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一起离开。”
这是厦门女孩朱某和男友文林(化名)最后的约定。
结果呢?男友离世,她活了下来。
很多人觉得:两人相约结束生命,人又不是她杀的,不构成犯罪吧?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法院判朱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法律上,帮助他人结束生命,就是故意杀人。
一、情侣的生死之约
朱某和男友文林,因为都有放弃生命的念头,在网上认识。
之前两人相约跳海,被警察劝了回来。
后来到厦门同居,两人再次决定一起结束生命。
朱某买了木炭和胶带,封死门窗,点火,还把自己的安眠药递给男友。两人一起喝酒、服药。
第二天,朱某醒来,男友已经没有生命体征。她打了120。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她两年。
![]()
二、为什么帮助他人结束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
很多人想不通:男友自己想离开,朱某又没有逼男友,为什么朱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因为,生命权不可处分,即便被害人同意也不行。
帮助他人结束生命,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第一,主观上有杀人故意
朱某明知封闭空间烧炭会致人死亡,仍然主动实施相关行为,追求两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
第二,客观上实施了帮助行为
她买炭、封窗、点火、递药,这些行为直接推动男友死亡结果的发生,和男友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这不是单纯自己想结束生命,而是积极帮助对方结束生命,属于典型的帮助自杀行为。
第三,生命权受法律绝对保护
哪怕被害人同意,哪怕是亲密伴侣,任何人都无权帮助他人结束生命。法律不认可所谓的死亡约定,只要你动手帮助他人结束生命,就触犯刑法,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
三、帮助自杀型故意杀人罪,怎么争取从轻处罚?
帮助自杀型故意杀人案,大多被认定为情节较轻,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做好这几点,争取更轻结果:
(一)马上自首。案发后主动报警、留在现场等待处理,如实说明情况,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本案朱某拨打120并配合调查,被认定自首,是重要的从轻理由。
(二)认罪认罚。认罪认罚,自愿愿意承担责任,依法从宽处理,这是法定从轻情节。
(三)证明双方真实自愿。提供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实自杀是双方共同意愿,没有欺骗、胁迫、教唆行为,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低,法院会大幅从轻量刑。
(四)无暴力、未主导致死。烧炭、递药,只是提供帮助,没有强制、虐待,更没有直接动手杀害对方,恶性小得多,处罚更轻。
(五)心理或精神状况。如有抑郁等精神问题,经司法精神病鉴定,法院会酌情从轻。
本案朱某被诊断重度抑郁,对量刑有明显帮助。
(六)积极施救与悔罪。发现男友异常后,朱某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尽力挽救,有真诚悔罪表现,法官会酌情考虑。
四、王玉琴律师的最后提醒
生命只有一次,千万别走极端。更别当“好心人”帮助他人结束生命——那是犯罪,是真要获刑的。
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情况,请记住:刑事案件有“黄金辩护期”,越早找专业刑事律师,越有利。
我是济南刑事律师王玉琴。
如果你需要帮助,随时找我。
觉得有用?转发一下,也许能救一个人,能帮助一些家庭。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