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庆生态环境局就庞某某、冯某某等4人非法狩猎破坏生态环境一案,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经评估磋商,4名赔偿义务人同意以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方式履行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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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4人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实施非法狩猎行为,先后猎捕野兔、斑鸠、猪獾、果子狸等7类野生动物共计25只,此举严重扰乱区域生态平衡,破坏生物多样性,对本地自然生态系统造成实质性损害。
在磋商会上,顺庆生态环境局依据野生动物价值评估结果、与赔偿义务人就损害事实、赔偿责任、履行方式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经协商一致,4名当事人自愿通过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方式承担相应责任。
下一步,顺庆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强化部门联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同时积极运用磋商、诉讼等多种手段,确保“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落到实处,切实守护好绿水青山。
◆供稿:顺庆生态环境局
来源 生态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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