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5月28日,南京中院联合南京市妇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少、涉老家事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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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至2025年,南京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以下简称涉少)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及涉老年人(以下简称涉老)家事案件共计9314件,其中涉少、涉老家事案件分别为2601件、4294件。从案件特点来看,涉少家事案件是涉少民事案件主要组成部分,占涉少民事案件的59.23%;涉老家事案件多涉及继承与离婚,其中继承纠纷占比最高,为46.72%。
据南京中院少家庭庭长张雁介绍,涉老新型家事纠纷不断涌现,“老年人的赡养需求从经济供养向更注重精神陪伴和生活照料转变,起诉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的情形增多。2024至2025年,南京法院一审审结涉及此类诉求的案件55件,还出现丧子老年人起诉主张隔代探望孙辈案件3件。”
为维护“一老一少”合法权益,南京法院推出多项创新机制。2024至2025年,南京法院通过归并审理机制实现权益综合保护的未成年人及老年人人数分别为1191人、248人。建立涉少涉老案件高效办理机制,优先立案、专业审理、依法裁判、执行到位,确保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充分保护。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与妇联、民政、社会保障、社会组织等共同搭建综合救助平台。2024至2025年,共联合救助帮扶涉案未成年人366人(71万元)、老年人128人(75.9万元)。同时,对面临失学、辍学等情形的51名未成年人积极联系相关部门予以帮助。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措施。南京法院联合妇联和社工机构,有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在家事审判中切实做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分割等事宜。2024至2025年,南京法院共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中心)18个,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975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54件、“关爱未成年人提示”2618份。
此外,南京法院不断完善程序,提升涉少涉老司法保护成效。当未成年人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为未成年人指定妇联、社区工作人员等代表其参与诉讼。2024至2025年,共在61件案件中适用未成年人利益代表程序,通过特别程序撤销12人的监护人资格。在涉老案件中,对于缺乏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通过依法启动特别程序或在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当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依法保障740名老年当事人诉讼程序权利。
(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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