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2月26日上午,青海省委家属大院的水房里,两个年轻人因为挑水发生了口角。次日,也就是2月27日上午九点,两人在水房再次相遇,冲突又一次爆发。
行凶的人叫杨小民,当时25岁,是青海铝制品厂的工人。他的父亲杨国英,是省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副主任。被害的人叫王强,只有17岁,还没有工作,他的父亲王水是《青海日报》的职工。两家人都住在这个家属大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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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是一次很小的摩擦。可是杨小民转身回到家以后,戴上了口罩、眼镜和卫生帽,接着拿起一把五寸藏刀,闯进了王强的住处。
王强正躺在床上,他认出了行凶者以后,跪在了地上,哭喊着“哥哥饶命”,又挣扎着向门口扑过去。杨小民堵住了房门,对着他的头部、胸部、腹部、背部一刀接一刀地刺了下去。
邻居听见动静赶来敲门,这时候杨小民正握着那把滴血的刀离开。王强被送到医院,第二天凌晨就断了气。法医的尸检报告写着,他身上刀伤有十四处,其中十处深抵内脏,肺部被捅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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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9月6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了杨小民死刑,立即执行,并报经区委审查同意。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接着核准了这个判决,报经西宁市委审核同意,在11月3日报到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可是省高院在复核期间,两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省高院拿“杨小民年纪小”“因小事产生斗殴”当理由,否定了区、市两级法院的判决,一定要改判死缓。
后来查出来,杨国英在自己家里摆了酒席,请来了省高院院长杨树芳,还有办这个案子的审判员和副审判员。酒喝过了以后,“死刑”就变成了“死缓”。
12月7日,省委常委会没有查清事实,就批准了改判。12月12日,市中院按照省高院的批复,判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到了1982年2月,杨小民又从死缓减成了无期徒刑。
改判以后,杨小民在牢里公开扬言,他父亲是办公厅主任,专管保卫,有办法,他不怕。没过多久,他穿上了白大褂,在牢里当起了管药品的“干部”。
牢房外面,王强的姐姐王欢茹拿着弟弟的血衣,在省高院大门口当街哭诉。来看的群众围了几万人,把路全堵住了,还有四百多人在现场签了名呼吁援助。省高院的干部知道自己理亏,就从后门进出,躲开受害者家里的人。
可是王家碰到的是另一种压力。管信访的部门从经费里拿出四千块钱,当成“一次性困难补助”硬塞给王家,后来又十二次上门劝说。他们还逼着王强的父亲王水在一份《不再上访申诉同意书》上面签了字,吓唬他说“再告,就是告省委!”王水怕遭打击报复,最后还是签了。
案子拖到1984年,有两位中央媒体的记者站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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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人是光明日报驻青海记者站站长李蔚,和记者陈宗立。他们心里清楚,碰这个案子,就是直接和省委主要领导对着干,会出什么事谁也不知道。可他们更明白,再不出声,王强的血就白流了。
他们决定用内参来反映。陈宗立一个人到处跑,挖出了很多以前没人敢碰的东西:那桌改判的饭是什么时候吃的、哪些人去吃了,杨小民在牢里又是怎么横行的。好多知道内情的人不敢出面作证,是他一点一点把这些东西刨了出来。为了不出事,稿子寄出去以前,两个人没跟外面说过半个字。
1984年6月9日,《光明日报情况反映特刊》第8期刊登了第一篇内参,标题为《青海省委副秘书长杨国英之子杨小民故意杀人重罪轻判群众反映强烈》。总编辑杜导正看完以后拍了桌子,批了这样一句话:“能否公开报道呢?我倾向于公开报。实在可恶!”
记者们冒险调查以前,还有一个人早就在为这个案子到处奔波了。
1982年12月,黄静波从广东调到青海担任代理省长,不久正式出任省长。他到任没多长时间,王强的姐姐王欢茹和母亲王丽琴就跪在他住的宾馆门口,哭着把冤情说了出来。
黄静波把情况弄清楚以后,以省长的身份带上案件材料去北京反映,又给最高法、最高检这些部门写信,要求重新查这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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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是从广东调来的干部,在青海本地没有根基。青海官场里那些同乡、同学、战友织起来的关系网,他根本插不进去。他一度拿这件事一点办法也没有。
转机出在1984年。李蔚和陈宗立的内参登出来以后,黄静波抓住了这个机会,在向中央领导汇报时,把这件案子再次提了出来。内参和省长的力量合在一起,终于让高层注意到了,把五年没解开的死结打开了。
1984年10月12日,省委常委会迫于压力,再次开会讨论杨小民这个案子。他们口头上承认了“原判不对”,可就是不改死刑,拿出来的理由是“要是改了,别的犯人也会发慌,改造就不好搞了”。
这个说法把李蔚和陈宗立气坏了。他们又找来了青海日报记者田庆华,三个人一起针对杨小民在牢里的表现,又查了一轮。1984年11月5日,三个人署名合写的第二篇内参在第15期刊发了,里面明明白白写着:“改判死刑立即执行,不仅不会影响,而且有利于犯人的改造。”
到这时候,陈宗立的调查已经把一些人惹急了。他老是被人跟着,还接到不报名字的电话,晚上家里的窗户也被人用石头砸了。可同时,支持他的人也多起来了,省委省机关里不少干部偷偷给他递消息,社会上的人也在暗中护着他。此后,他们又写出了第三篇内参,继续向上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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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2月,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会同最高法、最高检,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赶到青海,历时四个月,查清了杨小民杀人案以及包庇其重罪轻判的事实。
中央调查组只用了四个月时间,就把整个案子和那些包庇的人查了个清楚,把调查报告写了出来。
1985年6月13日,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专门讨论这起杀人案。为一个地方上的刑事案子,书记处专门开一次会,这是新中国第一次。会议上的话很重:“此案搞了五年之久,青海省的群众意见很大,要尽快解决。有些地方搞封建主义、家族关系、官官相护,应引起严重注意。”
中央随后下了决定:依法对杨小民执行死刑,包庇的人一个也不放过。为了盯着这件事办成,原文化部部长黄镇受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委派,带着工作组赶到青海。
黄镇冲开一层一层的阻力,很快把局面控制住了,他随后又给中央交了调查报告,还提了一个大胆的建议:改组青海省委领导班子。这个建议,中央采纳后,派中组部副部长乔明甫到青海宣布中央对改组青海省委领导班子的决定。
7月中旬,省委扩大会议连着开了两天,当时的省委书记赵海峰在会上做了检查,接着就被调离了省委书记岗位。7月23日,市中院公开重审这个案子,再判杨小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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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7月30日,西宁开了一场万人的公判大会。
当初那个在青海横着走的杨小民,这时候满脸怕死的样子,被推上了刑场挨了枪。消息一传开,西宁市民全涌到了街上,囚车开过的地方,老百姓燃放了鞭炮。王强的家里人含着泪,给帮过他们的单位送去了锦旗,算是给冤死的儿子讨回了一个公道。
1986年1月17日,邓主席在政治局常委会上专门讲到了这件事。他的话是:“高级干部在对待家属、子女违法犯罪的问题上必须有坚决、明确、毫不含糊的态度,坚决支持查办部门。不管牵涉到谁,都要按照党纪、国法查处。要真正抓紧实干,不能手软。青海省杨小民那个案子拖了多年,几任省委书记没有解决,现在处理了,处理得好。就是要查处这样的案子,才会有震动。”
案子查完以后,该追的人都追了:杨国英被拿掉所有职务,省高院老院长杨树芳和办这个案子的审判人员都挨了处分,省委班子也换了人。那个靠同乡、同学、战友绑在一起的关系网,总算被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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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来的正义,拖了五年才走到。那一声枪响,还有那句“才会有震动”,一起写进了改革开放头些年法治往前走的路碑上。法律面前,没有人能享有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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