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9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幼桃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胡幼桃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幼桃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胡幼桃利用担任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江西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江西省地税局党组书记,江西省副省长,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胡幼桃出生于1955年4月,江西萍乡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江西财经学院贸易经济专业毕业。
胡幼桃的工作经历主要集中在江西省内。他从江西省计划委员会科员干起,十多年时间升至江西省计划委员会(发改委)副主任,2002年任江西省发改委副主任(正厅级)。2003年,他开始担任江西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江西省地税局党组书记,2008年任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党组成员。
2010年1月,胡幼桃出任江西省政协副主席,2012年2月转任江西省副省长。2015年1月,胡幼桃再度回任江西省政协副主席,至2018年卸任。
2025年6月19日,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在江西省巡视期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70岁的胡幼桃被查。2025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胡幼桃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经查,胡幼桃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属吸收存款提供帮助,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私营企业主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2月被查的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强曾和胡幼桃长期共事。
履历显示,2003年2月至2010年8月,胡幼桃任江西省财政厅厅长;2003年12月至2010年9月,胡强任江西省财政厅副厅长。两人在省财政厅共事将近七年。之后,胡强接棒胡幼桃,任江西省财政厅厅长。胡幼桃任江西省政府副省长期间,胡强任江西省财政厅厅长。2025年9月,胡强因受贿6517万余元被判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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