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各地应急管理部门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多起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案件。现将4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案示警、以案为鉴,提醒广大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切莫以身试法。
案例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2026年5月10日,接群众举报,邵阳市新宁县安山乡石桥村二组一民宅内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新宁县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安山乡人民政府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联合执法,经现场检查,发现该民宅内非法存储烟花爆竹产品共计102件,该烟花爆竹产品为石桥村二组村民周某某存储。经查,周某某未经许可擅自存储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将周某某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产品依法予以查封扣押。
周某某擅自存储烟花爆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已将相关线索移交县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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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2026年5月14日,邵阳市邵东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邵东市仙槎桥镇开展烟花爆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在邵东市仙槎桥镇阿凡烟花爆竹店检查时,发现无流向标识码烟花爆竹15件。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和查封扣押决定书,查封扣押到局指定烟花爆竹打非仓库,并立案调查。经初查,该批产品系直接从到店推销的无资质人员手中采购,共17件。目前已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2件,非法获利316元。
以上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邵东市仙槎桥镇阿凡烟花店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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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2026年5月8日,郴州市安仁县安平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摸排中,发现辖区石门村大屋组一闲置民房内非法存放大量烟花爆竹。安仁县应急管理局接报后,立即联合安平镇人民政府、安平镇派出所等部门到现场处置。经执法人员现场清点核实,该民房内非法存放烟花、鞭炮共120件。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并对涉案的烟花爆竹产品全部依法进行暂扣,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擅自存储烟花爆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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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
2026年5月9日,张家界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对张家界乡镇企业烟花鞭炮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执行流向登记制度,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流向系统显示全年累计出库1600件,但企业实际已出库1.8万件。此外,该公司未经审批报备,擅自向其它烟花批发公司调拨烟花爆竹1000件。
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八)项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针对该公司无视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制度的行为已依法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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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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