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长治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告,加强2026年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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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2026年高考中考期间
噪声污染管理的通告
为强化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管理,确保考生拥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考环境,有效防治噪声污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市将在6月1日至22日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抢险施工作业外,中心城区禁止午间(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晚上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城市管理部门不予出具6月1日至6月21日期间的夜间连续施工证明。
(二)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三)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举办大型户外活动应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严禁叫卖、流动摊贩高音招揽、广播促销等扰民行为。
(四)在公共场所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考试期间(高考:6月7日-9日,中考:6月20日-22日)禁止使用音响器材进行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或打陀螺等造成噪声,影响考生学习和生活的活动。
(五)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严禁噪声超标排放。
(六)所有机动车行驶必须遵守禁鸣、限行、限速等规定,按照规定使用喇叭等音响设备,控制音量。高考、中考考试期间,各考点周边道路实行交通临时管制,具体管制措施由公安部门另行发布通告。
高考和中考期间,生态环境、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加强现场巡查,对发现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24小时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长治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26日
来源: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整理:邢璐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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