余能回收,构建循环利用体系。一是深化余能回收利用。全面实施余热回收、余能发电等改造升级工程,优化副产煤气、余热余压的梯级利用与高效回收,最大限度减少能源浪费。二是完善关键余能回收装置配套。严格落实国家标准,如焦炉配备高效干熄焦装置,提升焦炭显热回收利用率,构建全流程、全方位的能源循环利用体系。
(四)严守准入红线,推动结构优化调整。一是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炭化室高度小于6米的顶装焦炉(小于5.5米的捣固焦炉)、120万吨/年以下球团设备、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弧炉以及老旧低效自备燃煤机组等,加快实施改造升级。二是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充分发挥标准引领和约束作用,对能效低于基准水平且无法按期完成改造的产能,依法依规予以淘汰。确保到2028年底,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50%以上。
三、电解铝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主要路径
(一)推进工艺技术设备迭代升级。加快铝电解槽大型化进程,重点推广500kA及以上大型电解槽。同步推进电解槽节能降碳改造,推广应用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石墨化阴极、高质量阳极、电解槽上部集气密闭等先进技术装备,鼓励采用高强度钢材、低摩擦轴承、高效电机等优化电解槽结构,有效降低电解槽平均电压、提升电流效率,显著降低综合交流电耗。
(二)加强通用节能设备升级改造与余热利用。加快淘汰低效落后风机、电机、水泵等用能设备,推广应用高效整流设备、智能槽控系统、在线监测装备、多功能智能天车等先进装备。强化余热回收利用,推广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构建余热高效回收和梯级利用体系。
(三)持续优化产能结构。综合运用节能、碳排放等手段,加快300kA以下预焙阳极铝电解槽、15万吨/年以下独立铝用炭素项目、老旧低效自备燃煤机组等改造升级。鼓励企业扩大非化石能源应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到2028年底,电解铝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较2025年提高20个百分点。
四、扎实推进冶金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一)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冶金行业企业应立足全局,开展全厂能源与碳排放系统诊断,科学评估改造路径并合理确定改造时序。结合企业装备水平、能源结构,制定分阶段、分重点的改造计划,统筹考虑主要工序、重点设备、余能利用及结构优化等领域协同改造。强化企业改造计划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通过系统化改造整体提升企业的能效碳效水平。
(二)对标对表,科学评价。冶金行业企业应严格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及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对能效碳效指标开展全面对标。建立综合能碳绩效评价体系,对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制定有针对性的改造方案,对未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加强能效提升攻坚。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实施效果评估,确保改造后单位产品能耗、节能降碳量等指标符合要求。
(三)多元融资,集中攻坚。冶金行业企业应创新投融资模式,对氢冶金、500kA及以上电解槽、高参数发电机组等大型改造项目可采用自筹资金与绿色金融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申请节能降碳专项资金、绿色转型金融贷款等政策支持;对通用设备更新等中小型项目,可探索合同能源管理、第三方共建等模式,降低初始投资压力。聚焦攻坚重点,优先实施《通知》明确的重点改造任务,确保冶金行业到2028年底形成实际的节能降碳效果。(肖邦国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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