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近日,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财政局、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从信贷支持、公积金优化、购房优惠补助等多维度推出七项措施,自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公开资料整理,新政核心调整包括住房信贷套数认定标准变化。2026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只要家庭成员在拟购新房所在区无成套住房,即可按首套房标准认定。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同步优化,2027年6月30日前,缴存人家庭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购房,其正在挂牌出售的一套已有住房将不再纳入贷款套数认定。存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按房龄分级规定,首套最高可贷房屋总价的80%,二套最高70%。
据介绍,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全面扩容,全国各城市缴存职工在武汉购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取消借款人须有武汉市户籍的限制。2026年5月1日至6月30日,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长江新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江夏区、蔡甸区、新洲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套按购房合同总价款1.5%给予补助,二套补助标准为1%。同期购买新建商办类房屋可按合同总价款1%享受补助。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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