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冯宵 梁雨婷
“我终于领到自己的结婚证了!谢谢你!”5月6日,咸宁市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梁雨婷的手机跳出这样一条信息,还跟着一张照片——崭新的结婚证,刘某和张某可的名字紧紧挨着。没人知道,这张结婚证背后,是夫妻俩长达一年多的奔波和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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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的结婚证
张某可幼年被送养,一直未办理户籍。2012年起,她冒用姐姐张某平(后更名张某如)的身份工作、生活。2024年2月,她以“张某平”之名与刘某在通城县办理了结婚登记。同年11月,广东省英德市公安机关查清冒用事实,为她办理了本人户籍,漂泊十余年的张某可终于有了合法身份。
身份“正名”后,本以为日子能就此安稳,新的麻烦却接踵而来。
2025年底,张某可临近预产期,医生的话让夫妻俩慌了神。身份证与结婚证上的姓名不一致,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无法正常登记父母双方信息,后续落户、生育报销、申领生育津贴等手续都将受阻。
夫妻俩四处求助无果,最终走进通城县检察院。
受理线索后,该院第四检察部迅速展开调查,调取婚姻登记档案、公安案卷等材料,确认这属于冒名婚姻登记。随后,办案人员走访妇幼保健院,核实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所需的各项手续,进一步掌握了当事人面临的实际困难。
要纠正这起错误婚姻登记,必须取得被冒名者张某如的关键证言。但张某如长期在广东生活,不便专程返回湖北配合调查;同时,十余年的身份冒用给她造成诸多生活困扰,她心有抵触,起初甚至不愿接听办案人员的电话。
办案检察官没有放弃,多次联系张某如,耐心倾听她多年来的委屈,逐条释明法律规定与利害关系。纠正错误的婚姻登记,既能解决妹妹的现实困难,也能彻底消除冒名行为给她本人带来的后续法律风险。几次沟通后,张某如打消顾虑,同意配合。
2026年1月13日,在该院标准化办案区内,三名检察官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通过微信视频连线,依法对远在广东的张某如进行询问,制作笔录,固定关键证据。
2026年1月19日,通城县检察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撤销该错误婚姻登记。民政部门经核查,于2月10日依法作出撤销决定。
旧证作废,障碍清零。5月6日,刘某与张某可持各自真实身份证件,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孩子出生医学证明、落户、生育报销等难题,逐一得到解决。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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