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0日,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多部门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重点监管楼宇、重点监管区域的违规培训行为查处力度。现将近期查处的违规培训情况予以通报,请广大学生和家长注意防范,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1.中山区解放路162号A座1319室无证无照机构问题: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违规开展学科类辅导。处理结果:现场对其负责人宣传“双减”政策,有序疏散学生,约谈该场所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
2.中山区解放路162号B座622室无证无照机构问题: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违规开展学科类辅导。处理结果:现场对其负责人宣传“双减”政策,有序疏散学生,约谈该场所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
3.中山区鲁迅路35号1706室无证无照机构问题: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违规开展学科类辅导。处理结果:现场对其负责人宣传“双减”政策,有序疏散学生,约谈该场所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
4.中山区向明街6号8层无证无照机构问题: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违规开展学科类辅导。处理结果:现场对其负责人宣传“双减”政策,有序疏散学生,约谈该场所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
5.大连智勇前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地址:中山区锦联国际大厦5楼问题:该场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营业执照,未取得教育局审批的办学许可证,存在以托管名义从事学科类辅导行为。处理结果:现场对其负责人宣传“双减”政策,有序疏散学生,约谈该场所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明确要求其严格按照营业执照审批的经营范围合规经营。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当场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中山区教育局在此提醒广大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合法的培训机构必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开展的培训项目必须在审批、登记的许可范围之内。主动抵制在职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的行为,主动抵制无证无照机构或以托管机构、自习室、教育咨询公司等名义变相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培训行为。区教育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意识,全力营造规范、健康、有序的校外培训环境。中山区校外培训投诉举报电话:82318090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马巍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