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通行秩序,净化道路通行环境,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自2026年5月22日起,市城市管理局将在城区开展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22日。集中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管理。
二、集中整治范围
城区人行道区域。
三、整治重点内容
(一)车辆停放要求。所有人行道区域的车辆应当在规定停放车位线内统一朝向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人员通行。
(二)违法停放处罚。对违法停放车辆依法采取拖移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违停处理程序。车辆被实施拖移后,车主凭相关证件(身份证、车辆合法证明)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瑞昌市洋鸡山路建筑余料中转站院内)。处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时至12时、13时30分至18时。
(四)其他法律责任。整治期间,对阻碍执法部门执行职务的,我局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车辆违法停放集中整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车辆违法停放集中整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瑞昌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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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瑞昌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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