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通风安全,点击上方“关注”,每天为你分享【一通三防】与【安全管理】干货。
![]()
2026版《煤矿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中第二十条第十九款:井下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 因透(突、溃) 水造成采掘工作面被淹, 井巷、采掘工作面发生冲击地压动力现象造成巷道严重变形、设备损坏或者因火灾封闭工作面(矿井)。
这条把涉险事故列入重大隐患,对煤矿影响还是比较大的。以下是做一些探讨,仅供参考:
1、突出瞬间瓦斯超限、煤岩抛射,只是偶然避险未伤人,危险源完全爆发,属于重大隐患显性暴露;突出=防突管理失控,若放任继续生产极易升级群死群伤瓦斯爆炸事故。
2、工作面全淹:代表探放水失效、隔水煤柱破坏、水文探查不清、排水系统能力不足四项至少一项重大失控;出现透水并淹面,说明前期水害隐患已从潜伏转为实体灾害,淹面是水患失控的实物证据,不因没淹死人员豁免隐患定级。
3、巷道大变形、设备损坏是冲击地压能量释放具象表现:煤层卸压、应力监测、支护选型、开采顺序等防冲措施失效;冲击地压具备瞬时埋人、摧垮巷道特性,本次无伤亡是偶然,灾害条件已完全形成,定性重大隐患。
4、工作面被动封闭=防灭火全面失效:煤层自燃管控、束管监测、灌浆/注惰、火源处置全部或部分失控;井下火灾持续耗氧、积聚有毒有害气体,极易诱发瓦斯爆炸,封闭是保命兜底手段,灾害已经实质性发生,直接定为重大隐患。
个人理解:轻微矿压变形、零星渗水、局部超限,未形成上述灾害后果,不适用本条。建议官方对“采掘工作面被淹”、“巷道严重变形、设备损坏”进行量化解读。否则企业很难执行。
前移事故防线:从“事后追责伤亡事故”转为“事前管控涉险险情”,大幅降低重特大事故概率;
倒逼企业敬畏规程:企业不再抱有“出事没死人就没事” 的侥幸心理,从设计、采掘源头落实瓦斯、水、冲击、防火专项措施;
大家有不同意见的,欢迎留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