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到了二审,究竟能不能翻盘?“三拒绝”案件的上诉,无疑把这个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许姚夫妇这回绝地反击,胜算到底有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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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前重温李圣律师那些斩钉截铁的动态,满屏透着一股子破釜沉舟的底气。旁人总爱瞎猜,二审无非四种走向:维持原判、依法改判、发回重审、发回。粗看像抛硬币,四种结果平分秋色。真这么简单?差矣!打官司绝非撞大运,手里没握住那张“导航图”,走到哪都是死胡同。这张图明明白白画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里。这可是二审法官手里的“尚方宝剑”。
拿着这把剑照妖,一审判决的底裤简直被扒得一干二净。谢律早把话挑明了,民事纠纷愣是按刑事案件的死理去审。非要找什么积极加害行为?滑天下之大稽!别人该做的事没做,眼睁睁看着损害发生,这叫不作为侵权!一审判决连这最基本的不作为义务看都不看一眼,这叫指鹿为马,法律适用错得离谱!
李圣律师更是直捣黄龙,连抛三记重锤。姚策当年拒绝检查抢救,谁给的授权?真是他本人的心思吗?判决书里捂着盖着不查清楚。那份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明显有猫腻,笔迹鉴定申请直接被打回。关键证据当瞎子看不见,闭着眼就敢下判,这程序瑕疵早踩了红线。更离谱的是,连个专业的医学鉴定都不做,大笔一挥直接定下“三拒绝”合法,这难道是拍脑袋断案?
铁证如山摆在那儿,法官硬是装睡不理不睬,随便甩一句“不予采纳”连个像样的解释都不给。这就叫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二审法院碰上这种烂摊子,想装没看见都不行,发回重审、直接改判,全在情理之中。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顺着法理的道儿走,这盘死棋准能下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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