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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交警现场指引一位市民按照规范戴好头盔,不能只携带而不佩戴。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五一”假期,北京接连发生两起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令人扼腕。
据新京报报道,从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从文明倡导正式升级为法定义务。然而,“五一”假期,部分骑车人因未佩戴头盔遭遇不幸,也有骑行人虽然佩戴了头盔但未系好安全扣,导致身亡事故。
“五一”假期本是劳动者休息放松、集中出行游玩的高峰期,然而两起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的发生,不仅给两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悲剧,也再次向社会敲响警钟:“戴盔出行”刻不容缓。而漠视交通规则、轻视防护保障,往往就是悲剧的开端。
梳理两起事故细节,教训十分深刻。一起因骑行人闯红灯且头盔系带未扣好,在与小客车发生碰撞事故的瞬间头盔脱离头部,经抢救无效身亡;另一起因骑行人醉酒驾驶且未戴头盔,与西侧便道路缘石接触后摔倒,不幸离世。
分析这两起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成因,不难发现,具有一定的共同点。一方面,骑行人都有违法行为在先,可谓是事故发生的“罪魁祸首”;另一方面,不系盔带、盔带过松等不规范戴盔行为,导致遇险时“最后一道防线”形同虚设。
由此可见,无论驾驶何种交通工具出行,守法永远是出行第一准则。“不闯灯、不逆行”不因交通工具而有所区别,是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基本底线;“酒后骑车”也跟酒驾一样,都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均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而“戴盔出行”之所以被反复强调,根源在于电动自行车属于典型的“肉包铁”,骑行时一旦发生碰撞,头部首当其冲承受巨大冲击力,这也是电动车亡人事故的主要致命原因。骑行时规范佩戴合格的安全头盔,绝非为了应付路面检查,而是对自身安全负责的必要举措。
据北京市交管部门通报,今年一季度本市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已致44人死亡,其中有27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占比61.4%。另据急救专家介绍,在电动自行车致死事故中,70%至80%的致命伤源于颅脑损伤。不戴头盔时,致命伤害风险是戴头盔者的3倍以上。
这些具体数据,都是掷地有声的提醒:“戴盔出行”事关超700万人的出行安全,唯有把法律条文的硬性要求,转化为市民发自内心的行动自觉,才能从源头减少悲剧重演。
在执法方面,北京已试点开展电动自行车非现场执法。如同机动车违法一样,路口非机动车非现场执法采集设备将拍摄违法行为,经过后台审核录入,向违法人发送违法提示短信。未来,随着执法点位全域覆盖,必将形成长效震慑,倒逼市民养成主动戴盔、守法骑行的良好习惯。
源头治理同样不可或缺。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非标电动自行车和劣质头盔,杜绝其流入市场;同时,鼓励销售门店推行“卖车送盔”服务,并在新车登记上牌环节,提醒购车者配备合格头盔,从源头筑牢安全基础。
与此同时,社区、学校可设立“共享头盔”借用点,方便居民和学生临时取用;并且应强化安全教育,破除“路程短、骑得慢就不会出事”等侥幸心理,让“头盔保命”的理念深入人心。
总之,文明骑行从来不是一句口号,“戴盔出行”也不能只停留在法律约束层面。一座超700万辆电动自行车穿行的城市,交通秩序的涵养、安全底线的守护,还需要每个骑行人自觉自律——戴好头盔、严守交规,既是对个人和家庭负责,更是一座城市最直观的文明底色。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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