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提醒他"喊个伴",他说好。一小时后问同伴来了没有,他说"没有来"。凌晨4点48分,头灯灭了,人再也没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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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个伴":一句提醒,一声叹息
2025年5月的一个深夜,长沙的刘俊约同事钓鱼被拒后,独自一人来到一家钓场。经营者王鑫看他一个人,提醒他"喊个伴",刘俊一边准备钓具一边答应会联系同事,随后通过微信转账120元作为钓鱼费。
一小时后,王鑫再次微信询问同伴是否前来,刘俊只回了三个字——"没有来"。
他就这样,一个人在深夜的水边坐了整整一夜。
监控画面定格在凌晨4时45分到47分,刘俊佩戴的头灯在不断闪烁。4时48分许,灯光彻底消失,再未出现。当日上午,刘俊的家属报警,下午,遗体在池塘中被救援队打捞上来。
一个49岁的生命,就这样在夜色中悄无声息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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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索赔91万:钓场为什么不能拉我儿子一把?
白发人送黑发人,刘俊的父母无法接受。家属认为钓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将经营者王鑫等两人诉至法院,索赔91万余元。
在他们看来,儿子交了钱,钓场就有责任保障他的安全。夜间营业、水面危险、监控还坏了,为什么连个巡查的人都没有?他落水的时候,哪怕有人及时发现,结局可能都不一样。
5月14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通报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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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自己担八成,钓场担两成
法院的审理结果,既没有把锅全部甩给刘俊,也没有让钓场全身而退。
法官指出,刘俊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是自身安危的第一责任人。他明知夜钓的风险——视线差、路面滑、落水难以被发现,在经营者多次建议他叫个同伴的情况下,仍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独自一人继续夜钓。法院据此认定,刘俊自身应对此次不幸负有主要过失责任,自担八成责任。
但钓场也不是没有责任。钓场对外公示24小时营业,却没有安排夜间巡查人员,监控也坏了没及时修。岸边钓位路面不平整,没有设置安全护栏。王鑫得知刘俊的同事没来后,没有阻止他继续钓鱼,也没有采取更严密的巡查监控措施。这些漏洞,直接导致刘俊落水后未能被及时发现。法院酌定钓场经营者承担20%的赔偿责任。
经核算,刘俊家属的各项损失共计107万余元。王鑫等人需承担20%,即21万余元,另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扣减诉前已先行赔付的5万元,最终判决赔偿刘俊父母18万余元。
判决后,双方都服判息诉,没有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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