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一名“00后”女子刘某到某会所唱歌,一名服务员阿某在倒酒过程中不慎将酒洒在刘某身上。阿某道歉后,刘某将一杯酒倒在了阿某头上,双方发生争执。随后,另一名会所服务员沈某也加入冲突,其间,刘某用嘴将沈某右侧耳廓撕咬掉,致沈某重伤二级。
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一审法院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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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图据图虫创意
一审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指控称,去年10月2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刘某在某会所包厢内消费,工作人员阿某不慎将啤酒洒在刘某身上,两人因此发生口角。几分钟后,阿某离开包厢,碰见同在会所工作的朋友沈某。刘某又上前继续与阿某争吵,并朝阿某扇了一耳光。沈某见状,朝刘某大腿踹了一脚,随后与刘某扭打在一起。两人倒地之后,刘某用嘴将沈某右侧耳廓撕咬掉,后沈某被人送往医院治疗。经机构鉴定,沈某右侧外耳廓完全离断缺失,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刘某在现场等候公安民警到来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认了上述事实。
阿某在证言中称,事发时自己在包厢不慎将酒洒在刘某身上,道歉后对方将一杯酒倒在自己头上,因而发生争吵,后又被对方打了一巴掌,场面混乱,“后来发现沈某整个右边的耳朵都没了。”
此外,被害人沈某于今年1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沈某于2月与被告人刘某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人刘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沈某和解费用18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冲突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明知他人已报警的情况下在案发现场等候公安部门处理,并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取得了谅解,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害人见其朋友被被告人刘某扇了一巴掌后踹刘某一脚,激化矛盾冲突,对本案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对被告人刘某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刘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适用缓刑。
一审法院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实习生 余沁媛
编辑 张莉 审核 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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