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死亡遭遇保险拒赔 司法温度化解生命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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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法院
“一纸调解,既了却了我们的心头事,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近日,高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被保险人因病死亡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高效化解矛盾、传递司法温情,切实守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2020年6月,甲在某银行办理贷款时,出于对未来生活的保障考量,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一份《贷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并按时缴纳保费。2025年5月,甲因咳嗽不止住院治疗,次月甲因结节性大咯血、窒息等原因死亡。甲妻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甲的死亡系因自身疾病所致,非意外伤害为由拒绝赔付保险金,甲的妻子和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向法院提起保险合同纠纷诉讼。
通过开庭审理,承办法官发现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对保险条款的理解以及对病情的认定,同时也意识到该案不仅涉及经济赔偿,更关乎到死者家属的情感慰藉。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通过释法说理,力求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一方面向保险公司解释法律规定和原告的困境,希望保险公司能够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另一方面,承办法官耐心地劝导原告理性对待问题,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经过多轮的协商与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保险金24000元。此次调解,不仅高效解决了当事人的理赔难题,缓解了家属的经济压力和情感伤痛,更生动展现了人民法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了司法调解在化解民事纠纷、节约司法资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高台法院深化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一个生动缩影,更是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服务群众的具体体现。下一步,高台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优化调解机制、提升调解质效,以更专业的审判、更温暖的服务,妥善化解各类民事纠纷,切实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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