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新疆一男子伪装其为虚构的教育厅领导,编造微信聊天记录,欺骗学生家长,自己可办理转学、入学、升学之事,先后收取家长171.9万元。近日,封面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了这起刑事判决书。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3年12月,张某在与李某聊天时,自称有渠道办理学生入学升学事宜,并向对方展示了一张关于某教师调令函红头文件的图片,以此来证明自身实力,让李某为其介绍想要花钱办事的学生家长。
看过调令函后,李某相信张某确有办事能力。2023年12月至2024年9月,李某收取13名学生家长的办事费97.5万元后,扣除中介费再通过银行、微信转给张某,共90万元。期间,张某向李某发送虚构的自己与“杨领导”的微信聊天记录,来证明正在办理,同时提供伪造的部分学生调令函,并使用自家座机,冒充教育局及学校工作人员给家长打电话,继续欺骗被害人。
2024年3月,李某将张某介绍给刘某某,刘某某让两名同事联系家长办理此事,刘某某的这两名同事于当年5月至8月先后联系19名孩子家长给其孩子办理转学、入学事宜,刘某某收到19名学生转学费用扣除好处费后,将剩余135.9万元转账给张某。期间,张某又继续用相同的手法营造“正在办理中”的假象,还以学生家长接到教育局电话说错话,需要钱处理解决此事,骗取刘某某8万元。
实际上,张某收到办事费用后,并没有办事,而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将收到的款项大部分转入自己母亲和女友的账户中。
案件审理阶段,张某及其家属共计向被害人退还62万元,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追缴被告人张某违法所得171.9万元,并发还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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