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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angins
6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316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这标志着历时两年多的中植系风险处置正式进入集中清偿的关键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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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NPL资产界看来,这次会议将具有三层重大意义:
1、对于广大债权人而言,此次债权人是至今两年来首次了解破产程序进展、参与债权核查、行使债权人权利以及反馈诉求意见的核心平台;
2、作为破产管理人而言,此次债权人会议是通报其两年的履职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的一个的窗口,特别是针对企业财产状况摸排、破产财产的变价与分配方案是否合理的一个重要考验。
3、对于定融投资者而言,此次会议也将是后续兑付率高低以及兑付方案的一个重要节点。从当前已披露的信息来看,定融投资者受偿方案将包括:
刑事追偿和民事普通债权。
这一“刑民并进、两次受偿“的受偿逻辑将使得中植系风险处置区别于其它破产案的制度设计,如果跑通成功,后续将对同样存在资金池混同、资产跨板块交织案例的一个示范。
中植定融投资者兑付的可能性方案分析
对于中植定融投资者而言,在分析可能性兑付方案之前,NPL资产界这里要先给一个核心定性:
中植财富的兑付,分别与其它财富兑付方案,已经很难再理解为“财富公司自行出方案兑付”,更准确应理解为“中植系破产清算框架下的债权确认、资产处置和按比例清偿”。
截至公开信息,北京一中院已在2026年4月10日裁定中植企业集团等 316家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通知债权申报,6月10日截止申报;此前北京一中院于2024年1月5日受理中植集团破产清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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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可能方案:破产清算后按比例现金分配
这是当前确定性最高的路径。
中植系已经进入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意味着316家主体的资产、负债不再分别清算,而是作为一个整体统一清查、评估、处置和分配。这个路径下,投资人不是等财富公司“兑付”,而是作为普通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最终根据确认债权金额和可分配财产按比例受偿。
这个方案的核心变量有三个:
第一,投资人申报债权能否被确认;
第二,中植系底层资产最终能变现多少;
第三,税费、破产费用、职工债权、优先债权、担保债权等法定顺序扣除后,普通债权还能分到多少。
判断:这是主线方案,也是最现实方案。缺点是周期长、比例不确定、很难覆盖合同收益。
2、较可能方案:分批资产处置 + 分阶段小额分配
中植系资产庞杂,横跨财富、信托、基金、实业、上市公司股权、境外平台等,短期一次性处置难度很大。因此更现实的操作方式,可能不是一次性给出最终比例,而是:
先完成债权审核 → 资产评估 → 可变现资产优先拍卖或转让 → 回收一笔分配一笔 → 后续继续追缴、诉讼、拍卖、二次分配。
这类方案在大型破产清算案中较常见,尤其是资产跨区域、跨主体、跨法律关系时,清收周期往往会拉得很长。公开报道也提到,中植系财产分布广泛、负债金额巨大,案件推进已有两年。
判断:大概率会出现“阶段性分配”,但每一轮比例可能都不高。
3、可能有但难度较高:部分资产包重组或引入投资人盘活
理论上,中植系部分资产并非全部没有价值。例如上市公司股权、金融牌照股权、地产项目、矿业、新能源、汽车等资产,若直接清仓拍卖,折价可能很大;如果引入产业投资人、AMC、地方平台或战投,可能提高回收率。
但这不是“中植财富兑付方案”,而是破产管理人资产处置策略。在法律上,清算程序也可能通过市场化方式发现资产重整价值,部分金融机构破产案例中存在“先清算、后招募投资人、再视情况转入重整”的路径。
不过,中植系已经被裁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说明法院对其整体持续经营价值的判断偏谨慎。重组只可能发生在局部资产层面,而不是整个中植系整体复活。
判断:局部可行,整体重整概率低。
4、投资人最关心的“本金兑付方案”:大概率不是全额本金
从破产清算逻辑看,投资人能否拿回多少,不取决于合同上写了多少本金和收益,而取决于最终可供分配资产。公开报道中也明确提到,中植集团此前已严重资不抵债,存在重大持续经营风险;这意味着全额本金兑付的难度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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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现实的口径可能是:
确认债权金额:本金 + 截止法定节点前的部分利息或收益;
实际清偿金额:按最终可分配财产比例折算;
合同收益:大概率排在本金之后,甚至很难实质覆盖。
如果出现刑事追赃、退佣、追缴提前兑付、高管退赔等资金,也可能并入可分配财产池,但这类资金规模和时间都高度不确定。
判断:本金全额兑付概率低,按比例清偿概率高。
5、是否可能出现“净本金方案”?
存在可能,但中植与宜信这类“良性清退”不同。宜信类事件中,平台可能主动设计“净本金、原始本金、合同收益”分阶段方案;而中植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最终债权确认和清偿要服从法院、管理人和破产法程序。
所谓“净本金”,如果出现,更多可能体现在两个层面:
第一,管理人审核债权时,可能扣减投资人已经收到的收益、分红、返利、提前兑付等;
第二,如果刑民交叉或非法集资性质进一步明确,历史回款、利息、佣金、提前兑付可能被纳入追缴或抵扣范围。
但这不等同于财富公司单方面宣布“净本金兑付”。进入破产程序后,关键是债权如何被确认、已收款如何抵扣、普通债权最终清偿比例是多少。
判断:净本金式核算可能出现,但不是平台自由选择,而是司法清算口径问题。
中植系事件时间线
1、2023年11月22日,中植集团官宣暴雷,并发布《致投资者的一封致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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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年11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官微以“涉嫌违法犯罪”对“中植系”财富公司涉嫌违法犯罪进行立案调查,对包括解某某等多名罪犯嫌疑人采取刑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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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创下了一个记录:
这仅仅距11月22日距中植集团发布《致投资者的一封致歉信》才仅仅三天,从暴雷到被拿下,速度之快应该:可以打破吉尼斯记录。
作为对比,同样万亿负债的恒大从暴:雷到实质控制人许家印被捕耗时1097天,后者却在3天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被立案。
3、暴雷后的万人逼宫。2024年7月,黑龙江金融监管局对一封回复“中植系”投资人的举报信让投行风云不得不赔付中植系债权人那无穷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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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举报创下了记录:
人数之最。对于信托违约导致的投诉或举报时而发生,但是如此超万人的规模确实相当罕见。
4、2026年4月10日,裁定破产清算。北京市一中院裁定中植系316家企业合并破产清算,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
5、2026年6月10日,债权申报全面截止。
在中植集团案发至当前,期间中传出中高层以上高管涉及退佣,如果理财顾问业绩在5000万以上拒绝退佣,后续将按照非吸定罪,完成退赔后才可以放出来(取保,但是不一定免刑)。
6、6月24日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投行风云认为:按照中植系的推进节奏往日速度以及同行了解的情况,预计兑付方案最快将在10月底前展开。
写在最后
中植集团即将大结局,其带给我们的思考是什么?
中植案表面上审判的是一家集团、一批产品、一场兑付危机;更深层看,它审判的是过去十几年中国财富管理市场的三种幻觉:
第一,大平台不会倒的幻觉。
平台越大,不代表越安全;有时只是杠杆更深、链条更长、风险更晚暴露。
第二,高收益也能刚兑的幻觉。
任何高于无风险利率的收益,都必须对应风险。投资人可以选择收益,但不能假装风险不存在。
第三,复杂结构可以掩盖真实风险的幻觉。
信托、基金、合伙企业、收益权、定融、类固收、上市公司股权,都不能改变一个根本问题:底层资产能不能产生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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