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在官网发布《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告知及听证文书送达公告》,公告显示,余瑞辉于2021年9月未经批准擅自在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輋洞村“鸭公洞”地段占用林地搭建畜牧养殖棚,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被责令限期(6个月内)恢复未复绿林地面积上的植被,累计罚款壹拾壹万贰仟零捌拾肆元整(¥112084.00)。
公告称,经调查,2021年9月,余瑞辉未经审核批准,擅自在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輋洞村鸭公洞地段占用林地搭建羊棚,破坏林地面积24.87亩,惠城区自然资源局依法将此案移送惠城区公安部门处置。
2025年3月25日,惠州市惠城区检察院对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作出行政处置。经复核,现场已种植幼苗复绿并通过第三方技术单位验收,但违法建筑以及山体开挖部分仍未完成整改,泥土裸露,搭建铁皮棚建筑,部分范围存在硬底化,原有植被已破坏,不可直接恢复种植条件,属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
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据相关法律,经综合研讨,拟作出如下林业行政处罚:责令限期(6个月内)恢复未复绿林地面积4.22亩(2814平方米)上的植被,以及其中不可直接恢复种植条件林地面积1.5亩(988平方米)上的林业生产条件;并处恢复乔木林地面积4.22亩(2814平方米)上的植被所需费用每平方米30元1倍的罚款人民币84420元;处恢复硬底化面积1.5亩(988平方米)上的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每平方米28元1倍的罚款人民币27664元。罚款共计壹拾壹万贰仟零捌拾肆元整(¥112084.00)。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蒋奇政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