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青海频道
人民网西宁6月5日电 (马可欣)6月5日,青海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25年青海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近年来,全省法院聚焦生态环境安全、绿色低碳发展、群众生活环境改善等重点,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依法严惩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捕捞水产品,以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如雪豹、藏羚羊、岩羊等),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如大花红景天、锁阳等)等犯罪行为。2025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环资刑事案件51件,切实维护环境、资源、土地等安全。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采取“刑事处罚+生态修复”模式,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认购碳汇等方式,全年共判决相关主体承担生态修复及损害赔偿资金2000余万元,积极践行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让违法者既受惩罚、又负生态责任。
同时,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聚焦重点领域司法保障,妥善审理民事诉讼涉探矿权转让、采矿权转让、探矿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纠纷,行政诉讼涉土地、森林、草原、地矿等资源类纠纷,平衡生态保护与企业发展。2025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环资民事案件958件、行政案件255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实质化运行“三合一”(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审理)归口审理,推进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生态法庭建设,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针对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民生问题,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制定青海省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行动方案,推动重点领域污染治理,深化司法与行政有机衔接。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支持相关部门、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全年结案一审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3件、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3件。受理供用热力、水、电、气合同以及噪声污染等纠纷,回应群众关切,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集中管辖法院对已办结的涉环境需要修复案件,强化跟踪问效,联合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评估修复效果,确保生态环境改善成果惠及群众。
此外,加强与检察、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通报、联合惩戒机制,形成环境司法执法合力。与长江、黄河、国家公园等沿线法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上下游协同守护好“中华水塔”。联合江苏法院在玉树藏族自治州设立三江源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旨在向社会公众宣传环境司法保护理念,并以此为基础,推动在长江上游通天河流域至玉树市拉布乡区间建立共护林,构建以云杉、藏柳树、杨树等树木为主的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生态修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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