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消息,正与 SFC(三星显示与日本保土谷化学成立的合资公司)陷入专利纠纷的 LG化学,迎来终审裁定:涉案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氘代相关专利合法有效,LG 化学就此在针对 SFC 的专利侵权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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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业内 5月25 日消息,韩国大法院于上月 14 日驳回了 SFC 针对 LG 化学 **“用于电子应用的氘代化合物”** 专利(专利注册号:1427457)提起的上诉。早在 2024 年,韩国专利法院已判定该专利具备法律效力,SFC 对此判决不服并向大法院提起上诉,最终上诉失败。
此次争议专利聚焦氘代芳基蒽类化合物,是一项可提升 OLED 等有机电子元件发光效率、延长产品使用寿命的核心技术。将氘元素应用于 OLED 产品,能够实现驱动电压降低、发光效率提升以及产品使用寿命延长等效果。
这场专利纷争最早始于 2019 年。日本出光兴产、SFC 等企业相继于 2019 年向韩国专利审判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告 LG 化学此项专利无效。2022 年,韩国专利审判院对两起专利无效申请作出裁定:部分驳回(认定专利有效)、部分不予受理(不属于审理范畴)。
和 SFC 做法一致,出光兴产 2022 年向专利法院提起上诉后败诉,又在 2024 年向大法院递交上诉申请,最终于 2025 年主动撤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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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专利法院相关诉讼审理期间,LG 化学便于 2023 年 3 月向专利审判院提出专利修正审判申请,并在同年 10 月成功完成专利修正。通常情况下,专利权人若面临专利被宣告无效的风险,便会通过专利修正审判规避这一结果,修正过程中会缩减专利权利保护范围,同时调整界定标准,确保能够依法主张对方产品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此次修正中,LG 化学删除了原权利范围界定过宽的第 1 至 4 项、第 6 项、第 10 至 13 项、第 19 项权利要求;同时将第 14 至 17 项、第 22 项等条款中笼统表述的 “氘代化合物” 结构标准,细化限定为 **“氘代率至少达 40% 的化合物”**,进一步明确技术界定条件。
完成专利权利范围调整后,LG 化学于 2024 年正式对 SFC 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近期又提交诉讼请求变更申请书,细化诉讼主张。据悉,LG 化学向 SFC 提出多项诉求:索赔规模达 300 亿韩元的经济损失、勒令对方停止相关产品生产与销售、销毁在售库存产品。
马女士 Ms. Ce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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