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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讯 6月9日消息,日前,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告显示,该银行宣布不再设置监事会,同时对公司章程等多项内容进行调整。
浙商银行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2026年,浙商银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浙商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金复〔2026〕305号),经总局核准,修订后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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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生效日起,浙商银行依章程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也不再适用。
与之相应的人事变动也同步展开。自2026年特定日期起,吴方华先生、彭志远先生、杜权先生、陈中女士、马晓峰先生、王君波先生、张范全先生、王聪聪先生和陈三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他们均确认与公司无不同意见,也无其他需提请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相关事项。浙商银行对这些监事任职期间的贡献表达了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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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浙商银行还发布了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获核准的公告。在2025年12月31日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章程修订议案后,2026年4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再次审议通过该议案,因已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最终,2026年,浙商银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复,修订后的章程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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