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涉及火药、炸药这一类危险品,是要受到严格监管的!因为一旦发生爆炸,那带来的后果的极其严重的。这两天湖南长沙浏阳市烟花厂爆炸造成多么巨大的伤害,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而在这个关键时刻,在香港居然发现有一名12岁男童私下制造炸药,还在公众地点做引爆实验,更在社交媒体上传视频宣传!
![]()
5月4日,香港警方接到公众举报,称有人在社交媒体平台公开发布炸药化学实验片段,片中人士公然宣称正在制作炸弹,并暗示已成功制成炸药。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将案件交由东九龙总区重案组接手调查,当日便在将军澳区将涉案男童拘捕。
据悉,被捕男童年仅12岁,是一名本地中一学生,涉嫌于5月3日在将军澳一处桥底进行化学实验,企图制造炸药,并将相关过程拍摄成影片,发布至Instagram的限时动态。该男童账号为公开状态,虽粉丝不多,但相关片段已被警方要求下架,目前其仍被警方扣留调查。
警方东九龙总区重案组署理总督察蔡定光在5日下午的案情简报会上介绍,男童实验的桥底看似偏僻、杳无人烟,但旁边就是公众休憩处和缓跑径,邻近民居,属于人员可能出入的公众区域。更令人揪心的是,从影片中可见,男童进行实验时未穿着任何防护衣物,全然漠视自身及公众安全。
港媒记者前往案发现场探访时发现,桥底地面遗下两处坑洞,警方推测大概率是男童进行化学实验所致。此外,警方爆炸品处理课在现场检获了残余化学物质,经初步核查,与男童在影片中展示的、声称“成功制成”的白色粉末炸药成分相似。
蔡定光强调,庆幸此次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但若实验失控,炸药爆炸产生的威力足以波及周边休憩处、缓跑径及民居,后果不堪设想。同时他明确表示,制造炸药无论成功与否、数量多少、威力大小,均属非常严重的刑事罪行,绝不容许任何侥幸。
![]()
其实对于炸弹这种危险品,香港人有自己独特的记忆和敏感,在乱港分子横行的那几年,他们曾用它险些给香港社会带来灾难!其中影响大最的当属2020年明爱医院及罗湖口岸爆炸案,涉案8人计划在将军澳引爆一个20公斤的“墓碑”形炸弹,策划在将军澳引爆的炸弹威力巨大。
法官称之为“视人命如草芥”。其中3名被告由2020年1月27日明爱医院爆炸案开始,“一而再、再而三”计划放置土制炸弹,计划在将军澳放置炸弹的目的更是要造成巨大伤亡,其犯罪行为“实在是一次比一次严重”。
在该案的审判中,法官陈仲衡形容本案案情严重,属同类罪行最严重,当中3名被告的行为如同“向社会宣战”,除针对警员,亦罔顾周遭街坊安全。首被告何卓为属领导者角色,毫无悔意,判囚18年;次被告李嘉滨和第四被告张家俊同属核心角色,且无后悔意,同判囚16年8个月。这段惨痛的过往,也让香港社会对任何涉炸药的行为都保持高度警惕。
![]()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相关规定,第55条明确,任何人制造爆炸品,或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除非能证明为合法目的,否则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14年监禁,爆炸品须予没收;第54条则规定,任何人非法恶意企图藉爆炸品导致爆炸,意图危害生命或财产,不论爆炸是否发生、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一经定罪最高可处20年监禁,爆炸品同样予以没收。
![]()
目前,警方正全力调查案件细节,重点排查男童的犯案动机、化学原材料的购买渠道,以及其是否受人教唆、背后有无其他涉案人员。据调查,该男童此前曾在网上搜寻过制造爆炸品的相关资料,这也成为警方追溯其行为源头的重要线索。
跨部门反恐专责组署理警司利子津在简报中补充,此次案件也反映出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全球范围内,自我激化有年轻化趋势,任何背景、任何地区的青少年,都有可能受到极端思想的影响,进而做出涉恐涉暴行为。
![]()
利子津表示,家长和老师在防范青少年极端化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呼吁市民若发现身边人士思想或行为有趋向极端的迹象,应及早寻求专业协助,或果断向警方举报。“及早识别、及早介入,才是对受极端思想影响人士最好的保护,尤其是青少年,更需要通过多部门、多机构的支援,远离极端行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