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压岁钱,很多家长可能都跟孩子说过一句经典台词:“爸妈先替你存着。”但这存着存着,钱到底算谁的?如果父母离了婚,这笔钱又该怎么算?就在今年的“六一”儿童节,上海松江法院把巡回法庭搬进了社区,公开审理了一起特殊的财产纠纷案。咱们一起来看看这起“压岁钱去哪了”的案子。
事情还得从2020年说起。上海的王某和李某结了婚,生了个可爱的宝宝。为了给孩子攒一笔成长基金,小两口专门用孩子的名字办了一张银行卡。逢年过节的压岁钱、长辈给的生日红包,全都存进了这张卡里。几年下来,陆陆续续存了20多万。
到了2025年,两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协议离婚时,孩子判给了王先生抚养。李女士把这张银行卡交接给前夫的时候,王先生去查了一下账。这一查,原本20多万的存款余额居然只剩下40多块钱。
再一看流水,王先生发现,从2023年开始,前妻就频繁从这张卡里取钱。尤其是两人闹离婚那段时间,好几万、好几万地往外转,而且都是大额的整数,账户可以说是只出不进。
王先生气坏了,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一纸诉状把前妻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李女士也觉得挺委屈。她辩解说,自己平时没有工作,前夫有时候也不给家用,取出来的钱百分之百都花在孩子身上了,什么学杂费、医药费、打疫苗、报兴趣班,全是从这里出的,自己是一分没乱花。
但王先生当庭反驳了一句话,我觉得说得特别在理,他说:“小孩的钱永远是小孩的钱,不能说我当妈的花了多少钱,就从小孩的账户里去报销。”
那么,这卡里的钱到底归谁?花掉的钱又该怎么算?
法官审理后,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说法。这卡是父母共同决定为孩子开的,存钱的时间点也都是过年、过生日,所以这20多万毫无疑问属于亲友对孩子的赠与,是孩子的个人财产,独立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花掉的钱,法院逐笔审查了流水。像孩子上兴趣班的学费这种有凭有据的合理开销,法院认可,予以扣除。但是,在离婚期间那些大额的整数取款,李女士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是花在了孩子身上。结合当时两人正在闹离婚的特殊背景,法院认定这属于擅自处分未成年人财产。
最终,上海松江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李女士必须在判决生效起10日内,返还孩子22万元。
这个案子它给所有家长划出了一条清晰的法律红线。
咱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三十五条写得明明白白: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说白了,父母帮孩子保管压岁钱,你只有代管权,没有所有权。孩子的钱不是家庭的备用金,更不是父母离婚时用来博弈的私房钱。你拿孩子的钱去补贴家用,或者在离婚前恶意转移,这在法律上叫侵权。
咱们常说,爱孩子不仅是给他吃穿,更要尊重他的独立人格和合法权益。这22万块钱,法院帮孩子追回来了,但如何守护好孩子对父母的信任,恐怕是留给每一位家长更长远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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