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报道称,一款名为“日本叮叮”的蚊香液,实际并非产自日本,“日本叮叮”是商标,引发热议。
5月19日,日本叮叮某电商平台自营旗舰店客服向记者表示,该产品是香港品牌,不是日本的,产地是中国内地。
![]()
日本叮叮网站介绍称,日本叮叮成立于2012年,业务范围主要以防蚊虫产品及家居清洁用品为主,品牌理念源自日本生产的第一代蚊香,也就是大众所熟知的螺旋形蚊香,日本叮叮借鉴了其驱蚊原理。
顺着这条线索深挖,会发现它暴露出的知识产权问题,几乎每一条都是品牌运营中的高频雷区。
雷区一:把国名塞进商标,注册难度远超预期。
很多品牌方觉得“本叮叮”听起来有日系质感,拿来当招牌很合适。但《商标法》第十条划了一条硬红线:同外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原则上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日本”二字直接出现在商标中,审查机关会重点审查是否构成产地误导。从威发药业多次申请被驳回的结果来看,审查部门的态度很明确——消费者看到这四个字,大概率会认为产品来自日本,这就构成了误认。除非申请人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该标志已通过长期使用获得了显著性,否则很难获批。
雷区二:商标没批下来,不代表能随便用。
不少经营者有个误区:注册没通过,那我先用着,反正没人管。事实恰恰相反。一旦在商品上标注了容易引人误解的标识,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广告法》进行处罚。如果消费者因产地误认而购买,还可能面临退一赔三的索赔。更严重的是,若该标识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还会被追加不正当竞争的赔偿责任。商标没拿到手,风险反而更大。
雷区三:有版权不等于有商标权。
威发药业虽然对“日本叮叮”文字进行了著作权登记,但这只能说明他们对这几个字的艺术化表达享有版权,并不意味着拥有商标专用权。版权保护的是独创性表达,商标保护的是商业标识的区分功能。二者是完全不同的权利体系。想在市场上独占一个品牌名称,最终还是要走商标注册这条路。
“日本叮叮”的案例给所有品牌方提了个醒:取名时贪图“洋气”,后期可能要付出数倍代价。知识产权的规则,从来都是先注册、再使用,而不是反过来。
▼ 往期热文推荐 ▼
【温馨提示】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有不妥,请联系告知修改或删除。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