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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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宋,听说娱乐业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免征收入标准提高了,你了解吗?
是的,根据新政策,免征标准大幅提升了,对我们的酒吧经营是个好消息。
真是太好了!
音频来源:喜马拉雅威海税务
娱乐业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标准提高政策
【适用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
【政策规定】
1.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
【适用条件】
此次提高的免征标准仅适用征收品目为“娱乐业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人。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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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员
倪亚丽,国家税务总局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多次参加系统内外演讲、朗诵比赛,并荣获国家级、省级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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