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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对外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北监能罚决字〔2026〕7号)。决定书显示,永宁县普能泽新能源有限公司因在相关工程建设中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处以30万元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的信息,该企业的违法事实明确为“未按规定办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针对此违规行为,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七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作出了责令整改并处以30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处罚决定的落款日期为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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