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执行律师徐晓晓。经常有申请执行人问我同一个问题:徐律师,我胜诉了,但‘老赖’名下只有一套房,法院说不能执行,我的钱难道就拿不回来了?
这是很多申请执行人的共同困惑,甚至不少“老赖”也拿“唯一住房”当挡箭牌,拒绝履行判决。但大家记住:唯一住房≠不能执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只要符合特定条件,这套房照样能强制执行。这份清单专门为申请执行人整理,从认定条件、执行场景到操作步骤、避坑提醒,每一条都实用好记,收藏起来,再也不用被“老赖”的借口难住!
先明确:这3种情况,老赖唯一住房必能执行
不用纠结复杂法条,只要满足以下任意一种,直接申请执行,法院都会支持:
1.“老赖”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房:比如他的成年子女名下有房,法律上子女有赡养义务,老赖可以去子女家居住,那他的唯一住房就不受保护;
2.“老赖”恶意制造“唯一住房”:判决生效后,他为了逃债,故意卖掉自己其他房产,只留一套,这种情况视为恶意逃避债务,唯一住房可执行;
3.你同意提供居住保障:要么按当地廉租房标准,给“老赖”及其家属提供一套小房子;要么同意从房屋拍卖款中,扣除5-8年的房租(参照当地平均租金标准),保障他基本居住,这种情况也能执行。
补充场景:这2种情况,唯一住房也能执行(易被忽略)
1.住房明显超出生活必需:比如“老赖”的唯一住房是高档豪宅,面积远超当地人均居住标准(通常超出50%以上),即使是唯一一套,也能执行,拍卖后预留基本居住费用即可;
2.住房已办理抵押:如果“老赖”当初借钱时,用这套唯一住房做了抵押,且抵押合法有效,哪怕是唯一住房,法院也可直接拍卖。若你是抵押权人(如银行),可优先受偿;若你是普通债权人,拍卖款在优先偿还抵押权人后,剩余部分仍可用于还债。
申请执行唯一住房,3步走(直接照做,不绕弯)
不用瞎跑、不用等,按这3步操作,高效推进执行:
1.收集关键证据:先拿到“老赖”的房产登记证明(证明是他名下唯一住房),再收集上述可执行情形的证据(比如他子女有房的证明、他恶意卖房的记录);
2.向法院提交申请:书面申请执行他的唯一住房,附上证据,明确说明符合哪条可执行条件,同时提交你同意扣除租金或提供居住保障的书面说明(若适用);
3.配合法院执行:法院会核实证据、评估房屋,之后依法拍卖,拍卖款扣除必要费用(房租、拍卖费)后,剩余部分归你所有。
避坑提醒:这4个误区,千万别踩
误区1:“老赖”说唯一住房不能执行,就放弃→正确:别被忽悠,先核实是否符合上述可执行条件,符合就坚决申请;
误区2:不提供居住保障,就申请执行→正确:若不符合前2种必执行情形,必须同意扣除租金或提供住房,否则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误区3:不收集证据,只靠法院调查→正确:法院精力有限,自己提前收集“老赖”子女有房、恶意卖房的证据,能加快执行进度;
误区4:觉得执行周期长,就半途而废→正确:唯一住房执行虽比普通财产慢,但只要符合条件,坚持推进,终能拿到欠款。
徐晓晓律师提醒
法律保障的是“老赖”的基本居住权,不是他逃避债务的“保护伞”。只要找对条件、走对流程,哪怕他只有一套房,也能通过执行拿回属于你的钱。
收藏这篇清单,转发给身边胜诉后拿不到钱、被“老赖”以唯一住房刁难的朋友,让更多人知道如何维权,不让胜诉变成“空判”!如果有具体情况,可在评论区留言,我会尽力帮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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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律执行团队:
专注强制执行全流程法律服务,聚焦企业大额债权实现。擅长深度挖掘企业隐匿财产线索、盘活终本积案、应对执行异议等关键难题,专攻企业欠款、工程款纠纷等高复杂度执行案件,以高回款率、高效实现债权为核心优势,专业处理各类大额、复杂企业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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