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真宗年间,在顺昌府有户姓林的人家,这林家的当家人叫做林秀铭,是个卖货郎,平日里都是在外面做生意。
林秀铭今年也不过二十有四,他还有一个比他小八岁的妹妹,名叫林秀敏,兄妹俩年幼便失了父母,是林秀铭一手将妹妹带大的。
所以兄妹俩感情非常好,不过他们一开始的日子并不好过,家中贫穷,林秀铭便不断地在外面找活干。
当时的林秀敏也心疼哥哥那般辛苦,所以把家中的事务都操持好了,闲暇时也会接一些绣活,或者在家编制些竹制品拿去换钱。
兄妹俩的日子虽然不算是富贵,但也温馨自在,林秀铭比妹妹大了八岁,平日里也是非常照顾这个妹妹。
甚至到了年龄相看的时候,他对对方姑娘的要求就是性子和善,愿意善待他妹妹的。
一开始也有人觉得林秀铭傻,觉得不过是一个妹妹,何必要这样,所以开始相看了两个姑娘也是无疾而终。
不过他也没有气馁,因为妹妹是他的底线,好在他的缘分很快就到来了,对方是住在她家后面两条街外的卖豆腐家的大女儿,名叫施月月。
这施月月是家中的长姐,底下还有4个弟妹,她的父母更看重弟弟,所以对于几个女儿并不是很在乎,只是让她们在家中做事罢了。
现在施月月年纪到了,也有人上门给她说亲,说得正好就是那林秀铭,施家父母对于女儿嫁什么样的人并不在乎,只要对方能够出得起聘礼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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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铭跟施月月相看了一次,林秀铭对于施月月温柔的性子很看好,但他也明说了希望娶的姑娘可以对自己的妹妹好。
对此施月月并没有什么意见,因为她本就是家中长姐,两人本就对彼此有好感,眼下他最在乎的事也说开了,此事就这样定了下来。
成亲后施月月跟林秀敏相处的非常好,两人都是好性子的人,而且林秀敏虽然年纪小,但很是懂事,施月月把她当作亲妹妹一般对待。
林秀铭看着妻子跟妹妹相处融洽,也没有了后顾之忧,专心地做生意,想要给家里人一个更好的以后。
就这样过了两年,这天施月月因为身子不舒服就来到了林秀敏的房中跟她一起睡,前两日林秀铭跑到了外地去做生意,要五天后才会回来。
林秀敏也担心嫂子一个人会有事发生,就要求两人一起睡,施月月在吃了药以后就沉沉地睡去了。
但是等她第二天醒来时,却发现林秀敏不在房间里了,一开始她也没有多想,以为妹妹是去干活了。
可是过了许久都没有动静,她觉得有点奇怪,好在身体好了不少,便起来去寻找林秀敏。
但是她找了好几个地方都没有找到,照理来说这时候她应该会在厨房,直到在后院那边发现了一点血迹,这让施月月有点心慌。
最后她在后院那边的井里发现了林秀敏的踪影,可惜的是林秀敏已经没了,脖子那边有一道刀伤,应该就是致命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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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月月怎么也不能接受昨天还笑着跟自己说话的妹妹就这样没了,随即便是一股愤怒,妹妹这样明显是有人故意杀害的。
施月月强忍着悲痛,跑到了县衙去报案,路上还托人给丈夫林秀铭传了信,县令在接到报案后也是非常的重视。
当地的县令是个好官,他非常在意自己的百姓是否过得好,所以在知道这么年轻的姑娘被人杀害后也是很在意。
于是立刻让施月月说明了情况,只是在听完事情的经过后,县令却皱起了眉头,说道:
“你的意思是,昨晚你因为吃了药谁的沉,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明明是睡在你边上的林秀敏怎么会到了后院,还没了性命?”
施月月一问三不知,最后县令却问了一个不相干的问题:“你家中养狗了吗?”
施月月连忙回答:“养了的,我家中有一条大狗,是两年前我丈夫特地带回来看家护院的。”
施月月虽然奇怪县令为何会问起狗的事,但还是照实回答,但是却说此事他自有分寸,让她先行回家处理后事,明日就会有个交代。
施月月因此也是非常感激,随后就回到了家中处理妹妹的后事,只是到了第二天,她并没有等到升堂的消息,而是一张告示贴在了县衙外边。
告示上写着明日午时,县令将在公堂上审问一条大狗看家不利,造成了人命。
一时间周遭的人都很惊讶,想不到这是怎么一回事,也引得许多人议论纷纷。
甚至有些人还觉得县令此举很不靠谱,毕竟是一条人命,审问狗有什么用,有这个时间去审问狗,说不定凶手早已跑了。
但是到了第二天,县衙还是被许多看热闹的人给围满了,而施月月也将家中大狗牵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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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县令立刻升堂,让一旁的衙役把那大狗牵了上来,他看着这大狗,随后便喝道:
“此狗大胆,你家发生了命案,你作为看家护院犬,却擅离职守,对于恶人不管不顾,你该当何罪?”
那狗怎么可能听得到人话,但它却被公堂这陌生又严肃的一幕搞得有点害怕,就这也趴在那边一动不动。
随后县令又问了几个问题,但那大狗还是趴着不动,偶尔呜咽两下,最后县令发了怒,让衙役把这大狗压入大牢,说是明日再审。
周遭看热闹的百姓也是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县令这样做是为了什么,有些人甚至还摇摇头叹气,觉得县令在胡闹,然而当天夜里,县令就派了几个人去一个地方。
第二天一大早,县令就让施月月过来,说林家的案子已经破了,杀害林秀敏的凶手抓到了。
施月月立刻来到公堂,发现跪在地上之人竟是她们的邻居马成。
但是百姓们也很奇怪这案到底是怎么破的,难道审问一条狗真的有效果,还是说狗成了精会说话,自己告诉县令的?
这时候,县令才娓娓道来,原来他昨天是故意审问一条狗的,为的就是让真正的凶手自己暴露。
因为那天他询问施月月是否听到狗叫,施月月虽然沉睡,但是却没有惊动。
要知道狗叫可不是一声就完了,所以他确定这是熟人作案,而且还是这狗熟悉的人。
为了确定自己所想,他派人在林家几个邻居那边守着,果然昨晚就见到这马成带着包袱翻墙而出。
衙役就把人给带了回来,一开始马成还不愿意认罪,但是县令却说自己是故意审问狗的,为的就是让凶手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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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凶手就是利用狗作案,但他后面又将狗关进了大牢,这也让凶手越发的焦虑,随即就会跑路,剩下的只要守株待兔即可。
不过马成还在狡辩,县令直接就让人将大狗牵了上来,那大狗看到马成就上去摇尾巴,很是亲近的样子,而且县令还将一套染了血的衣物丢在了马成面前。
马成这才认了罪,原来他一直都会给林家的大狗喂肉食,所以大狗才会对他亲近,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得到林秀敏。
马成看上林秀敏很久了,只是马成年过三十,还是个吊儿郎当的混子,前头娶的妻子也因为他不争气跑了。
这样的人自然不符合林秀铭给妹妹选夫婿的人选,马成曾经开玩笑地试探过林秀铭的意思,但是林秀铭却发了火。
他就知道自己不可能娶到林秀敏,所以想趁这次林秀铭去外地做生意,跟林秀敏生米煮成熟饭。
原本他只是想趁林秀敏熟睡将人带回自己家中,谁知道中途她醒了过来开始挣扎,还想叫人,马成一时着急之下就动了刀,人就这样没了。
最后他只好将人丢到了井里,清理了一下自己的痕迹,没想到此事竟然被发现了。
县令最后判了他死刑,而回来后林秀铭得知此事也是悲伤得不得了,自己唯一的妹妹就这样没了,但幸好施月月给妹妹伸张了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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