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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延期!这两项申报6月30日前必须完成!这两项公告,6月1日起执行!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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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征期定了!1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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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通知:6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6月15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代收代缴的车船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工会经费(按月)等。
各地方存在微小差异,请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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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延期!
这两项申报6月30日前必须完成!
一、个体户和企业工商年检必须完成!
无论是个体户还是企业,都应当做工商年检(年报),逾期不报送、报送不实,都将面临处罚与信用惩戒!
企业未按时年报,将面临这些后果:
1.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公示信息被列入随机抽查对象;
3.连续3年未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受到多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影响招投标、政府采购、银行信贷等经营活动。
个体工商户未按时年报,同样有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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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必须完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办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哪些情况必须办理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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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办理的后果:
1. 需补税未按期办理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 税务机关可能依法开展纳税核查,对逾期办理且情节严重的,将在纳税记录中进行标注,并按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实施失信约束管理;
3. 仅需退税未申请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退税权利,不产生滞纳金和处罚。
提醒:办理个税汇算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符合条件的请务必在截止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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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项公告,6月1日起执行!
一、白酒消费税申报新规(国税2026年第9号,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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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目的
强化白酒消费税全链条征管,穿透关联销售体系,精准采集出厂价、关联交易价、终端售价等全链路数据,遏制多层关联交易避税行为,夯实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的数据基础。
2.政策内容
• 新增两张必报附表(仅白酒企业)
①附表6《白酒消费税计算明细表》:按规格/销售对象,填报销量、出厂价、计税价等15项明细。
②附表7《关联销售单位信息报告表》:披露所有直接/间接关联销售公司名称、地区、关联时间等6项信息。
• 原附表6后移为附表8,不影响其他税种申报。
3.对白酒企业的影响
• 关联交易全透明:税务掌握“酒厂→关联公司→终端”完整价格图谱,多层关联避税难度陡增;
• 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更严:数据全覆盖后,计税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核定概率显著提高,补税风险加大;
• 申报合规成本上升:需分规格、分对象精细化核算,关联关系梳理、台账留存、数据勾稽要求更高;
• 行业征管趋严信号:白酒消费税从“事后核定”转向“事前申报+事中监控+事后稽查”全链条监管。
二、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国税2026年第10号,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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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背景与目的
•落实国务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司法部统一行政检查文书格式要求;
•核心原则:凡检查必审批、凡检查必通知、凡权责必告知;
•适用范围: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社保费检查、涉税专业服务检查;税务稽查仍用稽查类文书。
2.新增3种文书(不适用于税务稽查程序,稽查继续使用稽查专用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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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订7种文书(企业最常收到)
• 税务检查通知书
• 税务检查通知书(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执法适用)
• 社会保险费检查通知书
• 申请税务人员回避审查决定书
• 现场笔录
• 勘验笔录
• 询问(调查)笔录
4.新政影响
•对企业:检查更规范、流程更透明、权利更明确、拒绝无审批检查有依据;
•对税务:执法标准化、全流程留痕、减少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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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工资申报,6月截止!
上海、河南率先明确硬性要求:社保缴费基数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湖南、湖北、山西等多地也陆续发文,细化社保申报新规及填报要求。
本次各地执行口径、申报细则均存在差异,部分地区的申报截止时间为六月份!
请及时关注当地税务局、人社局官方通知,按时依规完成申报,避免错报、漏报影响员工社保待遇!
一、上海
4月28日,上海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社保年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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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时间: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25日。
2.申报人员范围
在本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属于申报范围,应进行缴费工资申报。属于申报范围的用人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应为全部在职参保职工申报缴费工资。
3.注意事项:
• 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与职工社保缴费密切相关,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报手续。
• 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并对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 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应由职工签名确认,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留存备查。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二、河南
4月27日,河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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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时间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26日。
2.申报人员范围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下同)等险种且正常缴费的参保职工;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且正常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3.注意事项
• 缴费工资申报关系到每位参保缴费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政策及口径如实申报,并组织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有关资料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用人单位在申报缴费工资时,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
•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缴费工资申报适用期限为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适用缴费工资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湖南
湖南省税务局在《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中明确工资申报几项重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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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如下:
1. 各用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按照有关政策及口径如实申报,组织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对申报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应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相关资料和凭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2. 向下调基数必须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提供盖章的职工上年度工资表/新职工起薪当月工资表、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其他证明。
四、湖北
湖北省税务局在《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中明确工资申报几项重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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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如下:
1. 用人单位应加强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核算、审核,依法、合规、如实申报所有参保职工各参保险种的缴费工资,并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同一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应保持一致。
2. 用人单位应将职工签字确认、单位签章的 《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和 《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诚信承诺书》留存备查。
3. 用人单位务必在2026年6月25日前完成申报。
文 章 来 源: 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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